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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疆形势的分析和治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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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疆形势的分析和治理意见(1) (一九四一年十一月六日) (一)一般的政治情况。新疆处在优良的国际条件(得到苏联直接帮助和影响)和国内条件(在抗战的远后方,并与国民党的中心势力远离),并在政治、经济以及社会各方面都得到相当的发展。可是因为政治机构方面存在着许多弱点,不但不能适应和推动多方面的进步,反而给进步以多少阻碍。例如: 甲,新疆政治上的作风,一贯是铺大表面,粉饰太平,对于政治的和社会的黑暗方面不敢揭露,不敢批评,因此最高统治者,对下面的情况的反映,也只是一派乐观景象,许多严重现象,不能反映上来。去冬解决阿山问题,政府在政治上作了很大的让步,引起封建势力的进攻,各地维族阿洪向政府索回已捐作教育经费的寺产,强迫学生读经,强令已入政府学校的学生改入会立学校,要求恢复已被剥夺的阿洪特权等。政府对这些反动的要求并没有作适当的解决,而是不断的敷衍妥协让步,所以哈族今夏举行反政府暴动时,更提出反动要求(撤销阿山的边防队、取消公路、取消县治、驱逐阿山俄人,无论苏联人或白俄)。又比如政府一方面允许并提倡研究马列主义、新哲学、社会科学等,并经常颂扬延安,颂扬毛泽东,但另方面又不允许青年有进步的趋向和要求。青年对现状表示不满,或对政府有批评即是犯罪行为。去年有新疆学院学生因企图私逃到延安求学而被捕。今夏女中学生因羡慕延安,不满意新疆现状而受搜查。这样使思想上被启发了的青年找不到自己应走的路,结果一部分随波逐流地腐化下去;另一部分则对现实不满,又不能照自己的理想前进,不能不陷于消沉苦闷。 乙,从去冬开始的平价工作,最初曾收到多少效果,以后则推行不动,或者是屯货不卖,或走私卖黑货,使市场陷于非常紊乱。其主要的原因就是政府中某些要人及当局的亲戚许多是商人,而许多大商人又是和这些要人们有联系的,因此平价工作不能不宣告失败。财政金融情形,也是愈趋日下,新币发行额已达三千二百万以上,今春发行公债五百万元至今未完全销售,法币输入无法禁止。捐税虽不断地增加(最近增加了屠宰税与烟酒税),人民负担虽日益加重(当然比口内还轻得多),但政府财政仍是入不敷出(新币三块二合美金一元,但实际银根已大跌特跌)。 丙,人民生活一般。农民、牧民及手工工人的生活比口内富裕得多,特别是手工工人在夏季工忙时,每月可得百元上下。可是政府公务员则相形见绌,科长新俸每月只五六元,科员则仅二三元(就目前生活费最低须二十余元),因此,许多公务员不能维持家庭生活,不得不叫老婆出外去当家庭女工,甚至有当暗娼的。 (二)特务作风。特务工作成为新疆统治的重要工具,而且是新疆各级政府的普遍作风。管理全省的特务人员满布全省各地、各机关、各团体。政训处也成了军队的特务工作机关,现在政府的要人都是特务工作的指挥者。除此之外,盛还有自己的特务工作系统,乃至稍有社会地位的人也各有自己的特务人员。盛性格最多疑,不但不完全相信公安系统的特务工作,甚至连自己派出的特务人员也不完全信托。他曾经告诉我对一个地方或一笔事情须派二三个特务工作人员,彼此互不知道,互相的监视才行。比如他因不放心某,交令特派一行政长去监视,又派一副行政长去监视,行政长还派另一人去监视副行政长。因此,许多公务员同时就兼作特务工作人员。公安局系统下的特务工作人员多半是用金钱收买的,每一个报告即有五角、一元或数元的赏号,因此捕风捉影甚至完全虚构的报告是不少的。特别有南疆许多县公安局的侦探,多数是两种侦探,一面做公安局的侦探,同时又做英国侦探。政府曾几次通令检举托匪、汉奸,可是恰恰给了阴谋家、破坏分子、挑拨分子以最好的机会。 (三)干部政策。新疆政府的干部政策可说是毫无原则的。