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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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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春节。邓中夏派人到妻子被关押的监狱,去看望妻子,并给妻子带去一封信。李英病了,拒绝会见任何人。 上半年,由于叛徒的出卖,机关又遭到威胁,再次搬家。这时邓中夏和何宝珍同志(刘少奇同志的夫人)假扮夫妻,组成新的全国互济总会的机关。邓中夏任书记兼主任,何宝珍任总会援救部部长。 后来,又由于叛徒的出卖,机关又遭到威胁,再次搬家,搬到福履里(现在的建国西路建业里)。仍然和何宝珍同志假扮夫妻,组成新的机关。 加强互济会本身的建设,是做好工作的根本,在秘密工作的条件下,邓中夏先后办了三个内部刊物,《斗争》、《列宁生活》和《互济生活》,加强成员的思想的提高和素质教育。他还撰写了《新同志教育大纲》和《巩固上海新会员的训练大纲》的内部管理和教育的材料。 互济会的任务是,摸清我党入狱人员情况,努力营救狱中人员,安抚和救助入狱人员和家属,组织在狱人员的斗争。展开抗日统战工作,扩大营救工作面。 邓中夏花大力气摸清工作对象,这是互济会工作的基础,从上海开始,逐渐扩展到了全国。各地监狱调查的信件源源不断;犯人来信不断。加上他收集的各种法院判决书、有关被捕人员报纸的剪报,都提供了大量信息。 在邓中夏的领导下,互济会的各级组织也迅速地恢复起来了;开展了统战工作,努力争取社会知名人士、群众团体的支持,与宋庆龄、何香凝、律师界的史良女士等建立了广泛联系,建立起了“民权保障大同盟”。并且和“国民御倭自救会”“律师合会”建立了联系。 到了“一·二八”淞沪抗日战争一周年时,互济会已成为反对日本侵略者的各爱国团体的重要成员之一。 为了充分揭露国民党的罪行,邓中夏写了《江苏省第二监狱政治犯全体泣告》的控诉书,发给民权保障大同盟、御倭自救会、律师公会,各学校、团体、及宋庆龄、何香凝。 为了能更好地组织各个监狱革命同志的斗争,邓中夏还写了《上海法租界第二特别法院看守所全体犯人为反对压迫要求改良待遇宣言》的文章。也作为传单广为散发。 “一·二八”一周年,中央派来了一个姓王的巡视员,指示他,要他发动一个区的群众起来示威,组织几个工厂起来罢工。之所以要互济会出面领导示威和罢工,是因为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已经被破坏得担负不了这项任务了。他反驳说“这个区里的工人组织刚刚恢复,每个厂只有十几个党员,这是在暴露自己,不是示威,而是示弱!这是对于群众不负责任的犯罪行为!”那个同志说:“行动是党中央决定的,困难你们应想办法去克服!”邓中夏很激动地说:“我们反对过盲动主义,反对过‘立三路线’,为什么我们又要重复错误呢?”那个人反问道:“你怀疑党今天的百分之百的布尔什维克的正确性吗?你认为今天执行的是立三路线吗?党的决定你们只能研究执行,不应有所怀疑!”说罢气冲冲地走了。邓中夏同志对在场的同志们说:“明知是火炕,却逼着人睁起眼睛往里跳!假如真对革命有利,我们谁也不怕跳火炕的!”又说:“要说服一个没有经验而又妄自尊大的人,我感到很费力,甚至怀疑自己的能力太弱了。” 到了1933年初,为了更好地了解最下层的情况,防止各种错误的倾向发生,邓中夏在互济会内部成立了一个“工作巡视团”,由他亲自领导,直接深入到最下层去工作,去了解群众,去发动群众。一次他到小沙渡去参加基层会议,他对工人们说:“无产阶级要革命,除了团结便没有力量,不流血便换不来胜利。参加革命的第一天便要下定这样一个决心,才能坚持革命到胜利。”又说:“死并不困难,艰苦的是,要用最小的牺牲换取最大的胜利。”他讲完话,一个从前曾经见过邓中夏的老工人说:“这样的话,我们已经多年没有听到了,听了老杨的话,使我想起了邓中夏同志,”并说:“口音也很像,恐怕你们是老乡吧?”他回答说:“是啊!不仅是老乡,而且是像弟兄一样的好朋友,有人说我们是同父共母的同胞兄弟呢!”老工人说:“只是邓中夏同志,比你年轻,漂亮些!” 散会后在路上,同志们劝他“这回可要注意安全了!”邓中夏同志说“我们应当善于隐蔽,但是不能因为安全而失去了同群众的联系。