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胡适 > 中国哲学史大纲 | 上页 下页
第五篇 孔门弟子(2)


  孔子的人生哲学,虽是伦理的,虽注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妇妇”,却并不曾用“孝”字去包括一切伦理。到了他的门弟子,以为人伦之中独有父子一伦最为亲切,所以便把这一伦提出来格外注意,格外用功。如《孝经》所说:

  父子之道,天性也。……故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

  又如有子说的: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欤?(《论语》)

  孔门论仁,最重“亲亲之杀”,最重“推恩”,故说孝悌是为仁之本。后来更进一步,便把一切伦理都包括在“孝”字之内。不说你要做人,便该怎样,便不该怎样;却说你要做孝子,便该怎样,便不该怎样。例如上文所引曾子说的“战陈无勇”,“朋友不信”,他不说你要做人,要尽人道,故战陈不可无勇,故交友不可不信;只说你要做一个孝子,故不可如此如此。这个区别,在人生哲学史上,非常重要。孔子虽注重个人的伦理关系,但他同时又提出一个“仁”字,要人尽人道,做一个“成人”。故“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只是仁,只是尽做人的道理。这是“仁”的人生哲学。那“孝”的人生哲学便不同了。细看《祭义》和《孝经》的学说,简直可算得不承认个人的存在。

  我并不是我,不过是我的父母的儿子。故说:“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又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我的身并不是我,只是父母的遗体,故居处不庄,事君不忠,战陈无勇,都只是对不住父母,都只是不孝。《孝经》说天子应该如何,诸侯应该如何,卿大夫应该如何,士庶人应该如何。他并不说你做了天子诸侯或是做了卿大夫士庶人,若不如此做,便不能尽你做人之道。他只说你若要做孝子,非得如此做去,不能尽孝道,不能对得住你的父母。总而言之。你无论在什么地位,无论做什么事,你须要记得这并不是“你”做了天子诸侯等等,乃是“你父母的儿子”做了天子诸侯等等。

  这是孔门人生哲学的一大变化。孔子的“仁的人生哲学”,要人尽“仁”道,要人做一个“人”。孔子以后的“孝的人生哲学”,要人尽“孝”道,要人做一个“儿子”(参观第十篇第一章)。这种人生哲学,固然也有道理,但未免太把个人埋没在家庭伦理里面了。如《孝经》说:

  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

  难道不事亲的便不能如此吗?又如:

  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

  为什么不说为人之道不当恶人、慢人呢?

  以上说孝的哲学。现在且说“孝的宗教”。宗教家要人行善,又怕人不肯行善,故造出一种人生行为的监督,或是上帝,或是鬼神,多可用来做人生道德的裁制力。孔子是不很信鬼神的,他的门弟子也多不深信鬼神(墨子常说儒家不信鬼神)。所以孔门不用鬼神来做人生的裁制力。但是这种道德的监督似乎总不可少,于是想到父子天性上去。他们以为五伦之中父子的亲谊最厚,人人若能时时刻刻想着父母,时时刻刻唯恐对不住父母,便决不致做出玷辱父母的行为了。

  所以儒家的父母便和别种宗教的上帝鬼神一般,也有裁制鼓励人生行为的效能。如曾子的弟子乐正子春说:

  吾闻诸曾子,曾子闻诸夫子曰:“天之所生,地之所养,无人为大。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可谓孝矣。不亏其体,不辱其亲,可谓全矣。”故君子顷步而不敢忘孝也。……

  一举足而不敢忘父母,一出言而不敢忘父母。一举足而不敢忘父母,是故道而不径,舟而不游,不敢以先父母之遗体行殆。一出言而不敢忘父母,是故恶言不出于口,忿言不反于身,不辱其身,不羞其亲,可谓孝矣。(《祭义》)


  人若能一举足,一出言,都不敢忘父母,他的父母便是他的上帝鬼神,他的孝道便成了他的宗教。曾子便真有这个样子。看他临死时对他的弟子说:

  启予足,启予手。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而今而后,吾知免夫,小子!(《论语》八)

  这是完全一个宗教家的口气。这种“全受全归”的宗教的大弊病在于养成一种畏缩的气象,使人销磨一切勇往冒险的胆气。《汉书·王尊传》说:

  王阳为益州刺史,行部到邛崃九折阪,叹曰:“奉先人遗体,奈何数乘此险!”后以病去。

  这就是“不敢以先父母之遗体行殆”的宗教的流毒了。

  儒家又恐怕人死了父母,便把父母忘了,所以想出种种丧葬祭祀的仪节出来,使人永久纪念着父母。曾子说:

  吾闻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论语》十九。孟子也说:“亲丧固所自尽也。”)

  因为儒家把亲丧的时节看得如此重要,故要利用这个时节的心理,使人永久纪念着父母。儒家的丧礼,孝子死了父母,“居于倚庐,寝苫枕块,哭泣无数,服勤三年,身病体羸,扶而后能起,杖而后能行。”还有种种怪现状,种种极琐细的仪文,试读《礼记》中《丧大记》《丧服大记》《奔丧》《问丧》诸篇,便可略知大概,今不详说。三年之丧,也是儒家所创,并非古礼,其证有三。《墨子·非儒篇》说:

  儒者曰:亲亲有术,尊贤有等。……其礼曰:丧父母三年,……

  此明说三年之丧是儒者之礼,是一证。《论语》十七记宰我说三年之丧太久了,一年已够了。孔子弟子中尚有人不认此制合礼,可见此非当时通行之俗,是二证。《孟子·滕文公篇》记孟子劝滕世子行三年之丧,滕国的父兄百官皆不愿意,说道:“吾宗国鲁先君莫之行,吾先君亦莫之行也。”鲁为周公之国,尚不曾行过三年之丧,是三证。至于儒家说尧死时三载如丧考妣,商高宗三年不言,和孟子所说“三年之丧,三代共之”,都是儒家托古改制的惯技,不足凭信。

  祭祀乃是补助丧礼的方法。三年之丧虽久,究竟有完了的时候。于是又创为以时祭祀之法,使人时时纪念着父母祖宗。祭祀的精义,《祭义》说得最妙:

  斋之日,思其居处,思其笑语,思其志意,思其所乐,思其所嗜。斋三日乃见其所为斋者。祭之日,入室,僾然必有见乎其位。周还出户,肃然必有闻乎其容声出户而听,忾然必有闻乎其叹息之声。(《祭义》)

  这一段文字,写祭祀的心理,可谓妙绝。近来有人说儒教不是宗教,我且请他细读《祭义》篇。


虚阁网(Xuges.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