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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五 三二、记朋友会教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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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五日) 斐城演说后,寓于海因君(Joseph H. Haines)之家。此君今业商,而其家中藏历史文学美术之书满十余架。其新婚之夫人尤博雅,富于美术观念。 海因君为Haverford College毕业生。此校本为朋友会(Society of Friends)教派中人所办,故其中学生大半皆朋友会派信徒也。 朋友会者,耶稣教之一派,世所称匮克派(Quakers)是也。此派创于英人乔治(名)福克司(George Fox)。福克司痛耶教之沦为罗马教与英国国教,溺于繁文缛礼,而失其立教之精神,故倡个人内省自悔自修之说以警众。福氏本一织匠之子,素无声望,而其精诚动人,所至风靡。官府初以为妄言惑众,拘之判以笞罪。福氏持耶稣之不抗主义,俯首受鞭。鞭已,更请再鞭。(耶稣曰:“你们莫与恶抗。若有人打你脸的左边,更把右边让他打。”——《马太书》五章三十九节)鞭者卒感悔,竟成福氏之信徒。其后从者日众,遂成新派。福氏初说法时在一六四七年,至今二百七十年矣。今其徒虽不甚众(不出二十万人?),而其足迹遍于天下。吾国四川省亦多此派传教人也。 此派初兴之时,其精神最盛。其信天修行,绝世无匹。其人每说法传道,精诚内充,若有神附。以其畏事上帝,故有“匮克”之称。“匮克”者,震恐战栗之谓。 此派教旨之特色: (一)人人可直接对越上帝,不须祭司神父之间接。 (二)不用洗礼。 (三)不用祭司神父。(另有一支派,今亦用牧师。) (四)每集会时,众皆闭目静坐,无有乐歌,无有演讲。无论何人,心有话说,即起立发言,或宣教义,或致祷词。说完,仍坐下默思。 (五)男女平等,皆可发言,皆可当众祈祷。(耶教初兴时,使徒如保罗〔St. Paul〕,对妇女极不平等〔看《哥林多前书》十四章三十四五节〕。此派在十七世纪中叶独倡此风,可称女权史上一新纪元也。) (六)深信耶稣“不与恶抗”之说。(此即老子之不争主义。娄师德所谓唾面自乾者近似之)以此故,乃反对一切战争。凡信此教者皆不得当兵。(此条实际上多困难。当此邦南北战争之时已多困难。及今日英国强迫兵制之实行,此教中人因不愿从军受拘囚之罪者,盖不知凡几。) 海因夫人语我以此派中人之婚礼,甚有足供研究者,故记之于下: 男女许婚后,须正式通告所属朋友会之长老。长老即行调查许婚男女之性行名誉。若无过犯,乃可许其结婚。 结婚皆在本派集会之所。(此派不称之为“教会”〔Church〕,但称会所而已)结婚之日,男女皆须当众宣言情愿为夫妇。宣言毕,长老起立,问众中有反对者不。若无异词,长老乃发给婚书。 海因夫人以婚书示我。其书以羊皮纸为之。首有长老宣言某人与某女子已正式宣告,愿为夫妇,当即由某等给与证书。下列长老诸人署名,次列结婚夫妇署名,其下则凡与会者皆一一署名。海因夫人婚书上署名者盖不下三百人。 海因夫人言朋友会中人因婚礼如此慎重,故婚后夫妇离异之事竟绝无而仅有也。 吾与此君夫妇此次为初交。海因君为年宴主事者,故与我有书信往来。吾既允演说,海因君函问我欲居Bellvue—Strafford旅馆耶,抑愿馆其家耶。此旅馆为斐城第一大旅馆,犹纽约之Waldorf—Astoria也。吾宁舍此而寓其家,正知其为朋友会中人,故欲一看其家庭内容耳。今果不虚此愿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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