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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文化之福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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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文化书社宣言(1)(一九二三年一月) 荒凉的江西!没有文化种子的江西,居然也有“文化之芽”了!但是发生这个“不毛之地”的“文化之芽”,虽不至枯萎去,也怕不能蓬蓬勃勃地滋长起来。那末,就应该用人工的灌溉法,从别处运输一些“哀其杜阿”(H 2O)来供给他的需要。我们组织这个文化书社,就是要实行这个使命。 我们希望将来的江西青年思想界,开出群众笑迷迷〔眯眯〕的“文化之花”来! 杜威说:“人类文明的进步,完全靠着知识思想的自由交通”,我们希望这个书社能够做那知识思想的自由交通的一个工具! 附组织大纲 (一)本组织定名为南昌文化书社。 (二)本书社以灌输文化为宗旨。 (三)本书社专介绍本国及外国新出版的书报和杂志等,兼理教育用品,到了基金稳固时更当经营出版事业。 (四)本书社暂定基金一万元,除由组织者担任外,欢迎捐助。 (五)凡捐助本书社的基金者,本书社当寄书报鸣谢。 (六)本书社财产公有。所有投入之款,永不退还,也不分红取息。 (七)本书社设职员若干人,执行审查编辑发行等事。 (八)本书社设于南昌东湖边。 组织者 冰 冰 宏 义 禅 林 方志敏 黄在璇 刘 轶 秦 初 胡 若 王立生 徐先兆 张田民 刘昭昕 石迁瑜 赵醒侬 陈之琦 【注】 (1)此宣言发表在1923年1月15日出版的《新江西》第1卷第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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