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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省自治与中国政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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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二年九月十三日) 我对于联省自治即联邦这个制度的本身,本来不反对;但是我以为任何国家若采用这个制度,最圆满的理由是建设在各部分聚居的人民经济状况不同之上,其次是建设在各部分聚居的人民语言、宗教不同之上,至少也必须建设在人民之自治的要求与能力扩大之上,这种合乎民治主义的进步制度,决不是武人割据的退步制度可以冒牌的。 中国政象纷乱的源泉,正是中外人所同恶的“督军政治”。大小军阀各霸一方,全国兵马财政大权都操在各省督军总司令手里,中央政府的命令等于废纸,省长是督军的附属品,省议会是他们的留声机器,法律舆论都随着他们的枪柄俯仰转移,因此中央财政枯竭,以内外债及中央政费无法应付之故,国家濒于破产;又以大小军阀在省外省内互争雄长之故,战祸蔓延,教育停顿,金融恐慌,百业凋敝,继此以往,国力民力日益削弱,必然要至灭亡的地步。 我根据以上的理论与事实,我断然不敢承认联省自治,能够解决现在的中国政治问题。 中国本部人民的经济状况,都在由农业及手工业渐进到工厂工业时代,南北大致不甚相远;本部语言发音虽微有不同,而文字及语言构造则完全相同;宗教虽有佛、道、耶、回之分,而无分部聚居之事;至于说人民之自治的要求与能力已经扩大到联省自治的程度,除造谣外别无事实可以证明;在上列的事实基础上而提倡联省自治,简直可以说是无病而呻。 近来的联省自治论,非发生于人民的要求,乃发起于湖南、广东、云南等省的军阀首领。这个事实,我想无人能够否认。这种无病而呻的联省自治论,在这班军阀首领自然是有病而呻;所以我敢说现时的联省论,隐然以事实上不能不承认已成的势力为最大理由,是完全建设在武人割据的欲望上面,决非建设在人民实际生活的需要上面。武人割据是中国政象纷乱的源泉,建设在武人割据的欲望上面之联省论,不过冒用联省自治的招牌,实行“分省割据”、“联督割据”罢了。而且国内政论家若以苟且的心理,以为事实上不能不承认这种已成的势力,遂轻假以自治之名,则希图割据的武人得了时论的援助,人奋其私,师旅团长都可以效督军总司令之所为,假自治之名,行割据之实,一省之内又复造成无数小酋长的局面,更陷吾民于水深火热之中,这时诸君又将以他们“不能立时放弃自治”为理由,以为事实上不能不承认他们已成的势力,来主张“联道自治”、“联县自治”吗? 联省制即联邦制的理想,固然是我们所不反对的,自治更是我们所赞成的,但是我以为我们人民的政治能力,才发达到都市自治的程度,若说已能勉强运用省自治制,此则为常识所不许;不能而强欲其能,至不惜以武人割据冒居其名,其结果,上不能集权于政府,下不能分权于人民,徒使军阀横梗其间,统一与民权两受其害,因为人民真能运用自治制度的联邦,未必定有害于统一,而武人割据的联省自治却去统一太远了。 最近的《努力周报》上,有胡适之先生和陈达材先生两篇赞成联省自治的文章,我现在略写点不同的意见如下: 适之先生说:“我们总不懂孙吴二氏怎样能抹杀省的一级,我们至今不解国中研究政治事实的人,何以能希望不先解决省的问题,而能收军权于国,何以能希望不先许省自治而能使县自治!”我请问适之先生:怎见得不赞成联省自治便是抹杀省的一级?不能收军权于国,如何能够解决省的问题(即以安徽为例,不能除张马等人军权,有何方法可以解决省内各问题)?据何理由县自治必须建设在省自治的基础上面? 适之先生说:“试问国宪制定颁布之后,各省就能拱手把兵权奉给中央了吗?那些已行自治的各省,如湖南,如广东,就可以自行取消他们的自治制度了吗?那些正在经营自治的各省如云南,如四川,就可以立时放弃自治了吗?”