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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阳鼙鼓动地来(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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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七五五年安禄山叛唐,自渔阳(今日蓟县附近)以十五万之众南下攻占洛阳,继之于次年取长安,迫得玄宗李隆基(即唐明皇)奔蜀,是唐朝由盛而衰的一段分水岭。有些历史家以为这事去六一八年唐之代隋为一百三十五年,距唐祚之终(公元九〇六年)则为一百五十一年。这一盛一衰的阶段,其长度也大致相等。 小时候上学,还没读到安禄山的身世和他的反叛事迹,却先听到杨贵妃的故事。主要的原因是国文课本中选了白居易的《长恨歌》。当老师吟诵“迟迟钟鼓初长夜,耿耿星河欲曙天”时,抑扬宛转,纵使是铁石心肠,怕也会为之同情落泪。再加上历来文人的渲染,如与白诗并行的《长恨歌传》即称“天宝十载(七五一年),避暑骊山宫,秋七月,牵牛织女相见之夕,夜始半,妃独侍上,凭肩而立,因仰天感牛女事,密相誓心,愿世世为夫妇,言毕,执手各呜咽”,情节哀艳离奇。 又再有五年之后,“六军不发无奈何,宛转娥眉马前死”的惨剧,更增加故事的情感份量,怪不得其人其事传诵千古。甚至在抗战期间的重庆,也有一九四二年国立音乐院排演黄自所作〈长恨歌〉一事。作者也就是〈焦土抗战〉的作者──这时完全置敌机轰炸战火蔓延的情形于度外了。在两小时内台上音乐院的师生和台下的听众重新体会一千两百年前一个“英断多艺,尤知音律”的君主和他“姿质丰艳,善歌舞”的妃子当初恩爱与以后生离死别忧恨缠绵的情节。毕竟任何的金科玉律,也要容许一二例外吧!这次演唱,倒也没有被人攻击说是逃避大敌当前国运如丝的现实,放弃各人战时的岗位,而去同情一个只顾本身安乐不计生灵涂炭的独夫和一个颠倒社稷的国家妖孽。 其实“人本主义(humanism)”是人类一种共通的性格,白居易的诗既具有这性格,则不论其所叙故事与目前政策有无依违,总之不能禁断。纵有传统中国专制政府的庄严与道学家之刻板,《长恨歌》仍是千古传诵,也能通过抗战而流传至今。 然则白居易到底不是严肃的历史家。即陈鸿的《长恨歌传》也承认白“诗多于情”,作诗的目的就是要让这故事经过他笔下“润色”而不“与时消灭”。所以《长恨歌》只能作国文教材,不当引入历史课目。虽说白诗作于八〇六年,去“马嵬坡下泥土中,不见玉颜空死处”才五十年,与所叙事相去并不远。 白居易没有提及当马嵬坡悲剧发生时,唐玄宗已将近七十一岁(中国传统或称七十二岁),杨贵妃也三十八岁。在今日驻颜有术的条件下,一个女人三十八岁不能算是年龄太大,但是在中世纪就很难能有“芙蓉如面柳如眉”的吸引力量了,可见得白诗听任感情奔放有浪漫主义色彩。至于诗中人两方年龄有这样大的差别,则是因她于七四五年封为贵妃之前为“太真妃”,更前则为“寿王妃”。原来寿王李瑁,不仅是玄宗的亲生子,而且是他所宠爱的武惠妃所生,曾一度被提出有被立为太子作玄宗的继承人之可能。所以杨玉环被玄宗李隆基宠爱之前确是他自己名正言顺的儿媳妇。 《旧唐书》没有提到这重关系。只说:“二十四年(公元七三六年)惠妃薨,帝悼惜久之,后庭数千,无可意者,或奏玄琰女姿色冠代,宜蒙召见,时妃衣道士服,号曰太真。既进见,玄宗大悦,不期岁,礼遇如惠妃。”直到宋朝欧阳修等作《新唐书》才提出“始为寿王妃”。《资治通鉴》则记入开元二十三年(七三五至七三六年间)“十二月乙亥册故蜀州司户杨玄琰女为寿王妃”。据算当时她十七岁左右,与李瑁为夫妇后至少已一年才被玄宗召见(因为武惠妃也是在年底去世)。《长恨歌传》则称“诏高力士(宦官)潜搜外宫,得杨玄琰女于寿邸”。