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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兵马俑的幕后(1)


  【前言】

  秦兵马俑的逼真、庞大,反映了要构思和完成如此的工程,非有创意上丰富的沟通和技术上充分的合作,否则绝对无法达成的;同时也印证了史书上所说战国时代高度的动员水平,和百家争鸣的景况。它的出土,正为秦帝国之所以能统一天下,提供若干重要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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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外学者应当对临潼县人民公社的工作人员表示谢意。也算是运气好,一九七四的春天,他们将埋在黄土地下二十尺达二千二百年保卫秦始皇陵寝的陶制军队开掘出土。纵使这一发现不能解答历史学家关于中国天下统一的一切问题,至少在极关重要之处,提供了线索。最重要的乃是这些证据显示中国的历史性格与世界其他各处之初期文明迥然不同。

  【秦始皇的崛起】

  在成文的历史记载里,秦王室的祖先按照“谁生谁”的程序一连串的记载着,有如《圣经》中的“旧约”。及至战国之际,这些记载开始引入新奇的事迹。他的“肖像”也好像出自讽刺画家之下,作者必先有一种“鹰眈”的观念,才把上唇画如鸟嘴。大历史家司马迁在始皇后约一百年著书,他所提供始皇的出身如下:在公元前约二五〇年有秦国公子按照当日的习惯,到赵王的宫廷内为人质,以保证两国停战协议不被侵犯。虽然如此,两国边界的军事冲突却仍断续发生。因之公子缺乏安全感,他不过是秦国太子二十多个儿子中之一人,也就无从被本国重视。

  富商吕不韦发现这情形可以从中使耍伎俩,恰巧这时候秦太子将他宠爱的姬妾升为太子妃,她虽有权势而膝下无子。吕不韦首先以恭维的言辞和贵重的礼物交结于作为人质的公子。接着以公子私人代表的身份,游历秦廷,更大肆张罗,轻辞重币的打开门面。他说服了太子妃,她要是需要保障来日之安全,不如以在赵国作人质的公子为己子,他既为人忠厚,又不预闻秦廷的政治纠纷。这谋划成功后,为人忽视的公子日后回国恰逢秦王去世,秦太子立为秦王,昔之人质终成为了太子。

  故事的当中,尚有一段奥妙:王子在赵国时邂逅了吕不韦一位貌美善舞的姬妾。吕慷慨的将她奉送,王子惊喜之余没有发觉她已经怀孕。一年之内她为王子生子,又十三年之后,这来历不明的王子立为秦王。又二十五年之后他成为统一中国的秦始皇。他的亲父富商吕不韦也在朝中为相,直到以后失势身败而止。

  中国在公元前二二一年的统一,是历史上重要的里程碑。毫无疑问的,此非常之事必待非常之人,可是以上人物在特殊环境里出现,也不过是风云际会。本书以上几章业已提及,幕后天候、地理、人事的因素早已酝酿了好几个世纪。将周朝的封建革新而由一个国王通过官僚机构直接统率全民,并非秦所特创,况且嬴秦尚不是改制的先锋。可是其他国家尚在片面改革之际,秦国则实行全面的翻新。其方案不容通融假借,其执行步骤包括贵族被废为平民,官吏按能力任职,井田制度一体取消,土地得以自由买卖,土地税按亩征收,士兵按征兵的程序入伍。国家又提倡农桑而贬斥其他各业,以求全国普遍的丰衣足食。从史书里看来秦始皇即位之前约一百年,以上的政策都已付诸实施。这种体制着重中央集权,能使境内人民保持一种集体性格,称之为“极权主义”(totalitarianism)并不为过。

  【秦国的集权体制】

  秦国是一个以警察权为主的国家。它与现代集权国家的重要区别是后者将一个业已多元化的社会扭转回去以遂行其狭义之目的。嬴秦则不待社会多元化,先已构成集权体制,此外秦之集权亦无国家主义的征象。虽说这个国家以征服其他国家为职志,其所拟之消灭者仅是对方的王室与贵族,秦王本身的重要卿相,却全属客籍,即统一天下之后亦然。秦之记录里看不出人民因原有国籍而受亲疏歧视的待遇。

  秦之体制既成流线型,法家思想即构成其意识形态。虽然它站在人性为恶的立场,可是也认为人类的可以集体为善。这种信条与十九世纪德国历史家特莱澈克(Henrich von Treitschke)的理论,极为接近。也因它的“现代”色彩,中国法家有时令西方读者倾折。他们的法治观念不为传统习惯、古代特权、流行的道德观念、家人亲疏,或甚至恻隐之心所左右。法律代表君主的意志,必为成文法,必须详尽而无疑义的写出,而且不打折扣、不分畛域的强制实施。因为他们站在唯物的立场,又以国家之富强为不二法门,因之无从创制西方式的民法。只是在基督尚未出生之前数百年,他们即在鼓吹王子犯法与民同罪,这必在当日人士之心目中造成一种平等的观感。法家也自认为承奉自然法规,他们以为法律一经公布,从此君王有如车轴,不动而能行,百官则如车之辐条,随着车轮运转。以今后两千年中国官僚政治的作风看来,这样的拟寓不能算是全不正确。

  概括言之,中国政治体系的早熟在当日不失为一种成就,可是中国人也必须为此付出代价。从外表形式看来,在基督之前有了这些设施,国家的机构便形成流线型,可是其下端粗率而无从成长发展,以日后标准看来尤其如此。直到最近中国仍缺乏一种司法体系,具有实力及独立性格一如西方,其原因可以一直追溯到上古。儒家的法律使法律不离家族观念,将法律与情感及纪律混淆,法家之法实为最方便的行政工具,但在其他方面则一无可取。

  古代历史家更指出,秦国与他国竞争统治中国时得到地理之便。它的东方为山川所阻塞,秦人可以开关迎敌,对方却无法来去自由的出入秦境。秦之西南的土著文化程度低,可以任意吸收吞并。战国之争雄,以统一为最后目标,外围之雄着重长久之计,必较中央诸国占优势,因中央诸国不断的为彼此间的纠纷、龃龉、阴谋、伎俩所眩惑也。直到最后几十年内各国要对付秦的攻势,才图谋互相结盟。一般很少提及,秦国实际上得到经济落后的好处。经济落后才能强调农业一元,动员起来,专一雷同,内部的凝聚力也强。这时期仍是以数量取胜的时期,军事技术大致在平衡状态,没有一个交战国因为质量上的优势而使战局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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