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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外人私运军火与中国治安


  (一九二四年八月六日)

  意大利售给曹锟的军械价值五百五十万元,现在美国售给吴佩孚的军械价值三百二十八万元,日轮又由汉堡运到天津军火三百五十大箱,此外齐燮元、马联甲都在天津购得若干意械,这都是帝国主义者供给北洋军阀杀戮中国人民的。

  七月廿四日上海《字林西报》说:“昨日法国邮船盎高尔号进口后,未及半小时,关员即在船中抄出自动手枪五十枝,子弹五千粒,近来法邮各轮屡有违禁物品查出,此次已属第六次,前如肯博特号、布尔介号、安德来朋号、安博司号、安乾尔号等五轮,相继被关员查获军火。”此外上海租界发见日人私藏军火的事,几乎每星期都有。这都是帝国主义者供给盗匪杀戮中国人民的。

  帝国主义者口口声声责备中国不能自保治安,不能保护在华外人生命财产之安全,他们却忘记了这是他们自己以商业侵略逼得中国人穷无资了和以军火供给军阀盗匪之结果。

  我们敢说:帝国主义者对于中国的侵略不停止,中国决无治安之可言,尤其于治安有直接影响的是私运军火。

  他们供给军阀盗匪无数军火杀了无数中国人,他们向来不以为异;可是有一班盗匪竟拿这军火来光顾租界,杀人杀到洋大人身边,住在租界的任何人都难免波及,因此洋大人才恐慌起来,《中法新汇报》说:“不幸吾沪秘密贩运军火者,继续不断,外洋来船时有大宗杀人器具运入,虽关员屡有所获,而破案者殆不及十分之一。吾人苟欲杜绝此项不名誉之营业,必须于贩运之人不问国籍之谁何,尽人处以死刑,夹带之船舶,在若干数目以上,不问其主人之为华人为外人,概予没收,以后犯法者庶知所畏惧而不敢为。……匪徒之行劫杀人者,治以死刑,而于彼私运军火以导其为恶者,反释而弗治,吾人自问良心,宁得谓之平允?”工部局总巡强森氏报告董事会说:“埠内违法贩运军火之徒日多,所贩数目又不在少,皆有证据可引,外人营此犯禁事业若是其众者,全因处罚太轻所致,毫无疑虑,如某领事公堂最大罚则不过监禁三月,又如某领事公堂最大罚则谨能监禁二十九天,日前更有一私售军火与华人案,破获之后,因其为本国人故,即行释放,处罚之轻若此,无怪乎外人贪利犯禁者之众也。外人私贩军火之罚则,非至确可收禁阻之效,恐匪风未必能戢,而街中流弹横飞,危及行人之事,亦未必遂能中止。”

  他们只看见盗匪得了军火,在租界中流弹横飞,危及行人事;他们不看见军阀们得了大批军火,在全国中流弹横飞,危及人民之事。他们只主张处罚在上海贩运军火之外人,他们并未想到如何处罚在天津贩运大批军火之外人,及其政府。如此,“自问良心,宁得谓之平允?”

  《字林西报》说:“不幸目下有关系之各当道,并无一致行动之征象,而捕房所处地位,尤因各领事态度之大异,办理极为棘手,是故目前于防杜军火,直可谓之毫无办法;长此不改,窃恐私运之风永不能稍戢……”像这样“私运之风永不能稍戢”,像这样“毫无办法”,外国领事老爷们只有把租界之司法权、行政权交还中国人自己治理罢!

  署名:独秀

  《向导》周报第七十七期

   19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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