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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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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生也,不能无衣食与宫室。而此三者,常于实用以外,又参以美术之意味。如食物本以适口腹也,而装置又求其悦目;衣服本以御寒暑也,而花样常见其翻新;宫室本以庇风雨也,而建筑之术,尤于美学上有独立之价值焉。 建筑者,集众材而成者也。凡材品质之精粗,形式之曲直,皆有影响于吾人之感情。及其集多数之材,而成为有机体之组织,则尤有以代表一种之人生观。而容体气韵,与吾人息息相通焉。 吾国建筑之中,具美术性质者,略有七种。一曰宫殿。古代帝王之居处与陵寝,及其他佛寺道观等是也。率皆四阿而重檐,上有飞甍,下有崇阶,朱门碧瓦,所以表尊严富丽之观者也。二曰别墅。萧斋邃馆,曲榭回廊,间之以亭台,映之以泉石,宁朴毋华,宁疏毋密,大抵极清幽潇洒之致焉。三曰桥。叠石为穹隆式,与罗马建筑相类。唯罗马人广行此式,而我国则自桥以外罕用之。四曰城叠。砖石为之,环以雉堞,隆以谯门,所以环卫都邑也。而坚整之概,有可观者,以万里长城为最著。五曰华表。树于陵墓之前,间用六面形,而圆者特多,冠以柱头,承以文础,颇似希腊神祠之列柱;而两相对立,则又若埃及之方尖塔然。六曰坊。所以旌表名誉,树于康衢或陵墓之前,颇似欧洲之凯旋门,唯彼用穹形,而我用平构,斯其异点也。七曰塔。本诸印度,而参以我国固有之风味,有七级、九级、十三级之别,恒附于佛寺,与欧洲教堂之塔相类。唯常于佛殿以外,呈独立之观,与彼方之组入全堂结构者不同。要之,我国建筑,既不如埃及式之阔大,亦不类峨特式之高骞,而秩序谨严,配置精巧,为吾族数千年来守礼法尚实际之精神所表示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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