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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


  §第十五章 残不忍睹

  这一带岗陵起伏,阡陌纵横田野一片金黄,小溪流有如蛛网,那是秦淮河交织成的灌溉区。

  所有的小溪皆幽静隐蔽,修竹茂林夹溪,水流舒缓游鱼悠然嬉游,鸟语花香风景绮丽。一般溪流宽度约三四丈,可以用小艇与竹筏作交通工具,在溪中缓缓划行,头上枝叶低垂遮住烈日,顿觉心旷神怡,都城的喧闹忙碌生活,相距已十分遥远了。

  两人向农舍租了一艘小艇,由李季玉控制双桨,前面由晓云掌篙,小艇平静地半漂半划向上游缓缓移动。

  篙仅搁在一旁备用,晓云坐在船头,不时伸手入水作象征性的划水,脸上快乐的神情表示心中的愉快,浑然忘却这半天的刀光剑影。

  “季玉哥,晚上我们不要回去,在这里划船作竟夜游。”晓云兴奋地用手浇水,溅起一阵阵水花:“这里好幽静,俗念尽消……”

  “呵呵!你敢驾舟夜游?”李季玉大笑:“天一黑,你甚么都看不见了,鬼打死人,枭啼取代了鸟语。风一吹,竹丛枝嘎嘎像鬼号。满溪飞舞着萤火,与鬼火差不多。一条鱼突然跃出水面,也会把你跳一跳。你不是来散心,而是来受罪。我很俗,是吗?”

  “你是用另一种眼光,看这个世界。”晓云瞥了他腰间的匕首一眼,目光转扫过那根弯头手杖:“当然你说得有道理。记得在十一二岁之前,天一黑,谁也不敢到花园去玩耍,夜间的花园的确吓人一无是处。”

  “哈哈!怕鬼,我知道。”他眼中其实没有笑意,笑声是干笑:“京都的豪门园林大宅,先后不知换了多少主人。俗语说:富贵不出三代。每一次换主人,除了是被不肖子孙败家出售易主之外,十之七八在换主人时,全家很可能被杀灭绝,鬼故事便不胫而走。新主人多豢养奴仆壮胆,想藉人气驱除鬼灵。”

  “胡说!”

  “是吗?城南第一富豪沈富沈万三,拥有京都半个城。聚宝门北起中山王府,南抵城外十二厢,所有的街巷都是他的。连你家的济阳侯府,从前也是沈家的产业。你说,沈万三何在?”

  “沈家在平江……”

  “我知道,沈家的子孙仍在,苏州故里仍留有一小部分产业。沈万三的老弟沈贵,仍是苏州的士绅。但快了,那一天早晚会来的。”

  “你说快了是甚么意思?”

  “沈万三的儿子沈文度,早几年就拜在绝世人屠门下,有志一同狼狈为奸,向绝世人屠提供豪门巨室名单,由绝世人屠策划屠门绝户计,抄没的子女金帛,二一添作五平分。绝世人屠得意不会太久的,他已站在权势巅峰十二年,依然凶残恶毒贪得无厌,还能站得了多久?沈文度能脱身在祸患之外?”

  “这个人已经来到京都。”

  “我知道,他在等绝世人屠随皇驾返京。他带来了许多金珠宝物,以及不少美丽小少女。所携带来京的宝物中,有几件稀世奇珍。”

  “咦?你知道?”

  “别忘了,我是京都的都城隍。我敢和镇抚司玩命,凭的可不是亡命匹夫之勇,如果消息不灵通,王千户早就把我剁碎了喂狗啦,说不定吃了我的心肝呢!不谈这些倒胃口的事。你小小年纪,武功惊人,运剑的劲道和剑术,神奥得匪夷所思。是你老爹的家传武学吗?”

  “我爹冲锋陷阵的战技,敢说可称万人敌。对拳剑的武技,修为有限。你听说过太极玄功吗?”

  “没听说过,我外行。”

  “那是练先天真气内功的一种,据说渊源玄门,所以称玄功。练内功真气的人,也称为两仪大真力或两仪真气。但传授给我的师父,出身兼玄门佛门。我六岁筑基,火候还浅。你看。”

  晓云伸右手立掌当胸,脸色庄严肃穆,大拇指、中、无名、小指逐一收拢,仅留下直立的食指,突然向下一流,一声轻响,纤纤玉指将座板洞穿了。

  座板厚度一寸二,用尖利的铁鑯以铁槌敲打,敲十几下不一定能钉穿。手指想洞穿寸二的木板,只有一个可能:变戏法;或者,施展障眼术。

  戏法或障眼术,都是假的。

  “厉害!”李季玉喝采。

  “季玉哥,我把练的心法告诉你。”晓云拔出手指正色说:“练内家气功,永远不嫌迟,只要有大恒心大毅力肯下苦功,必有可观的成就。”

  “老天爷!你师父会责罚你,也许会打破我的头,指我向你一个小女孩骗绝学。”他苦笑:“我不算太外行。练内功首先得凝神定心,心无外骛。你看,我能有时间凝神定心练功吗?一曝十寒,每次都得从头练起,会有成就?每天我都必须和那些人斗智斗力,今天在这里住宿,明天还不知身在何处,或者今晚就跨入鬼门关呢!哦!你在京都还有多少日子逗留?”

