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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五三、读《老子》“三十辐共一”


  (七月七日)

  “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老子》十一章)。此章王辅嗣注不甚明晓。陆德明《音义》“当(丁浪反)无有车(音居)”,则以当字作抵字解,而“当其无有车之用”作一气读,言抵其无车时之用也。此解亦不甚明晓。吾以为“当(平声)其无(一读),有车之用(句)。”谓辐辏于毂而成车,而用车之时,每一辐皆成毂之一部分,即皆成车之一部分,用车者但知是车,不复知有单独之辐矣,故当其无辐之时,乃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句),当其无(读),有器之用(句)。”成器之后,已无复有埴,即埴在器之中矣。室成之后,户牖但为室之一部分,不复成一一之户牖矣。譬之积民而成国,国立之日,其民都成某国之民,已非复前此自由独立无所统辖之个人矣。故国有外患,其民不惜捐生命财产以捍御之,知有国不复知有己身也。故多民之无身,乃始有国(此为近世黑格尔〔Hegelian〕一派之社会说国家说,所以救十八世纪之极端个人主义也)。此说似较明显,故记之。

  王荆公有《老子论》(《临川集》六十八卷),中解《老子》第十一章甚辩,可资参证。(四年七月廿三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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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说穿凿可笑,此“无”即空处也。吾当时在校中受黑格尔派影响甚大,故有此谬说。——六年三月自记。

  胡适留学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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