要知道,我们不与群众生活在一起,我们便脱离了群众,我们便毫无作为了。那么,敌人也用不着害怕我们了!因为我们失去了一个革命战士的作用了。” 一段时间,互济会的活动已经相当活跃了。 中央的错误的路线,埋藏着更大的危机。 1933年3月以来,敌人和叛徒十分猖狂, 3月,罗登先同志被捕; 为此,邓中夏写了《为反对帝国主义和国民党摧残反帝的群众领袖罗登先等告全国民众书》,还有写了《抗议书》(上海工人要求立即释放罗登先君)作为传单广为散发。 3月,黄平(后叛变)被捕; 邓中夏写了“五分钟报告”的传单《要求立刻释放反帝抗日的国民领袖黄平》,广泛散发。 4月初,中央又布置了“五一节”举行新的集会工作。 4月24日,黄励同志被捕。 邓中夏写了《抗议书》上海工人、学生、劳动群众,要求立即释放黄励、释放在“五一劳动节”逮捕的六十余位战士及启封“国民御倭自救会”的抗议书。作为传单,广泛散发,征求签名,扩大影响。动员广大群众起来用各种办法进行营救。 4月25日,由于叛徒的出卖,何宝珍同志被捕了。及时发现后,邓中夏立刻进行了转移,新的互济会的地址是麦琪路178号,光华理发店楼上三层,前楼,(解放后改为迪化路178号,后来又改为乌鲁木齐路178号)。住户登记的化名是施毅然。 造成这种大量革命同志牺牲、被捕的原因,在于党内始终顽固地执行王明路线,邓中夏同志在自己的岗位上同他们进行了坚决的斗争。他曾经对一个战友说:“我们这样的人,做工作不能选择,那里干得痛快,便往那里去。重要的是,要看对于革命是否需要。最困难的、最危险的,什么人都不喜欢的工作岗位,经得起考验的同志,应当义不容辞地站上去。” 4月27日,通过律师史良女士看望妻子,给狱中的妻子带去一封短信。(见本书《给妻子的信(一)》) 同日,狱中的妻子极速地回了他一封短信,由来探监的律师转给邓中夏。妻子已经被叛徒出卖,敌人已经知道他们的关系,千万不要再来看她,以防……。 5月8日,中夏通过律师史良女士,给狱中的妻子写了一封信。(注:见本书《给妻子的信(二)》) 5月15日,由于叛徒的出卖,邓中夏被捕。当时化名施义。 那天晚上,他到环龙底骏德里37号二楼亭子间,去找互济会援救部部长林素琴研究工作,那里埋伏的特务蹲点已经4天了。不幸和林素琴一起,被法租界巡捕房逮捕了。林素琴成了出卖中夏同志的无耻叛徒。 5月16日,敌人对邓中夏进行第一次审讯。 既然是公开审问,在法庭上有律师和一些旁听的听众,加上敌人对他还一无所知,邓中夏在法庭上理直气壮地申诉,揭露敌人的残酷。他解开自己的衣扣,晾出自己的伤口,让大家看看捕房中的那些刽子手,是用什么样的非刑来对付我们中国人民的。他要求当场验伤。他质问,为什么没有任何证据就抓人?为什么对毫无罪行的人,施加种种的酷刑?这只能说明捕房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场所。他要求赶快把他转送到看守所。逼得敌人不得不同意验伤。 5月16日,邓中夏被关押在巡捕房。也巧,隔壁牢房关着的是熊瑾玎同志,邓中夏认识熊瑾玎同志,在悄悄交换情况后,邓中夏请他转告李小妹。尽快帮他寻找一个可以摆脱危机的社会关系。 5月17日,邓中夏寻求援助的口信,由熊瑾玎同志的夫人,带给了在狱中的李小妹。李小妹已经被关押了半年了。不能相助,火急火燎。 5月20日,上海公安局局长亲自来函,要求准予移提林素琴归案。 5月23日,敌人对邓中夏进行第二次审讯。 这期间,他几乎每天都被敌人吊打,那些外国狗特别凶残。许多日的摧残,加上蚊子臭虫的叮咬,他病了。但是他仍然在法庭上申诉理由,揭发敌人的残暴。可是林素琴的案情还相当严峻,在给邓中夏判刑的当天,法院判定将林素琴移交中国公安当局,押送南京。事情也由此发生了突然的变化。 5月26日,邓中夏买通了一个当差警察,由于他帮助给史良律师一个纸条,请史良当邓中夏的辩护律师。 5月30日,敌人对邓中夏进行第三次审讯。法官借口“本案有关公安”禁止旁听。 敌人仍然没有拿到任何证据。邓中夏要求取保出外就医。党组织也加强了营救,通过史良律师给他聘请了两个有名的律师。经过律师的有力辩护,法庭判刑53天。并表示可以研究让他交保出狱。或许这是再好也没有的消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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