干部的提拔,不是经过对干部本身的考察,而是全凭关系。干部的任用,不问其能力与经验,而是决定于当局者的意志,不是因事择人,而是因人就事。干部可以今天提升,明天打击,或者在甲地受处罚撤职后可以在乙地分配更高的位置,更重大的责任。对于干部工作没有检查,只有侦察和监视,所以一般的公务员都以谢言慎行作为巩固地位的要诀,至于工作的好坏是大家可以不管的。当局对于干部的考察和评价,首先是以能否做特务工作的好坏为标准的。比如:这次梦秋的去职,姜作周的倒霉,李一欧的提升,据盛与我谈话都根源于这一点的。现在走红运的干部,军事方面是汪鸿藻,政训和教育方面是李一欧,公安局方面是李英奇,财政方面是臧谷峰,此外还有周徵锦(粮食处长),李溥霖(建设厅长,现暂任阿山永化城防司令)等人,在这些人中间除臧谷峰比较进步(对苏共观念较好,做事负责认真)外,其他都是很反动的(汪鸿藻曾在北平负责一时期反共特务工作,周徵锦常有反苏反共的言论,李英奇、李一欧则是反进步的组织者)。而汪、周及李英奇均升中将了,过去有些红极一时的干部如李纲珂、张宏舆、姜作周以及姚雄、杜重远等均先后被捕了。 (四)所谓“阴谋暴动”在新疆是连续不断的发生,因此大批逮捕每年必有一两次。比如一九三九年曾为收缴哈族枪支,用召集蒙、哈、柯代表大会的办法将三族领袖分子扣留。一九四〇年春,藉口一九三七年阴谋暴动案大捕维族领袖数十人。夏季以后又因杜重远案,株连汉族的进步文化人(主要是由口内来的)多名及各族领袖数十人(说是杜组织各民族反政府联盟)。今年夏初又逮捕军事干部六、七十人。据盛说是破坏了两个军事阴谋组织。一是李、杜的干部受李、杜的指使来新活动,企图夺取新疆地盘;一是本地第一期军校学生的反政府的组织,至六月间又逮捕姚雄及其旧部多人,罪名是李、杜案有关系。至于零星逮捕是经常不断的,其罪名不是杜案的株连,就是军事阴谋的参加者,或者与过去某次暴动案有关,再不然就是托匪嫌疑。每次逮捕都引起社会极大的不安,人人感到自危,大家只好缄口埋头敷衍、吃饭、做事。这些所谓“阴谋暴动”案、反政府案,其真相如何呢?除办案者以外,别人是一概不知道的,因为这些所谓“案件”的破坏人员的逮捕都是根据特务人员的报告来执行的。对被捕者的审判,其实是审而不判,盛主张羁押到抗战以后再判,不重证据,只靠口供。而口供主要是用两种办法取得的,一是旁人乱咬“诬陷”;一是苦打成招,冤屈。两种办法都是由审判者预先将口供作好,逐条逼问,不到完全自供不止。据闻曾邀请友方派代表参加审判,但实际上主审者并不让代表接近犯人,也不给他以调查审情的方便,每一案件都将逼得的口供交代表审阅完了。由此可见所谓“阴谋暴动”案的真实性有多少是成问题的,即便有些分子图谋不轨,但每次大批株连,而株连中确实不少进步分子,这不能不使人怀疑到所谓“阴谋暴动”案,有一部分是政府中的反动分子故意作成阴谋来打击异己分子,摧残进步势力的。 (五)关于“亲苏”政策。亲苏政策是六大政策中比较执行得最具体最有成绩的,然而在政府要人中也不少怀有反苏情绪,时有反苏言论,进行反苏活动的,特别是公安系统中工作的亲苏分子有不少的被撤职或逮捕,留苏学生大部分被捕,名为“托匪嫌疑”,去春伊犁领馆花园中曾发生移尸案。行政长赵剑峰在边务报告中称苏联红军为敌人,政府对此虽曾下令申斥,但并未受严处罚,前不久还明令嘉奖,说工作多年,成绩卓著呢。当局对苏在新疆工作人员经常还是一周一小宴,半月一大宴,礼数甚隆。可是关于大的政治问题并不征求同意或与之协商,而是独断独行,甚至苏工作者每人都有密探暗中监视其行动。德苏战争爆发后,《新疆日报》表示了自己的拥苏立场,进行了相当的工作,最近藉慰劳红军运动,扩大宣传,已送捐款一万卢布。 (六)关于民族平等政策。民族平等政策虽也喊了很久,可是其他民族仍处在被压迫、轻视、凌虐和欺骗中。各族领袖及活动干部大批被捕,在迪化各机关甚至连民族翻译都不易找到。过去各机关首长中的民族成分都有相当的比分,近来则大半取消了。只外县还有些维族副总长或副局长,特别是蒙、哈、柯领袖的被扣与一九四〇年对各族领袖的大批逮捕,给了民族平等政策以很大的打击。去年和今年的阿山哈族暴动,虽是反动分子的阴谋利用,可是他们的领袖被捕不能不是鼓动群众暴动的中心口号。此外阿山哈族受汉人百般凌虐,“特别是公安局欺压哈族更甚”,也是群众暴动的原因。