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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话”


  二十岁以前,我说纯粹的北平话。二十岁以后,糊口四方,虽然并不很热心去学各地的方言,可是自己的言语渐渐有了变动:一来是久离北平,忘记了许多北平人特有的语调词汇;二来是听到别处的语言,感觉到北平话,特别是在腔调上,有些太飘浮的地方,就故意的去避免。于是,一来二去,我的话就变成一种稍稍忘记过、矫正过的北平话了。大体上说,我说的是北平话,而且相当的喜爱它。

  三十岁左右的五年中,住在英国。因为岁数稍大,和没有学习语文的天才,所以并没能把英语学习好。有一个时期,还学习了一点拉丁和法文,也因脑子太笨而没有什么成绩。不过,我总算与外国语言接触过了。在上一段中,我说明了怎样因与国内的方言接触,而稍稍改变了自己的北平话;在这里,就是与外国语接触之后,我便拿北平话——因为我只会讲北平话——去代表中国话,而与外国话比较了。

  最初,因英语中词汇的丰富,文法的复杂,我感到华语的枯窘简陋。在偶尔练习一点翻译的时候,特别使我痛苦:找不着适当的字啊!把完好的句子都拆毁了啊!我鄙视我的北平话了!

  后来,稍稍学了一点拉丁及法文,我就更爱英文,也就翻回头来更爱华语了,因为以英文和拉丁或法文比较,才知道英文的简单正是语言的进步,而不是退化;那么以华语和英语比较,华语的惊人的简单,也正是它的极大的进步。

  及至我读了些英文文艺名著之后,我更明白了文艺风格的劲美,正是仗着简单自然的文字来支持,而不必要花枝招展,华丽辉煌。英文圣经,与狄福、司威夫特等名家的作品,都是用了最简劲自然的,也是最好的文字。

  这时候,正是我开始学习写小说的时候;所以,我一下手便拿出我自幼儿用惯了的北平话。在第一二本小说中,我还有时候舍不得那文雅的华贵的词汇;在文法上,有时候也不由得写出一二略为欧化的句子来。及至我读了《艾丽司漫游奇境记》等作品之后,我才明白了用儿童的语言,只要运用得好,也可以成为文艺佳作。我还听说,有人曾用“基本英文”改写文艺杰作,虽然用字极少,也还能保持住不少的文艺性;这使我有了更大的胆量,脱去了华艳的衣衫,而露出文字的裸体美来。在当代的名著中,英国写家们时常利用方言;按照正规的英文法程来判断这些方言,它们的文法是不对的,可是这些语言放在文艺作品中,自有它们的不可忽视的力量,绝对不是任何其他语言可以代替的。是的,它们的确与正规文法不合,可是它们原本有自己的文法啊!你要用它,就得承认它的独立与自由,因为它自有它们的生命。假若你只采取它一两个现成的字,而不肯用它的文法,你就只能得到它的一点小零碎来作装饰,而得不到它的全部生命的力量。因此,我自己的笔也逐渐的、日深一日的,去沾那活的、自然的、北平话的血汁,不想借用别人的文法来装饰自己了。我不知道这合理与否,我只觉得这个作法给我不少的欣喜,使我领略到一点创作的乐趣。看,这是我自己的想象,也是我自己的语言哪!

  避免欧化的句子是不容易的。我们自己的文法是那么简单,简直没有法子把一句含意复杂的话说得圆满呀!可是,我还是设法去避免,我会把一长句拆开来说,还教它好听,明白,生动。把含意复杂的一个长句拆开来说,恐怕就不能完全传达那个长句所要表现的意思了,句子的形式既变,意思恐怕也就或多或少总有些变动;即使能够不多不少的恰切原意,那句子形式的变动也会使情调语气随着改变。于此,欧化的语句有时候是必不能舍弃的,特别是在说理的文章里。不过,我自己不大写说理的文章,我所写的大多数是诗歌小说之类的东西。这类的东西需要写得美好,简劲,有感动力。那么,语言之美是独特的无法借用,有不得不在自己的语言中探索其美点者。谈到简劲,中国言语恰恰天然的不会把句子拉长;强使之长,一句中有若干“底”,“地”,与“的”,或许能于一句中表达纾回复杂的意念,有如上述;但在文艺作品中这必然的会使气势衰沉,而且只能看而不能读,给诗歌与戏剧中的对话一个致命伤。在一个哲学家口中,他也许只求他的话能使人作深思,而不管它是多么别扭、生硬、冗长,文艺家便不敢这么冒险,因为他虽然也愿使人深思细想,可是他必定是用从心眼中发出来的最有力、最扼要、最动人的言语,使人咂摸着人情世态,含泪或微笑着去作深思。他要先感动人。这从心眼中掏出来的言语,必是极简单、极自然、极通俗的。媳妇哭婆婆,或许用点儿修辞;当她哭自己的儿女的时候,她只叫一两声“我的肉”,而昏倒了!文字的感动力是来自在某个场合中必然的说某种话——这个话是最普遍常用的,绝难借用外国文法的。一个哲学家,与一个工友,在他痛苦的时节,是同样的只会叫“妈”的。

