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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常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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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言及吉川幸次郎读《东京梦华录》句读有误时,顺及赵景深先生误将“尹常卖:《五代史》”读为“尹常,卖《五代史》”。或以为赵先生原未误读,谓“霍四究说《三分》,尹常卖《五代史》”句中,说《三分》与卖《五代史》相对成文,尹常是姓名,固无可非难者。此未考“常卖”系一专门称呼之误也。“常卖”系一种专业之特称,今人称质库司事为“朝奉”,称卖针线花粉者为“货郎”,“常卖”一辞,亦即类此。宋赵彦卫《云麓漫钞》卷七记朱勔,谓其父朱冲者,“吴中常卖人。方言以微细物博易于乡市中,自唱曰常卖……”则常卖之为一种专称,常卖之为何等人物,可以明矣。意者尹某原为行贩,及改业小说人,仍袭其旧称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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