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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鬼论质疑答易乙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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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余作《有鬼论质疑》言过简,读者每多误会;承易乙玄君逐条驳斥,使余有申论之机会,感甚感甚。同社友刘叔雅君,别有文难易君,鄙意有未尽者条列于下: (1)鄙论原意乃谓:既云鬼形鬼声可诉诸感官,则无论真幻,均属感觉以内之事,并非科学所不能解释之玄妙也。幻为非有,即有时直接印诸感官而终为非实有,如海市空花是也。真为实有,即有时不能直接印诸感官而终为实有,如微生物等是也。无论真幻,既可直接呈诸感官,胡云非感觉所及,非科学所能解耶?灵力之有无且不论,今姑假定其为有,或即以Energy当之,亦未有不利用感官而能见闻者(佛说自在通之一境,与基督教之“上帝”,同为未有确证之玄想耳)。况主张有鬼者明言目见其形,耳闻其语;是所见所闻之对象,与能见能闻之感官,二者具备;则当然为感觉以内之事,科学所能解释也。科学不能解释幻象光学,诚闻所未闻。以显微镜观微生物,仍属感觉以内之事,倘其物绝对不能呈诸感官,虽以显镜不能见也。易君所举近世心理学者之说,不知出于何人何书?以心脏悸动计等,为证明有鬼之器械;此器械想为易君所发明,与心理学家所用者确非一物也。 (2)鄙论原意乃谓:二元论者谓物界之外,另有灵界;鬼倘有质,则亦物耳;何灵之有?何二元之有?此正攻击二元论者之论界观念,奈何谓我斤斤以物灵二元为说乎?倘信二元论,焉有主张无鬼之理? (3)易君理论上幽界之证明,及以“鬼之存在,已无疑义”为前提,在论理学上可谓奇谈矣。今之问题,乃以种种方法,证明鬼之有无;若鬼之有质与否,占领空间与否,幽界有无与否,皆方法之一;不图易君竟移尚未确定之断语为前提,以为证明之证明,不知何以自解?至于实质上之证明,易君所谓事实,器械,试验,并一简单之例证而无之;如此证明,不得不叹为希有也。易君所信之幽界,不知即在此地球,抑在他星球?鬼若有质,似未能越此适彼,来往自由。即令幽界在他星球,而鬼又能来往自由;彼来在此地球时,亦不能不占空间之位置,碍人自碍也。 (4)易君固主张鬼之有形无质者也。“有质即非鬼矣”,此见极为明达。鄙论前三条,皆以难“鬼为物质”之说,此不足以难易君,而易君实不必加以呵斥也。惟鬼果无质,则所谓有,所谓存在,将等诸天道思想等抽象名词耳;何得组织一幽界,且来往显界,其形其声,使人见闻,而人将与之交通耶?既非物质,又何以有衣食男女之事耶(此义尚望易君详为解答)? (5)此条质疑,易君一字未答,惟以窃取王充之言见责。夫讨论事理,贵取众材以为归纳式之证明;古人之言,焉足取为标准;以“圣教量”不若“比量”之正确也(参看《随感录·圣言与学术》)。因此鬼之有无,《论衡鬼语》之言,皆不足为据。鄙人主张无鬼,重在归纳众理,决不取前言以为证也。且王充之意,谓鬼若为人死后之精神,衣服无精神,应随人体朽败,不应随鬼再见也。鄙意则谓鬼既非质,自无男女衣食之必要。二者论点截然不同,更无所谓“窃取”,愿易君再详细一读。 (6)鄙论原意,正以讥讽见鬼者之妄言欺世耳。乃易君反责鄙人妄下肯定断案,可谓粗心之至。易君倘于此能下一否定断案,鄙人固极端赞成,但恐自古讫今能见鬼者均不欲引君为同调耳。 (7)(8)凡讨论一问题,范围以内之材料,自当广搜博采,期于证明,此归纳法所不拒也。易君对于鄙论之疑点,何以往往不加解答,但以一笼统语抹杀之曰:“何必学书呆子读法呢?”“先生越说越远了。”夫学书呆子读法,与鬼之有无有何关系?讨论材料,不厌繁富;只要不出问题之范围,何妨越说越远?鄙论之各条疑问,倘无人完全解答,又何能证明有鬼?易君对鄙论提出疑问之材料,何以不加研究?或云“今尚未达到时期”;或云“此乃研究鬼之最后的问题,此时则无暇及之也”。而一方面又强谓“鬼之存在,已无疑义”;“只能证明有鬼而已”;“鬼之存在,至今日已无丝毫疑义”;乃一考其实,易君所谓有鬼,竟无丝毫之证明。易君所谓“以言学理,以言事实,以言器械,皆可用以证明之”。奈何仅有此简单之空言,而不肯详实见教也?倘曰有之,原文具在,读者诸君可以覆案也。 易君倘谓鬼之有无,非人间之观念语言所可解释,“将以此问题暂置他方,与鄙人以正义相见”,则立盼明教,幸勿食言。 独秀识 八月一日《新青年》第五卷第二号 1918年8月15日 (1)易乙玄在《新青年》第五卷第二号上针对陈独秀的前作《有鬼论质疑》进行了逐条反驳,陈独秀在发表易文的同时,又再次对自己的主张进行阐释与重申。原文无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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