我今正告适之先生:中国此时还正在政治战争时代,不是从容立法时代,我们并不像一般书呆子迷信宪法本身有扶危定乱的神秘力,我以为此时一部宪法还不及一张龙虎山的天师符可以号召群众。先生称许湖南、广东是已行自治的省,云南、四川是正在经营自治的省,原来时贤所主张的联省自治即联邦制就是这样,我们知道了。我们诚惶诚恐这种进步的政治组织,关外胡帅也会采用。自治!自治!天下罪恶将假汝名以行! 适之先生说:“只是省自治可以作收回各省军权的代价。”我要问:先生所谓已行自治的省和正在经营自治的省,都是军阀用兵力取得的,他们肯以军权换省自治吗?他们果真是为了省自治才拥兵割据吗?他们宁肯抛弃军权不肯抛弃省自治吗?先生这种公平交易的估价,恐怕军阀听了要大笑不已。 适之先生既已称许明明是割据的军阀为已行自治或正在经营自治,为何又说:“只有联邦式的统一可以打破现在的割据局面”? 适之先生力说:只有公开的各省代表会议可以解决时局,胜于武力统一;我们知道前此上海和会,费了许多时间及金钱,各代表各政客闹了无穷的笑话,结果还是吴佩孚两次放了几天炮,才解决了他们不能解决的问题。 陈达材先生主张联邦制的理由有二:(一)是因为交通不便,(二)是因为人民组织能力薄弱。我以为交通不便不是个永久不变的现象;他以为交通不便,各省人民不能在政治上表现他们的意志感情,例如任免云南省长,须听命于数千里外之北京政府,他们的意志感情怎么能影响北京政府?我要问:适之先生所谓正在经营自治的云南省长唐继尧,已行自治的广东省长陈席儒,是不是足以表现云南人和广东人的意志感情?人民组织能力薄弱,不能监督政治,诚如陈达材先生所云。正因为如此,我们应该觉悟在人民没有运用省自治制这大能力的时期,断然不宜妄行采用联省自治即联邦制,因为采用联省自治制而省民的政治能力不能运用,此时省政府,下无人民监督,上又无中央制裁,则军阀割据暴吏横行的现象其何能免! 陈达材先生又以为在国民无政治能力状态之下,欲求政治进步,必先做到下列三个条件:(一)是政府权力的分散,(二)是政治饭碗支配权的分散,(三)是军人与政争之分离;这三个条件,与联邦制实完全适合。我要请问:照现在的政象,不知道政府权力还要更分散到什么程度,陈达材先生才觉得痛快?此时中国政权是集中在一个中央政府吗?人民分途监督省政府的效力在那里?中央政府还有政治饭碗的支配权吗?各省在邻省在省内,因为地盘饭碗的自由竞争连年开枪放炮,像陕西、四川、湖南、云南、贵州老百姓所受地方分权致启争端的厚赐,陈达材先生全然不知道吗?中国政治饭碗总只有这样大,无论支配权如何分散,同是供不能应求,解决这个问题是在开发实业,不是饭碗支配权的分合问题。此时中国政治的实质,已经是联邦而非单一制,中央政府的权力,比世界上任何联邦政府的权力还小,军人与政争分离了没有? 我常说,中国已经是无政府状态,不必再鼓吹无政府主义了;中国的政象已经是超联邦以上的地方专权,不用再鼓吹什么联省联邦制了;我以为任何好名词好主义好制度,而不为社会实际生活所需要,必不足以救济社会的病痛;拿联省自治来救济中国,简直是药不对症,不但不能减少病痛而且还要增加病痛,因为中国此时的病症,是武人割据不是中央专权,省民政治能力不能接受省自治权而采用联省自治制度,除增加武人割据的扰乱以外,必无其他好的结果。所以我们主张救济中国,首在铲除这种割据的恶势力,断然不可怀苟且的心理,以为他是已成的势力,来承认他助长他。铲除这种恶势力的方法,是集中全国爱国家而不为私利私图的有力分子,统率新兴的大群众,用革命的手段,铲除各方面的恶势力,统一军权政权,建设一个民主政治的全国统一政府;这样政府实现了,才有政治可言,才有从容制宪的余地,中央权与地方权如何分配方为适当,自然是这时候宪法中一个重要的问题;若在现时群雄割据的扰乱中,鼓吹联省自治,上有害于国家统一,下无益于民权发展,徒以资横梗中间的武人用为永远巩固割据之武器,使老百姓更陷于水深火热之中,连向中央请愿这条可怜的路都断了。所以我对于这种政治主张,期期以为不可,敢我敬爱的朋友们垂泣而道之。 署名:独秀 《向导》周报第一期 1922年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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