  “我才不回北京呢!”晓云被他的话把主题岔开了:“这里比北京好多啦!难怪人人都说江南好。我写的家书,交由中军都督府的塘报附寄北京,我爹娘很可能准备返京啦!将来迁都北京,我们家没有留在北京的必要。你的家到底在何处呀?”

  “我江东门的家并没被查封。”他回避问题的借口多得很,随便举出一例便理由充足:“大丈夫能屈能伸,甚么地方皆可安顿容身。天杀星杨素和白无常常天禄,都是足智多谋残忍阴毒的好人才,不抄没我的家,用意就是和我斗智,想利用那座小屋牵住我的腿,把我看成被拴住腿的蜢蚱,早晚跑不掉,不死也丢腿。”

  “我也曾经在那附近等你,也上了当是不是?”晓云狠狠地白了他一眼,贝齿咬着下唇,浇了他一脸水:“守候你的人真不少,上当的人不止我一个。可恶!”

  “哈哈!狡兔尚有三窟,何况我是京都的精明狐鼠。天气热,我这种人何处不可藏身?绝世人屠在城内,共有八座具有园林之胜的豪宅,都是我的居所。中山王徐家,除了莫愁湖的府第可住数千人之外,城内就有四座花园巨厦,中山王府更是楼高厦广,在里面某一小房住一夜,比住在紫禁城的皇帝寝宫更安全。”

  “哎呀!你不会真的跑到皇宫住宿吧?”晓云吃了一惊:“那是……”

  “犯灭十二族天条的大罪。”他停下桨,从怀中抽出一支月白色的尺八箫递给她:“听说过这支玉箫吗?玉是不能制箫的,制成箫也五音不佳。通常所称的玉箫,指箫的外表色泽,并非真是玉制的箫,玉太重了。”

  她仔细把玩,试吹了几个音符,音清越幽邃婉柔,与一般的竹箫不一样,似乎不是竹制的,更不是玉制品,看不出是何物所制。

  “好像比竹制的稍重些,这支玉箫……”

  “你该听说过,甚至见过呀?”

  “怎么可能?我肯定不知道这支箫的事。”

  “四年前冬季,皇帝北征,在北京逗留了一段时日才凯旋南返京都。你在北京……”

  “我在北京,四年前我十三岁,皇帝关我甚么事?”她将箫递还:“迄今为止,我还没看过皇帝是高是矮呢!我爹是……”

  “是皇帝的心腹大将。”李季玉将箫收妥:“北京的事我不了解,只认为皇帝在北京,随驾北征的后妃,会召见你们功臣贵戚的命妇,所以也认为你见过这支玉箫而已。”

  “你的话有玄机。”她说:“你可恶,我会是有幸被召见的命妇吗?”

  “哈哈!你们贵戚名豪的千金小姐,包括公主郡主,通常十四岁便有了婆家,嫁出门便是命妇平常得很,总不会嫁给一个白丁平民吧?上次皇帝北征,随驾的是权妃,宫中最漂亮的女人,返京途中不幸去世了。”

  “哦!在北京我听说过她。那次她曾经接见专程从朝鲜赶抵北京见面的朝鲜大臣,接见她来自朝鲜娘家的亲友。我明白了,这支箫……”

  “是她从朝鲜带来的玉箫。她是朝鲜进贡送来的美女,也是朝鲜音律世家的女儿。朝鲜权家的箫和琴,在中土也大有名气。这是她带来的传家之宝。皇帝却对箫兴趣缺缺,仅对金鼓声特别喜爱,所以嗜杀喜欢打仗。”

  “咦?你怎么可能得到这支箫?”她大感惊讶。

  “四年前皇帝从北京凯旋,天寒地冻,权妃病逝在山东临城,葬在邹州,距她的故乡朝鲜近些。当时营葬的三位主事人之一,绝世人屠综合丧务。这支箫本来是权妃心爱的乐器,是指定的陪葬品。绝世人屠神通广大,把这支箫用偷龙转凤手法,胆大包天弄到手。”

  “哦?你是说……”

  “表示我可以任意进出绝世人屠任何一座大宅,表示他的藏宝窟在我眼中无秘密可一言,在他的大宅进出住宿,毫无困难进出自如。本来想今天交给天杀星吓唬他的,表示我可以在京都掀起狂风巨浪。但那混蛋只想要我的命,吓唬不了他的,所以改变主意,让他引发我强烈的报复怒火。我等绝世人屠返京,再看情势策定活动计划。”

  “老天爷!这支箫如果让皇上看到……”

  “绝世人屠只有一条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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