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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


  冒失,其实也是热心正直的表现。而且女骑士知道冒失错误后,所流露的丰富表情也让他产生好感。

  喝了半壶酒,门帘一掀,寒风刮入,进来一位佩剑的书生,身后跟着一位十二三岁清秀的书童。

  书生年约二十二三,剑眉虎目,齿白唇红,神采奕奕,人如临风玉树,英俊修伟,一表人才。所穿的深紫色长袍是缎制品,玄狐皮短外袄也是缎面的,有身分地位的人,才配穿绸着缎,一定是某处学舍的生员子弟,而且是有钱人家的公子爷。

  小书童也穿了一件羔皮短袄,居然佩了一把外鞘装饰华丽的匕首。

  书生的剑却不华丽,古色斑斓,不同凡俗。

  他同样英俊修伟,但脸色如古铜,比起脸白唇红的书生,就差了几乎分斯文昧。

  店伙领着书生找座位,经过他的桌旁,书生仅瞥了他一眼,小书童却顽皮的伸脚挑他的凳脚,显然想乘他不备,挑倒长凳把他弄倒。

  他腰杆一沉,长凳稳如泰山。

  “哎唷!”小书童反而几乎摔倒,惊叫一声,扭身一掌劈向他的背心,要撒野了。

  小书童的掌缘,眼看要被木箸点中。

  叫声引起书生注意,扭转身大手一伸,抓住了木箸,也拦住了小书童的掌。

  他也同时扭转身形,左手一抬,恰好架住书生吐出来的一掌,力道相当。

  一双木箸从中折断,木箸哪堪两人的手扳扭?

  小书童得理不让人,一腿扫出。一声怪响,长凳折了两条腿!

  啪一声响,书生接了他这记阴攀,由于双方曾在掌上逐渐加力接触的劲道爆发。两人同被震退两步,劲气一泄而散。

  书生身后有退路,他却撞中食桌,一阵爆响,食桌崩塌,碗盘酒菜撒了一地。

  “哈哈哈……”小书童在一旁捧腹大笑。

  书生淡淡一笑,颇为得意。

  他心中冒火,虎目怒睁。

  “你不责备你的小跟班?”他沉声质问:“你是这样教导这小鬼的?”

  “你以大欺小,没错吧?”书生笑吟吟反问,似乎理直气壮。

  “该死的!你如果这样纵容他,他早晚会替你招来严重灾祸的。这小鬼天生坏胚,到处惹事招非,惟恐天下不乱,标准的不良少年活见证,如果不好好管教,日后将是神憎鬼厌的祸胎。”

  “惟恐天下不乱不是坏事呀!年纪小顽皮好动,并不是什么不得了的事,我可不要一个懦弱老实乖乖顺顺的书童跟班。”

  书生仍然笑容可掬,但所说的话,就不像一个读书明理的书生了。

  “罢了!”他瞪了小书童一眼,走向另一张食桌:“小二哥,给我来一份酒菜,打坏的家具我赔。他娘的!晦气!”

  “混蛋!你的嘴说话,最好不要不干不净,小心祸从口出!”书生笑容消失的好快,说的话也毫无书卷气,是属于喜怒无常,性情古怪的人。

  “你……”

  “我姓方,方正的方,方世杰。”书主自行通名:“你不服气是不是?”

  他虎目一翻似乎要发作,随即呼出一口长气,怒火消失,占邻桌坐下,掉头他顾不再理会。

  他示弱,方世杰却不放过他,冷冷一笑,神气的逼近他的身侧。

  “你这厮生得牛高马大,人模人样的,居然与一个小孩子计较,感到很光荣是不是?”方世杰进一步挑衅,替恶奴撑腰:“我认为可耻,你得向我的书童小虎道歉,表明你有教养。”

  他开始正式打量这个不像书生的书生,气反而消了。

  这是一个豪门的子弟,披着羊皮的猛虎,笑里藏刀,城府甚深的人物,对他的威胁是属于“后患”式的,没有“立即”的危险。

  “你这混蛋真有几分疯狗味。”他不怒反笑,也摆出笑吟吟的虚伪面孔:“带了一头小疯狗满街乱咬人。呵呵,我不相信你敢咬我。”

  方世杰剑眉一挑,哼了一声右手抬起了。

  “你穿了儒衫挂了剑,想打架?”他投箸而起:“你已经弄坏了一桌一凳,够威风了,不要在店中打毁酒坊的生财器具,咱们到街上松松筋骨。”

  他往门外走,笑得和蔼可亲。

  相反的,方世杰却虎目中杀机怒涌。

  两人的神色表现,前后完全相反。他是先怒后笑,方世杰却是先笑后怒。

  “我要你生死两难!”方世杰跟出阴森森地说:“这可是你自找的。”

  “要我生死两难,你以为你是老几?主宰人间生死的鬼神菩萨?好笑!”

