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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苏维埃执行委员会致各县苏的一封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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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苏维埃执行委员会致各县苏的一封信(1)(一九三三年一月十五日) 各县县苏执行委员会: “在列李卢纪念节前,每县游击队至少要缴到三十支枪”。这一决议,在很久以前已经告诉了你们。但能完成这一任务的,现在有上饶游击队的两仗,已经缴到了步枪二十七支,驳壳一支,还有几天,上饶一定能超过数目。其余各县所做到的成绩,还是相差很远! 各县同样可以得到上饶同样的成绩,谁对于这一胜利成绩怀疑不能做到,谁就犯了右倾错误!各县在列李卢纪念节前,应该千百倍的努力去进行游击战争,将游击队主力集中,鼓励战斗员必胜的决心,利用白灰区工农群众的帮助探信与带路,游击队实行迅雷不及掩耳的截击,就可以得到预期的胜利;如敌人进攻苏区,则用埋伏截击的战术,突击敌人的后卫或交通部队,均可获得胜利! 同志们!听到上饶游击队的胜利消息,都兴奋起来吧!哪一县在这一伟大的纪念节前,不能实行缴到三十支枪,不能以战争的胜利来实际地纪念列李卢,那末,该县苏维埃与游击队,都要写到黑板上去,只有上饶县苏维埃与游击队独写在红板上,各县岂不觉得大耻辱吗?努力呵!胜利在前面等着!顺致 斗争敬礼! 主 席 方志敏 副主席 汪金祥 余金德 一月十五日 【注】 (1)此信刊载于闽浙赣省苏维埃政府机关报《工农报》1933年1月20日第66期第5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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