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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刘竞夫


  (一九一七年五月一日)

  竞夫先生:

  尊论比计孔、耶诸教为益社会之量,鄙意极以为然。教宗之价值,自当以其利益社会之量为正比例。吾之社会,倘必需宗教,余虽非耶教徒,由良心判断之,敢曰推行耶教胜于崇奉孔子多矣。以其利益社会之量,视孔教为广也。事实如此,望迂儒勿惊疑吾言。

  独秀
  《新青年》第三卷第三号
  1917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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