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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伟大的汉学家


  当你试图成为一个伟大的学者时,不要忘记做一个理性的君子。
  当你试图成为一个伟大的学者时,不要成为一个傻瓜。
  ——《论语》第六篇

  我最近阅读了翟理斯博士的《中国纪事》,而且在阅读的过程中,我想起另一位英国领事霍普金斯先生的一句话:“当在中国的外国居民把一个人作为汉学家来谈论的时候,通常他们是把他看作傻瓜。”

  翟理斯博士有一个伟大的汉学家的名声。考虑到他写的著作的数量,他也不算浪得虚名。但是,我认为,现在是时候对翟理斯博士著作的质量和真正价值试着进行正确的评估了。

  一方面,翟理斯博士具有超过古今其他所有汉学家的优势,他拥有文学天赋,他能写出优美的合乎语言习惯的英文。但是另一方面,翟理斯博士完全缺少哲学洞察力,而且有时候甚至连普通的判断力都没有。他能够翻译中文的句子,但是他不能理解和解释中国的思想。在这一点上,翟理斯博士具有和中国文人相同的特征。孔子说:“当人们的教育或者书本知识打败了他们的天生品质时,他们就成了文人。”

  对中国的文人来说,书籍和文学作品只不过是写书的材料,他们因此得以一本接一本地著书立说。他们生活、行动、存在于书的世界中,与真实的人类生活的世界没有什么关系。文人不知道书籍和文学作品只不过是达到另一目的的方法。而在真正的学者看来,对书籍和文学作品的研究只是他们解释、批评和认识人类生活的手段。

  马修·阿诺德说过:“或者通过理解所有的文学作品——这是人类精神的完整历史——或者把单一的一国的伟大的文学著作当做一个有关联的整体来理解,文学的力量才能被感知。”但是翟理斯博士所有的著作中,没有一句话能透露出翟理斯博士曾经考虑或试图把中国的文学当作一个有关联的整体来考虑的迹象。

  正是由于翟理斯博士身上缺乏哲学的洞察力,在他的书中材料的安排方面,他才显得如此无助。以他的大字典为例。它根本不是一本字典。它仅仅是翟理斯博士翻译的一本汉语词汇和句子的汇集,其中没有任何选择、排列、顺序或者条理的努力。作为一本供学者使用的字典,翟理斯博士的这本字典的价值绝对赶不上卫三畏博士所编的旧字典。

  必须承认,翟理斯博士的那本传记词典,是一本工作量巨大的著作。但是在这里,又一次显示出翟理斯博士完全缺乏最普通的判断力。在这样的一部著作中,人们期望能找到的只是对真正著名的人物的短评。

  这里有一群为国家战斗而流血的人,
  还有一些人在世时为圣洁的祭司,
  有的是虔诚的诗人,曾吟唱出不逊于福波斯的诗句,
  有的则是具有创造精神的艺术家,
  让人民的生活多姿多彩,
  还有一些人也留下了让人怀念的业绩。

  但是,我们发现,在这部字典中,古代的圣贤和英雄,与神话中的虚构人物并列,陈季同将军、辜鸿铭先生、张之洞总督和刘布船长并列,而最后一个人仅仅成名于以无数的香槟酒来招待他的外国朋友。

  最后,翟理斯博士最近出版的书《纪事》,我担心,它不会提高翟理斯博士作为一位有判断力和辨别力的学者的名声。其中所选的绝大部分主题,都没有现世的、实际的或者人性的价值。实际上,似乎翟理斯博士不厌其烦地写出这些书,并不是为了告诉世界关于中国人和他们的文学的任何东西,而是为了展示翟理斯博士是一个多么有学问的汉学家,以及他如何比其他所有人都更了解和理解中国。此外,翟理斯博士,在这里与别处一样,表现出一种苛刻而好斗的教条主义,既缺乏哲理,又不符合一个学者的标准,令人不快。正是像翟理斯博士这样的汉学家的这些特征,恰如霍普金斯先生所言,致使在真正的远东外国居民中,汉学家和汉语学者成为笑柄,为人嘲笑,留下了特别的名声。

  在此,我将从翟理斯博士最近出版的书中选择两篇文章,并且试图说明,如果迄今外国学者关于中国的学问和中国的文学这一主题的著作都没有人性的或者实际的意义,那么这种错误并非中国的学问和中国的文学本身的问题。

  第一篇文章的题目叫《何为孝》。这篇文章的观点主要集中于两个中国汉字的意思。孔子的一个弟子问他:“何为孝?”孔子说:“色难。”

  翟理斯博士说:“两千多年过去了,问题依然存在,那就是这两个汉字意味着什么呢?”在引用和排除了本国和外国同一领域的学者们的所有解释和翻译之后,翟理斯博士理所当然地发现了它的真正含义。为了展示翟理斯博士那苛刻而没有学者风度的教条风格,我将在此引用他宣布他的发现的原话。翟理斯博士说:

  在上述议论之后,要宣布它的内涵像印花税票一样外露,也许有些专横,但是,所有你必须所做的事,就像这首诗所说的,应该是:

