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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二九、记历


  (六月一日)

  罗马初分年为十月,共得三百零四日。至Numa时乃增二月,共十二月。月如吾国阴历,大月三十日,小月二十九日,大小相递,年共三百五十四日,后增一日,共三百五十五日(奇数吉也)。然日周天之数为三百六十五日有零(零五时四十八分四十六秒),故须增闰月(Intercalary),间年行之。月或二十二日,或二十三日相递焉,于是四年共得一四六五日。平均每年得三百六十六日零四分之一,则较周天之数多一日也。于是定每十六年后之八年原定有四闰月者改为三闰,以补其差。

  其后日久弊生,谬误百出,至西柴始大定历,从阳历而废月历,年有三百六十五日,四年一闰,闰年增一日。时罗马七百零八年,即耶稣前四十六年也(改历之年增至四百四十五日。)西柴(Julius Caesar)分月之法,奇数之月(一,三,五,七,九,十一),月得三十一日,偶月皆三十日。惟二月廿九日,闰年三十日。罗马人颂西柴之功,以其名Julius名第七月,今英名July者是也。

  后至Augustus时,罗马人媚之,以其名名第八月,惟八月仅三十日,较July少一日,小人谄谀,遂移二月之第二十九日增于八月,于是七,八,九三月皆有三十一日。又以为不便,遂改九月、十一月为三十日,而十月、十二月改为三十一日。西柴之法至易记算,遭此窜改,遂成今日难记之法,小人可恨也。

  西柴历(Julian)虽便,然亦有一弊,盖周天之数为三六五日五时零(见上),实未足四分一之数,故每百二十八年必有一日之误。故西柴历初定时,春分节(Equinox)在三月二十五日,至纪元一五八二年乃在三月十一日。教皇Gregory Ⅷ欲正此失,乃于其年减去十日。又以太阳年(Solar Year)与阳历之年之差约为每四百年与三日之比,故葛雷郭令百数之年(纪元千年,千九百年之类)皆不得闰;惟百数之年,其百数以上之位可以四除尽者,乃有闰日。此法凡年数可以四除尽者皆为闰年。其百数之年如一六〇〇,二〇〇〇,其百数以上诸位(年数除去两〇)可以四除之者有闰;又如,一七〇〇,一八〇〇,一九〇〇,皆无闰也。盖四百年而九十七闰。依此法每年平均得三百六十五日五时四十九分十二秒,与太阳年差仅二十六秒,盖须三千三百二十三年始有一日之差。(摘译《大英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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