  我明白了上述的一点道理——对不对,我可不敢说——我就决定放弃了翻译工作。这工作是极要紧的,但是它使我太痛苦——顾了自己,便损害了别人;顾及别人,便失落了自己。言语的不同没法使彼此尽欢而散。同时,我写作小说也就更求与口语相合,把修辞看成怎样能从最通俗的浅近的词汇去描写,而不是找些漂亮文雅的字来漆饰。用字如此,句子也力求自然,在自然中求其悦耳生动。我愿在纸上写的和从口中说的差不多。到了这个地步,有时候我颇后悔我曾经矫正过自己的北平话了:有许多好的词汇,好的句法,因为怕别人不懂而不用,乃至渐渐的忘记了。是的,中国话确是太简单了,词与字真是太不够用了;把文言与白话掺合起来用,或者还能勉强应付;可是我立志要写白话,不借助于文言,岂不是自找苦吃?况且,我又忘了许多北平话呢!

  我要恢复我的北平话。它怎么说,我便怎么写。怕别人不懂吗?加注解呀。无论怎说,地方语言运用得好,总比勉强的用四不象的、毫无精力的、普通官话强得多。至于借用外国文法,我不反对别人去试验,我自己可是还无暇及此,因为我还没能把自己的语言运用得很好哇!先把握住自己的话,而后再添加外来的材料,也许更牢靠一些。

  近来有件伤心的事:我练习着写诗,把自己憋得半死!我知道,诗是语言的结晶。我写的是白话诗,自然须是白话的结晶。可是,这结晶不成;知道的白话是那么少啊!而且所知道的那一些,又运用得那么拙笨啊!我还是不敢多向外国语求救,可是文言不住的对我招手。我本想置之不理,给它个冷肩膀吃。但是,没了米,也只好吃面粉了,还能饿着吗?唉,对白话我有点不忠之罪!是白话不够用吗?是白话不配上诗的园里去吗?都不是!是自己无才,而且有点偷懒啊!我以为,从诗的言语上说,假若“刁骚”,“歧路”,“原野”,“涟漪”……等无聊的词汇不被铲除了去,白话诗或者老是一片草地,而排列着许多坟头儿,永远成不了美丽的林园。

  不过,近来也有桩可喜的事:我在练习写话剧。话剧太难写了,我当然不会一蹴而成功。但是,且不管剧中旁的一切,单就对话来说,实在使我快活。我没有统计过,在一出三幕或四幕剧中,用过多少个字。我可是直觉的感到,我用字很少,因为在写剧的时节,我可以充分地去想象:某个人在某时某地须说什么话,而这些话必定要立竿见影的发生某种效果;用不着转文,也用不着多加修饰,言语是心之声,发出心声,则一呼一嗽都能感人。在这里,我留神语言的自然流露,远过于文法的完整;留神音调的美妙,远过于修辞的选择。剧中人口里的一个“哪”或“吗”,安排得当,比完整而无力的一大句话,要收更多的效果。在这里,才真实的不是作文,而是讲话。话语的本来的文法,在此万不能移动;话语的音节腔调之美,在此须充分的发扬。剧中人所讲的是生命与生活中的话语,不是在背诵文章。

  我没有学习语言的天才,故对语言的比较也就没有任何研究。我也没研究过文法,而只知道自己口中所说的话自有文法,很难改创。对语文既无所知,可是还要谈论到它们,不过是本着自己学习写作的经验说说实话而已,说不定就是一片胡言啊!

  载一九四一年六月十六日《文艺月刊》六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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