  弯下腰,它就在那里,
  探寻它,不要左顾右盼。

  当子夏问孔子“何为孝”时,后者简单地答道:“色难。”“色”就是详细说明它,“难”就是很困难。这是一个最容易理解而且最恰当的回答。

  在此,我不愿讨论精妙的中文语法,以此来说明翟理斯博士的错误。在此,我只想说,如果翟理斯博士的假设是正确的,即把汉字“色”当成动词,那么在正确的合乎文法的中文里,这句话是不会说成“色难”的,而是用“色之维难”来形容它。如果汉字“色”在这儿被用做动词,那么这里的非人称代词“之”是绝对不可缺少的。

  但是,除了不符合准确的语法之外,翟理斯博士所给出的对孔子回答的翻译,当把它放到整个上下文中来看时,根本就是既无要点,也没有意义。

  子夏问:“何为孝?”孔子答曰:“难点是做法。仅仅是当有事需要做的时候年轻人去做,当有酒食之时家中的长辈可以先享用,你真的认为那就是孝吗?”现在,上文所有的观点就在于此,重要的不是你应该对你父母履行什么责任,而在于你如何——用什么方式,用什么态度去履行那些义务。

  我想在此说明,孔子的道德教义的伟大与真正功效,恰恰在于翟理斯博士未能看到的这个要点,即在道德义务的履行上,孔子强调的重点不是做什么,而是如何去做。因为在这里,展现的是所谓的道德和宗教之间的区别,是道德行为准则与伟大的真正的宗教导师有生命力的教义之间的区别。道德的导师只是告诉你,什么样的行为是有道德的,而什么样的行为是不道德的。但是,真正的宗教导师不只告诉你这些。真正的宗教导师,不仅谆谆劝导人们外在的行为做法,而且强调方式的重要性,即行为的内在性质。真正的宗教导师教导说,我们行为的道德与不道德,并不在于我们做了什么,而在于我们如何去做。

  这就是马修·阿诺德所说的基督在他的教义中使用的方法。当一个可怜的寡妇给了一点点钱时,基督提醒他的门徒注意,不是她给了什么,而是她以什么方式给。道德家们说:“你不许犯通奸之事。”但是基督说:“我对你说,无论谁,当他贪婪地看着一个女人时,他就已经犯了通奸罪。”

  同样地,孔子时代的道德家们说,孩子们必须为他们的父母砍柴挑水,把家里最好的食物和酒让给父母——那就是孝。但是孔子却说:“不,那不是孝。”真正的孝并不在于纯粹地表面上服侍父母。真正的孝在于我们如何,以什么方式、以什么精神去履行这些责任。孔子说,难点是做事的方式。我最后想说的是,正是通过他教义中的这种方法的功效,审视道德行为的内在性质,孔子才成为一个伟大的真正的宗教导师,而不是像一些基督传教士所说的,仅仅是一个道德家或哲学家。

  为了进一步阐释孔子的方法,我将以中国现在的改革运动为例。那些号称改革论者的满清官吏,受到了外国报纸的热烈欢迎,他们正大张旗鼓地进行改革——甚至想去欧洲和美国,试图找到适合中国的改革方案。但不幸的是,拯救中国不是依赖于这些改革派官吏的改革内容,而是依赖于这些改革措施得以实现的方式。不过很遗憾,这些改革派官员跑到欧洲和美国去研究宪法,而不是待在家里好好研究孔子。因为在中国,这些官吏只有抓住了孔子教义的核心和他的方法,并在这次改革运动中专心于做的方式而不是做的内容,才能使混乱、不幸与苦楚从目前的改革运动中消失。

  我将简要研究翟理斯博士《中国纪事》中的另一篇论文,题目是《四个阶层》。

  日本人末松男爵在一次会见时说,日本人把他们的人民分为四个阶层:士兵、农民、工匠和商人。对此,翟理斯博士说:“将‘士’翻译成‘士兵’,这是不对的;那是后来的意思。”翟理斯博士进一步说:“‘士’这个词最早使用的含义是指文官。”

  不过,事实恰恰相反。“士”这个词最早的用法,是指古代中国的君子,就像现在欧洲那些佩剑的贵族阶级一样。因此,军队里的官兵才被称为士卒。

  古代中国的文官阶层,都被称为“史”——clericus。当中国的封建制度被废除时(公元前2世纪),打仗不再是君子的唯一职业,文官阶层的崛起日益重要,他们成为立法者,形成了长袍贵族阶层,以区别于佩剑贵族,即“士”。

  武昌总督张之洞先生有一次问我,说外国领事是文职官员,为什么穿礼服的时候要佩剑。我回答说:因为他们是“士”,他们不是中国古代那种文官学者,而是一名君子,他肩负武器并在军队中服役。总督先生表示赞同,并于次日下令武昌的学堂,让所有学生都换穿军用制服。

  因此,翟理斯博士提出的汉字“士”到底是指文官还是指军人的这个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因为在将来中国是独立自主、还是受外国支配的问题,都依赖于中国究竟是否会拥有能干的军队,而且这个问题又依赖于中国那些受过教育的统治阶级究竟是否会恢复“士”字的真正的古代的含意和概念,即不做文官学者,而是肩负武器、有能力保卫他的国家不受侵略的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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