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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老子 七、无为


  本篇第三节说老子对于社会政治有两种学说:一是毁坏一切文物制度;一是主张极端放任无为的政策。第一说的根据,上节已说过。如今且说他的无为主义。他把天道看作“无为而无不为”,以为天地万物,都有一个独立而不变、周行而不殆的道理,用不着有什么神道作主宰,更用不着人力去造作安排。老子的“天道”,就是西洋哲学的自然法(Law of Nature或译“性法”非)。日月星的运行,动植物的生老死,都有自然法的支配适合。凡深信自然法绝对有效的人,往往容易走到极端的放任主义。如十八世纪的英法经济学者,又如斯宾塞(Herbert Spencer)的政治学说,都以为既有了“无为而无不为”的天道,何必要政府来干涉人民的举动?老子也是如此。他说:

  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这是说“自然法”的森严。又说:

  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者矣。

  这个“司杀者”,便是天,便是天道。违背了天道,扰乱了自然的秩序,自有“天然法”来处置他,不用社会和政府的干涉。若用人力去赏善罚恶,便是替天行道,便是“代司杀者杀”。这种代刽子手杀人的事,正如替大匠斫木头,不但无益于事,并且往往闹出乱子来。所以说:“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所以又说:“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所以他主张一切放任,一切无为。“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

  §八、人生哲学

  老子的人生哲学(旧称伦理学,殊未当)和他的政治哲学相同,也只是要人无知无欲。详细的节目是“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他说:

  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登春台。我独泊兮其未兆,如婴儿之未孩。儽儽兮若无所归。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遗。我愚人之心也哉!沌沌兮,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澹兮其若海,飂兮若无止。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似鄙。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

  别人都想要昭昭察察的知识,他却要那昏昏闷闷的愚人之心。此段所说的“贵食母”,即是前所引的“虚其心,实其腹”。老子别处又说“圣人为腹不为目”也是此意。老子只要人肚子吃得饱饱的,做一个无思无虑的愚人;不愿人做有学问知识的文明人。这种观念,也是时势的反动。《隰有苌楚》的诗人说:

  隰有苌楚,猗傩其枝。夭之沃沃,乐子之无知!

  老子的意思,正与此相同。知识愈高,欲望愈难满足,又眼见许多不合意的事,心生无限烦恼,倒不如无知的草木,无思虑的初民,反可以混混沌沌,自寻乐趣。老子常劝人知足。他说:

  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罪莫大于可欲(孙诒让按,《韩诗外传》引可欲作多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

  但是知足不是容易做到的。知识越开,越不能知足。故若要知足,除非毁除一切知识。

  老子的人生哲学,还有一个重要观念,叫做“不争主义”。他说:

  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夫唯不争,故天下莫与之争。

  上善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

  天下柔弱莫过于水,而攻坚胜者莫之能胜。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

  这种学说,也是时势的反动。那个时代是一个兵祸连年的时代。小国不能自保,大国又争霸权不肯相下。老子生于这个时代,深知武力的竞争,以暴御暴,只有更烈,决没有止境。只有消极的软工夫,可以抵抗强暴。狂风吹不断柳丝,齿落而舌长存,又如最柔弱的水可以冲开山石,凿成江河。人类交际,也是如此,汤之于葛,太王之于狄人,都是用柔道取胜。楚庄王不能奈何那肉袒出迎的郑伯,也是这个道理。老子时的小国,如宋,如郑,处列强之间,全靠柔道取胜。故老子提出这个不争主义,要人知道柔弱能胜刚强;要人知道“夫唯不争,故天下莫与之争”。他教人莫要“为天下先”,又教人“报怨以德”。他要小国下大国,大国下小国。他说暂时吃亏忍辱,并不害事。要知“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强梁者不得其死”。这句话含有他的天道观念。他深信“自然法”的“天网恢恢,疏而不失”,故一切听其自然。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都是天道之自然。宇宙之间,自有“司杀者杀”,故强梁的总不得好死。我们尽可逆来顺受,且看天道的自然因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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