  他掀起帘子扭头笑说:“大概你把新郑城看成你家后院。阁下,这里可是有王法的地方,县城即将封城戒严,你想行凶最好考虑考虑后果。”

  街道宽阔足够施展,行人稀疏不至于引起街坊注意。

  “公子爷,把这个杂碎交给小的消遣。”小书童摩拳擦掌,显得兴高采烈:“我要打得他满地爬,要他学病狗摇尾乞怜。”

  不管主人肯是不肯,声落人抢出,人小胆气却壮,毫无顾忌走中宫一爪探出,金豹露爪招式居然纯熟迅疾,小鬼搏金刚向怀里抢。

  桂星寒又好气又好笑,这小鬼狂得不象话。也因此一来,他提高了警觉,对方如无贴身强攻的本钱,怎敢肆无忌惮狂妄进招?

  “荒唐!”他笑骂,大手一伸,手臂比书童长出半尺,五指箕张,要抵住书童的头,不许书童近身,近不了身招式毫无用处。

  这种抵牛式的搏斗,对付矮小的人万试万灵,手一伸一拉马步,足以将人抵挡在四尺外,对方的手脚沾不了身,挤不进必定白费力气,双方抵上老半天,只能在原地手舞足蹈团团转,所以称为抵牛。

  保持距离,书童冲了几次劳而无功,真急啦!

  双手拳打掌劈向他的手招呼,双脚不住的找机会左扫右踢,劲力逐渐增加,而且速度越来越快。

  他心中暗惊,这小鬼拳掌上所发的潜劲,沾手便直撼心脉,有一种奇异的震撼力逼迫气血崩散,小小年纪,怎么可能练成这种邪门内功?

  如果他不事先心有警惕,可能在一照面之下,伸出推抵的手,挨一下就骨肉粉碎了。

  “难怪你如此顽劣狂妄,原来还真有几下邪门杀人绝招。”他一面推拒,一面指责:“天知道是哪一个绝子绝孙的混蛋,调教出你这种小魔王,该下地狱!”

  书童依然无法近身,也无法击伤他的手,按捺不住啦,猛的伸手探入袄尾,要拔匕首行凶了。

  他并没感到意外,认为是必然的现象,任由对方撒野,注意书童拔匕首的手法。

  略一分神,忽略了在一旁虎视眈眈的方世杰。

  “去你的!”耳中听到左后侧方世杰的叱喝声。

  这瞬间,他蓦然心惊,身形猛然暴缩,意动神动,似乎身躯在瞬间缩小了一倍。

  一般可怕的掌风,在剎那间及体,似有一具力道万钧的锋利钢锥撞击他的背心。

  方世杰距离他的身后本来有丈五六,滑进一步便拉近至八尺,一掌拍出,行猝然致命一击。

  他马步一虚,身形以惊人的奇速,向前飞撞而出,砰一声将书童擅得向侧后方跌出丈外,冲撞力十分猛烈,可知方世杰这一掌的劲道,委实骇人听闻。

  他也冲出两丈外,向一家民宅的墙壁猛撞,砰然大震中,似乎屋动地摇。

  他反弹出八尺,几乎撞翻在地,只感到气血一窒,眼前金星直冒,肌骨欲裂,双腿发虚。

  “你这混蛋用九绝溶金掌偷袭,而且是从背后偷袭。”他吃力地转身,脸色泛青,身躯恢复原状,咬牙切齿大骂:“身怀惊世奇学偷袭,你比男盗女娼的贱狗低滥十俗。”

  方世杰一怔,显然对他能支撑不倒无法置信。

  九绝溶金掌,击中了可将人的骨肉内部溶化成一团烂肉,范围足有掌心大小,但外表的皮肌是完整的。入体内有掌心大的一团烂肉,谁支持得了?一根针贯入肉中,也令人痛得叫苦连天呢!

  “咦?你……你居然……”方世杰脸有惊客!“居然还能站立……”

  “你这狗王八好阴毒,你是故意的……”

  桂星寒其实受了伤,护体神功仓促间发挥不了多少功能,感到手足发虚,哪能禁受得起方世杰再次攻击?

  情势险恶,走为上策,向侧一窜,强忍痛楚拔腿飞奔。

  “你走得了?”方世杰傲然大叫,折向飞掠而追。

  街道上行人稀少,叫救命也没人会理会。

  他眼冒金星,大街上怎么逃得掉?冲进一条巷口,正想打算钻入小巷找民宅藏匿,巷内人形一闪,有人冲出速度惊人,影一现人已近身。

  他已经感到视线有点模糊,还来不及分辨人影是虚是实,噗一声响,右颈根已挨了一劈掌,来不及有何反应,已经被人从后面勒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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