阿山哈族自去年二月发生叛乱与政府相持,到十月才得解决。因天寒,最近据说大部分徒手哈族群众,约五六百人,已无条件地向政府投诚,其余暴动队伍还有约四百人枪上下,正在接洽投诚中。这也是因为冬天已到,对哈族不利,不得已,所以要求投诚。但是,能否保证明年不再叛乱,须要看这次解决的具体情形来决定。关于同我党的关系,我初到新疆的时候,正是当局和我们的关系开始恶化的时期,当时他与我谈话中把关系恶化的责任完全推在方林同志及某些工作同志的身上,“固然我们主观上也不免有某些缺点或错误”,我一面承认某些同志的某些行动的幼稚,没深刻了解新疆的特殊环境;另一面则认为是对方林的误会,这样维持了半年平常的关系。到一九四〇年春,新疆的反动势力开始向我们猛烈进攻,特别是南疆,自政府一九三九年冬派出南疆视察团带去大批公安局长和县长后,形势陡变,各地摩擦不断发生,到处借故陷害,挑拨离间,李英奇控诉许亮同志十大罪状,请予逮捕,郝泳清同志被控告,李子梁被解职,潘同、黄火青、刘安平等比较负责同志经常在被监视、暗害及侦探跟踪中。去年夏天曾有派姜作周侦察梦秋及郭慎袒的传闻,一直到六月才开始好转,摩擦减少,这样又维持了将近一年的平常关系。今年春夏之交,所谓“军事阴谋”案发生的前后,他同我谈到这样的话,他说:“我任用你们同志并不是由于莫斯科方面的命令,也不是你们党的要求,而是我自动向王明提出的,我的本意是要你们党派一些老练的、政治上可靠的党员来帮助六大政策工作,不想方林[1]介绍许多新党员来此工作,你们党在抗战高潮中吸收了大批青年入党,其中不能保证没有国民党或托匪混入,老实说我对你们这批新党员不能完全信任,故不放心他们在迪化工作。”(大意如此)又一次他提到工程训练班的学生时(其中有我们的同志),他说:“因为他们都是杜重远经手招来的,我不放心他们。”最近梦秋去职,泽民[2]调动,潘同调哈密,西平[3]撤职调动。他们的理由如下:梦秋行动不便,不能到各学校去亲身考察,所以不能查出坏分子;泽民因有病需要半日休息,财厅工作繁重,民厅工作较轻;潘同调动理由则有三端: 甲,哈密地位重要,经常与口内人接触,刘去职后非有妥当人接替不行。 乙,据苏联教官说,潘治民长于治军,但据友人说他们无此意。 丙,英、苏关系接近,南疆军事形势并不严重。西平是藉口我们要准他半年或一年的假,而不是撤退。至于姚雄被捕之事,我想是有原因的,他告诉我姚雄的口供,说姚雄是被杜重远煽动参加反政府组织的。姚原表示犹豫,经杜告诉姚说:“我这活动,不仅在新疆已有极大的组织,而且在口内已取得各有关方面的同意和赞助。”而督办“将在口内已取得各有关方面的同意和赞助”的话,对我重述几次,虽未明白讲出,看他的意思似乎是说“延安也是同意的”。并且梦秋、泽民等的变动与林基路同志调乌什县长与林大生同志置驻,且为的机枪连长撤职的事,这两件事我全不知道,他也未告诉我。林基路治理库车省政公认是全疆成绩最好的,可是调任乌什小县后,林来电辞职,如在平时,他是不会允许的。可是这次他将林的原电转我,要我决定。这显然是要把撤林的责任归之于我。见他既有撤林之意,所以也同意林辞。他以前表示对共产党员具有下面的信心:不贪污,不会与帝国主义或国民党勾结,工作能力强,不是在党的指示下不会反对六大政策。可是他又非常的恐惧共产党员接近群众,在群众中取得信仰,又怕共产党员掌握军队,所以不愿我们同志做教育工作和军事工作,而多加安置在财政税收方面工作,“因为税收工作是老百姓不高兴的。”最近,似乎对共产党员是否会反对六大政策这一问题发生极大的怀疑,他怀疑的原因我以为有下述各点: 甲,由杜案来的,他根据姚雄的口供,所谓杜在口内已取得各有力方面的同意和赞助,姚的口供有可能是挑拨分子制造的,加上恩来曾来电,要他释放杜、赵等,以及经过我们转来旁人保杜的电报,这些事件在他多疑的脑筋中是发生作用的。 乙,反动分子对我们的同志的诬告陷害,并借挑拨盛和我党的关系。我想这类的事一定很多的,不过盛很少公开告诉我,只去夏告诉过许亮、郝泳清及潘同被关牢的事,使我无从捉摸,并且无从解释。 丙,我们个别同志的幼稚行动,如要求过高,求成太急,骄傲自大,任意批评以及将延安的作风硬搬到新疆来等等,也可以给他不好的印象。 丁,国际局势的变化。如苏德战争与口内反共高潮的影响。