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邓中夏 > 邓中夏全集 | 上页 下页
北京大学平民教育讲演团简章


  (一九一九年三月七日)

  第一条 本团定名为“北京大学平民教育讲演团”。

  第二条 本团以增进平民智识、唤起平民之自觉心为宗旨。

  第三条 本团由北京大学学生热心平民教育者组织之。

  第四条 本团讲演分为定期与不定期两种:

  甲、定期讲演 每月四次,于每星期日下午一时至四时举行之。

  乙、不定期讲演 此项讲演,如有事件发生,或春假、暑假及国庆日,经本团团员认为必须讲演时,临时酌定。

  第五条 本团讲演稿,如认为重大者,送交本校日刊揭载,并藏存团中,以便汇集成册。

  第六条 本团团员应纳常年金现币一元,愿特捐者听。

  第七条 本团于暑假及年终时,各开恳亲会一次。

  第八条 本团设干事四人,经理一切事务,任期半年,但得连举连任。

  前项干事由大会选举之。

  第九条 本团团员有轮流出席讲演之义务。

  第十条 本团团员当轮流出席时,除婚丧疾病不能出席外,不得任意推诿。

  第十一条 本团讲演题目及地点,须先期在大学日刊揭载之。

  第十二条 本团团员如有损坏本团名誉情事,得由本团团员多数议决,今其出团。其所纳各费,概不退还。

  第十三条 本简章自本团成立时即发生效力。

  第十四条 本简章得全体过半数之同意,可随时修改之。

  (原载《北京大学日刊》1919年3月7日)


虚阁网(Xuges.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