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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上海纳税华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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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上海公共租界纳税华人会本年大会的会务报告列举四事如下:(一)界内行政司法两事,其权完全操诸外人之手,吾人在工部局方面,以无正式华董在内,不获享有发言之权利,以致所受种种不平等之待遇,在洋泾浜条约未经修改以前,进行十分困难。……吾人居住租界者,只有年终纳税之义务,而无发言之权利,虽自民国十年起,工部局有五华顾问之加入,然因非正式代表之故,春季纳捐人大会,各国均可参加,独摈我市民于纳捐人会议之外,世界不公道之事,更无有甚于此者。本年为乐志华被虹口捕房无辜虐待受伤一案……公函五顾问,要求向工部局建议,为此后全市民保证安全之法……此案在交涉中,尚未得复,将来结果如何,断难预料。(二)会审公堂为华洋间相互诉讼而设,当日洋泾浜条约,权限范围,本有明白之规定,自辛亥光复,领团借口民国政府尚未得各国承认,攘为己有,迄今已历十二年矣。……完全华人诉讼,须听领团裁判,视租界若殖民地,种种违背约章,侵犯主权之处,不可枚举。(三)工部局比年来对于界内各业商店,时时发生加捐问题……首当其冲者为银楼,此外如米业、西式成衣业……小菜场及食物业现在又有加捐之举,从此以往,必至无业不加。(四)苏州河因关系全省水利,不在洋泾浜条约范围之内,而工部局竟任意填塞,不特视主权若无物,且为害于全省水利者甚大。 即此上海一隅四件小事,已将帝国主义者在中国政治的经济的侵略,描写得淋漓尽致;而中国人真正民族的觉悟,也渐渐表现出来了。 我们更要敬告上海纳捐华人会诸君:要收回主权及排除租界虐政,只有大规模的民众示威可靠,和平请求或希望媚外的北京政府出来交涉,都是不济事的呵! 署名:独秀 《向导》周报第三十期 1923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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