总之,他对我们的关系在一九三八年是言听计从,有求必应,到一九三九年开始冷淡以后,则逐步恶化。以前还借口不信任新党员,现在行动则对整个党都有不信任的表示。 (七)我对盛个人的观察,盛个人主观上是饰新的,是要求进步的。但他自己陷入这样的矛盾,一方面想做一个先进的人物,甚至以马列主义者自居,但又想独树一帜的自成局面,形成一种独特的势力。他经常以六大政策集团与国共两党鼎立而三来看待。他是一个最多疑的人,对任何人任何方面都不完全信任。他总以为别人家会捣他的鬼,会不利于他。所以,一方面他常对我说,他在政治问题上是以两个中心的态度为标准。即是国际问题看莫斯科,国内问题看延安。确实他在言论和写作上是如此做的。可是,他对这两方面派来的人,又猜疑防范得厉害。正因为他处在这种矛盾中,他有多疑的弱点,容易被反动分子所利用,他时常在反动分子的包围和影响下,我以为这是他最大的弱点,也是最大的危险。他对苏、共两方面的人,虽然不放心,但在客观条件限制下,他亲苏拥共的总方针是不会一下子改变的。所以,在公开宣传上对苏联始终是亲善的态度。对我党的公开文电及八路军、新四军战报,在新疆报纸上也常常可以看到。 (八)我对挽救新疆局势的治理意见。今天新疆地位更加重要,无论就国际关系或就中国抗战来说,是不待解释的。然而就最近情形看来,似有倒退的趋势,这是值得我焦虑的,是应当设法挽救促其好转的。对新疆的巩固、发展和进步,苏、共两方面的努力是有极重要意义的。不过苏、共两方面处在今天的情况下,不便向新疆提出过高的要求,我以为下述的步骤是应当争取而且可能实现的。 第一,加强对盛的影响,改变其周围的成分。尽可能从国内派一些盛平时所尊敬的人,如高崇民、粟佑文、沈志远等,在他的左右,在政治上来帮助他、影响他。同时,设法揭露现在在他左右的反动分子的不利于六大政策,不利于盛的阴谋企图。 第二,整顿特务工作,改变特务作风。新疆政府各部分只有公安管理处没有苏联的顾问,而新疆的问题大半是公安系统造出来的,而且公安系统中埋藏的反动分子也最多。应由苏联向盛提议派一得力顾问来加强公安工作。同时,借整理公安工作来彻底清理过去一切所谓“阴谋暴动”案件,来揭露反动分子的阴谋。 第三,加强我们在新疆工作同志的策略教育,克服他们的幼稚病和急性病,使能在实际工作中证明我们同志是忠实于六大政策,拥护政府,绝没有任何私图,以解除盛的疑虑。 第四,在可能条件下中央派一盛所信仰的同志来此,王明或恩来为好,与他商讨整个问题及与我们的关系。 第五,过去我们在新的工作同志,为了避免自己卷入纠纷,对这般反动分子多是采取敷衍态度,采取“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方针,很少攻击和揭发他们,今后我想应当改变一下,应当对他们确实有据的反动行为,特别是不利于政府政策的行动,反映给盛知道,以免盛陷于偏听之弊。 第六,在交通条件可能的话,我想将盛所不洽意的比较幼稚的同志派一批回延安,以减少他的疑忌。 第七,在盛对我们同志表示不信任的情况下,我长期处下去是不适当的,请中央派一位适当同志来替代我,让我能早日东返。 【注】 [1]方林:即邓发(一九〇六——一九四六),广东云浮人,工人运动领导人。一九二五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一九二七年参加过广州起义,一九三七年任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主任,一九四五年出席在巴黎召开的世界职工大会,一九四六年八月,由重庆返回延安途中,因飞机失事遇难牺牲。 [2]泽民:即毛泽民(一八九六——一九四三),毛泽东的大弟弟。一九二二年参加中国共产党。一九三四年十月参加长征,一九三八年被派到新疆工作,先后任财政厅长和民政厅长。一九四三年九月,被盛世才秘密杀害。 [3]西平:即刘西平,是从延安派到新疆帮助工作的我党干部。 (1)这是陈潭秋一九四一年十一月六日给中共中央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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