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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给章行严的信


  行严先生:

  顷见上海报载:北京司法部训令京外各机关,凡查获宣传共产党员,依刑律内乱罪从严办理;如有政党为护符者,亦一律依法办理,仰即严秘检查等语。

  老朋友!你所长的司法部如果真有这道训令,便实在令人不解了!这道训令词中有三点最不可解:第一,共产党本是代表工人阶级及贫农利益的政党,何以说他以政党为护符?第二,法律只能制裁刑律条文上的犯罪行为,岂有一宣传某种学说某派党义即构成罪名之理?第三,司法部并非立法机关,何能以一纸部令决定宣传共产党为内乱罪?

  这道训令若出自军事机关或腐败官僚之手,我们毫不以为怪,乃出自应该尊重法律的司法部,并且是精通法理富有世界知识的行严先生所长的司法部,这便要令人骇怪了!

  人们以为今日托足权门的章行严,已非昔日讲学论政的章行严,他已无违背军阀意旨之可能,我们和他还有什么道理可讲?但我仍不敢这样轻蔑行严先生,兹谨向先生有所陈述。

  共产党本质,并非凶恶不法像三K党等秘密结社之类。其在英国、法国、德国,都是公开的政党,都有集会、出版、讲演及竞争选举之自由,先生都亲眼见过;先生若不过于轻鄙本国人,若不能绝对否认中国也有工农阶级之存在,便不能说中国不应有共产党。至于农业国不应有政党之说,无论是非,先生在论坛上尽可有此主张,而未便利用官权停止政党,更不能独禁共产党。我们的党——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已存在了五年,其根本职任是拥护工人贫农的利益,其目前的政治主张是“推翻压迫中国民族的帝国主义,推翻扰害全国人民的军阀政治,建设真正独立的民主的国家”,其言为天下人之所欲言,其行为天下人之所当行,别无阴谋异行有损害于国家人民而足以构成内乱罪者。与其说中国共产党有内乱罪,不如说不依法律不由民意以武力夺政扰民窃号自娱实犯内乱罪之武人已遍中国。

  若说共产党所根本主张的政制和中华民国现行的政制不同,因此得比附到内乱罪,这种话若出于别人之口,已失刑法只以裁制行为之原则,况出于极力赞助段执政以“革命”行为破坏中华民国现行根本法(民国约法)的行严先生之口,更是“只许官家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了。若行严先生及其他权门宠儿,向人民板起成则为王的面孔,以为权力在手,即是法律与正义之化身,只许他以法律正义绳人,不许人以法律正义绳他,这种不可一世的逼人气焰,在袁世凯时代,在第一次安福执政时代,在曹党得意时代,行严先生都亲身领教过,现在宁肯蹈此覆辙?

  上海《申报》北京电,更指司法部此项训令与反对善后会议有针锋处,此电更有伤先生的名誉了!古人说:“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先生即欲依附权门,以私人名义为善后会议辩论已足,似不必滥用官权,以“依刑律内乱罪从严办理”防止异己者之口。反对军阀官僚的善后会议,乃天下之公言,非共产党人之私意,国民党已公然宣言反对善后会议且不论,即如先生同一政学系之好友李印泉,又如先生所兄事之太炎,都公然反对善后会议,并反对段祺瑞自称执政,先生亦将指印泉、太炎为共产党人,“依刑律内乱罪从严办理”么?吾料段氏逆取不能顺守,武力专政之演进,势必日甚一日,天下健者不只一段氏,更不只一行严先生,先生竟能以“宣传共产党员”六字,诬尽天下人而杜塞其口么?先生竟想像军阀官僚的势力能够长治久安的统一中国么?中国在他们统一之下能够得着进行么?

  我记得先生是一个深知政本的人,是一个反对好同恶异的人,我还记得先生是曾说有志研究马克思学说的人,并且俄德共产党人曾传说旅欧中国人中有一个倾向共产主义的章行严先生,所以我还不像一般人那样轻蔑先生,希望先生对于我以上的陈述有一个公开的答复。先生的答覆登在京、沪任何报上我们都可以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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