如果此事发生于武妃去世后不久,则杨玉环可能以“女道士”的身分和“太真妃”的名义与玄宗保持暧昧关系至少达七、八年之久。因为直到天宝四载(七四五年)官方纪录才称“册太真妃杨氏为贵妃”。 可是玄宗之“乱伦”始终不是问题的焦点,寿王李瑁以后也未再产生任何周折。龙武军(侍驾的御林军)在马嵬驿 逼着皇帝将他的爱妃交高力士缢死,一是因她之故,玄宗生活糜烂,到流连荒亡的地步。二则朝廷又因她用其从兄杨国忠为相,安禄山的问题,大部由他激成,以后不可收拾,自应由他负责。关于后者,牵涉唐代国防,因素较多,容下一节“九重城阙烟尘生”再谈,现在说宫廷生活。 《新唐书》说:“天宝(玄宗的第二个年号,始自七四二年,以前则为‘开元’)外奉军兴,内蛊艳妃,所费愈不赀。”因为《新唐书》成于北宋,作者的道德立场又较作《旧唐书》者为坚强,对杨贵妃一家更是指责不遗余力。书内说及天子每年十月赴华清宫过冬时,妃之从兄及诸姊幸从,“遗钿堕舄,瑟瑟玑琲,狼藉于道,香闻数十里”。也就是珠玉首饰鞋袜一路乱丢乱甩,不可收拾,显然是夸大其辞。 这种指责也牵涉到中国历史上经常发生的一种问题:真的皇室生活奢侈,就是“腐化”的征象,而必至国破家亡?我们知道八世纪的长安,确是有一种升平气象,高级仕女,穿着印花的绸衣,头发挽髻,眼眶之外则施以各种色彩,有如今日之eye-shadow,即女性亦打马球(polo),吹奏小型乐曲(chamber music),一到各种季节,宫女之作拔河戏(tug-of-war)者一次总有好几千人,较之明清已现代化得多。难道这些人文的因素统是不该有,一定要退步到茅茨土阶,天子穿澣衣,食不兼味,后妃也衣不曳地,甚至上下都穷才人心舒畅?要是今日我们讲历史也仍因袭传统的立场,如何能迎合时下的现代化?又如何能使中国史与世界史衔接? 可见得这中间还有一个重要的历史环节未被提出:前人以为一切都是道德问题,而玄宗唐明皇李隆基一朝,则已产生了一个极为严重的技术问题。 公元七五四年,也就是安禄山反叛之前一年,户部统计全国共九百六十多万户。这和初唐的三百多万比较,当然有了显著的进步,其原因也不是人口突然增了三倍。而是七世纪初期,开始均田制,原则上加入版册上的户口,就要授田。不管是采登记的户口原来已经领有的田土来算数也好,或者真是政府重新分配而授与的田土也好,下级政府向人民抽税时就要保障他们有田,所以除了最初登记的三百多万户之外,以后的增加,就非常的吃力。例如高宗朝六五二年,在安禄山叛变前约一百年,全年只增加户十五万,约占当时登记户数百分之四。另一方面讲,则均田制、租庸调制和府兵制纵有很多的缺陷,仍维持了一个相当容易掌握的下层机构。我们也可以想象从武后到玄宗初年,第二帝国倚赖着以这简单数学公式作主的间架性设计,将它的实际威权从一个基本核心的关陇区域和东部洛阳推广到全国各地是一种经年累月缓而持重的运动。选举制度提拔新人不计门户,也要长时间之内才有功效,而唐朝创行所谓“铨叙”,有所谓“三铨三叙三唱而后拟官”的办法,要自春至夏,才能完毕。这尤其需要下层的民政和财政的事项简单雷同,中枢才能将官职成批分派。所以与前述间架性设计配合适当。 公元七二三年玄宗任用宇文融为“劝农使”,执行所谓“括户政策”。其原则是现下版籍无名的户口,若不是逃户,就是客户,也不究既往,一律着令自首。登记之后免六年赋调,只是轻税入官。这办法成功,“诸道括得客户凡八十余万,田亦称是”。只是就遇到很多官僚的反对。难道规避赋役的人户应当让他们违法?以免罚轻税而鼓励他们自首则是苛政?这问题要根据当日官僚组织的特点解释。传统的官僚政治表面管辖广泛,实际掌握不深,其行政效率靠由上至下加压力,并非循照经济原则,所以只能铺摆场面,对数目字无法精密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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