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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篇 古代哲学的终局 第三章 古代哲学之中绝(1)


  本章所述,乃系中国古代哲学忽然中道消灭的历史。平常的人都把古学中绝的罪归到秦始皇焚书坑儒两件事。其实这两件事虽有几分关系,但都不是古代哲学消灭的真原因。现在且先记焚书坑儒两件事:

  §焚书

  秦始皇于西历前230年灭韩,228年灭赵,225年灭魏,223年灭楚,明年灭燕,又明年灭齐。221年,六国都亡,秦一统中国,始皇称皇帝,用李斯的计策,废封建制度,分中国为三十六郡;又收天下兵器,改铸钟锯铁人;于是统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为中国有历史以来第一次造成统一的帝国(此语人或不以为然。但古代所谓一统,不是真一统,至秦始真成一统耳。当日李斯等所言“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并非妄言)。李斯曾做荀卿的弟子,荀卿本是主张专制政体的人(看他的《正名篇》),以为国家对于一切奇辞邪说,应该用命令刑罚去禁止他们。李斯与韩非同时,又曾同学于荀卿,故与韩非同有历史进化的观念,又同主张一种狭义的功用主义。故李斯的政策,一是注重功用的,二是主张革新变法的,三是很用专制手段的。后来有一班守旧的博士如淳于越等反对始皇的新政,以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始皇把这议交群臣会议。李斯回奏道:

  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看上章论韩非一节)。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此等话全是韩非《显学》《五蠹》两篇的口气,《商君书》论变法也有这等话。但《商君书》是假造的,〔考见上章〕)不可深信)。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侯字当作儒)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而私学相与非法教(而字本在学字下)。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纪,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有欲学法令(有欲二字原本误倒。今依王念孙校改),以吏为师。(此奏据《史记·秦始皇本纪》及《李斯列传》)

  始皇赞成此议,遂实行烧书。近人如康有为(《新学伪经考》卷一)、崔适(《史记探原》卷三)都以为此次烧书“但烧民间之书,若博士所职,则诗书百家自存”。又以为李斯奏内“若有欲学法令,以吏为师”一句,当依徐广所校及《李斯列传》,删去“法令”二字,“吏”即博士,“欲学诗书六艺者,诣博士受业可矣”(此康有为之言)。康氏、崔氏的目的在于证明六经不曾亡缺。其实这种证据是很薄弱的。

  法令既说“偶语诗书者,弃市”,决不至又许“欲学诗书六艺者,诣博士受业”,这是显然的道理。况且“博士所职”四个字泛得很,从《史记》各处合看起来,大概秦时的“博士”多是“儒生”,决不至兼通“文学百家语”。即使如康氏、崔氏所言,“六经”是博士所职,但他们终不能证明“百家”的书都是博土所守。《始皇本纪》记始皇自言:“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大概烧的书自必很多,博士所保存的不过一些官书,未必肯保存诸子百家之书。但是政府禁书,无论古今中外,是禁不尽绝的。秦始皇那种专制手段,还免不了博浪沙的一次大惊吓;十日的大索也捉不住一个张良。

  可见当时犯禁的人一定很多,偷藏的书一定很不少。试看《汉书·艺文志》所记书目,便知秦始皇烧书的政策,虽不无小小的影响,其实是一场大失败。所以我说烧书一件事不是哲学中绝的一个真原因。

  §坑儒

  坑儒一事,更不重要了。今记这件事的历史于下:

  侯生卢生相与谋曰:“始皇为人,天性刚戾自用。起诸侯,并天下,意得欲从,以为自古莫能及己。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办于上。上乐以刑杀为威……下慑伏谩欺以取容。秦法不得兼方不验。辄死。

  然候星气者至三百人,皆良士,畏忌讳谀,不敢端言其过。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上至以衡石量书,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贪于权势至如此,未可为求仙药。”遂亡去。始皇闻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

  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市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也通耶字)!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谣言以乱黔首。”于是使御史悉按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益发,谪徙边。(《史记·秦始皇本纪》)


  细看这一大段,可知秦始皇所坑杀的四百六十余人,乃是一班望星气、求仙药的方士(《史记·儒林列传》也说:“秦之季世坑术士”)。这种方士,多坑杀了几百个,于当时的哲学只该有益处,不该有害处。故我说坑儒一件事也不是哲学中绝的真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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