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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钱玄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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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年1月12日) 玄同先生: 得十二月三十日手书,感谢感谢。曾有小诗一首奉寄,想已收到了。此次新婚,曾做了几首杂诗,大都记述家事,不足以示外人。只有一首是切本题的,写出来请 先生和尹默、仲甫诸位先生指教指教罢。诗如下: 十三年没见面的相思,如今完结 把一桩桩伤心旧事,从头细说 你莫说你对不住我,我也不说我对不住你,—— 且牢牢记取这“三十夜”的中天明月。 你老先生的《<尝试集>序》想早已脱稿,可惜我还没有读过。我大概能于一月廿日左右(老实说个“后”字罢!)动身来京,所以,你若不曾把序稿定下,请你就不必寄吧。 《新婚诗》还没有做完,便又要做《新婚别》了!你想我那里还有工夫做什么“钓者负鱼,鱼何负钓”的文章? 然而百忙中居然还做一篇《惠施以孙龙的哲学》,预备送与《东方杂志》,赚几个钱来请喜酒!你老别见笑罢! 昨日同一班朋友去游一个明末遗民叫做“采微子”的坟墓,人家要我做诗,我便做了二十个字: 野竹遮荒冢,残碑认故臣。 前年亡虏日,几个采薇人? 这首诗有点旧派飞扬,先生定笑我又“掉文”了。 如今没有工夫了,有个俗客来会,只好不写了。 尹默、仲甫、幼渔、叔雅、半农诸位先生均此不一一。 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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