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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中俄协定


  (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关于此次中俄协定各方面之意见:在北京政府方面,一部分人想用以掀起政潮,一部分人向来是看东交民巷空气来决定外交方针的,他们不满意于王、加所定草案,吹毛求疵,本不足责;在议员方面,一部分曹家嫡系,对协定草案竟有丧权辱国的恶评,这种话匣子的作用,又何足论;在外人方面,帝国主义的列强,眼见他们不愿意的中俄直接谈判与恢复国交行将实现,并且协定中,俄国已放弃了他们所不愿放弃的许多权利,他们在中国的机关报怎得不忌妒毁谤!所不可解的是中国代表舆论的新闻记者们,也每每有不明是非的论调,最奇怪的是上海《新闻报》,竟谓俄代表态度无异于日本逼认廿一条件,这实在错误极了。第一,我们须知道日本廿一条要求,是日本逼我承认,至今不容许我取消;此次中俄协定,是承认或取消都随中政府之便。第二,我们须知道日本廿一条之要求,其内容,一方面是日本绝大的利益,一方面是中国无穷之患;此次中俄协定,的确是双方的利益,《字林西报》还说是中国片面的利益,因为所给予中国东西甚多,俄国并未拿去一件。

  协定之内容,果于中国方面有利益或是损害,不可凭空瞎说,看国务院王正廷通电可知。据国务院号电及王正廷之梗电所说,中俄协定中,废弃妨碍中国主权及利益之旧约,承中国在外蒙之主权,抛弃租界租地及庚子赔款,取消治外法权及领事裁判权,关税规定平等,都已有成议,谁也知道这些都于中国有莫大的利益。

  事实摆在我们的面前,我们并未吃醉酒,不可以随便乱说。大家若要乱说,我就问问大家,请你们试问英、美、法、日、意等帝国主义者,去要求他们同俄国一样,放弃租界租地及庚子赔款,取消治外法权及领事裁判权,废弃妨碍中国主权及利益的旧约,关税平等,看他们肯是不肯?

  中国的对外交涉,历来备受损失与侮辱,大家都隐忍着莫可如何;独于此次中俄协定,得了无穷的利益,全国朝野丝毫不感觉苏俄扶助被压民族的苦心,反而借不成问题之细故(如曹党所争三点,俄国既已承认中国在蒙古之主权,则废约撤兵均不成问题,移交教堂财产,本不成问题),横来挑剔疑谤,大放厥词;人家强暴,我们便跪在他的脚下,人家好说话,我们便欺上他的头去,我们当真如日本嘉纳治五郎所讥讽是“只服强权不服公理”的民族吗?

  我们对于中俄协定,也有一点不满意,就是苏俄承认中国在外蒙之主权,轻轻将外蒙独立的国民政府否认了。或者苏俄也有一种苦心,以为蒙古独立的力量还不充分,与其放任了为帝国主义的列强所取,不如归之中国,中国侵略的力量究竟不及列强。虽然如此,中俄协定若真照草案决定了,中国固然得了许多利益,而中国人中不欲以日本待朝鲜、法国待安南的心理待蒙古者,终不能不为蒙古民族十分危惧。我们不愿为他人奴属,也不愿奴属他人,换句话说,就是我们既然不欲他人拿帝国主义来压迫我,我们便不应该拿帝国主义去压迫人,这就是我们的民族主义之定义。

  署名:独秀

  《向导》周报第五十九期

   19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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