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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九


  两女伴大概不愿下堂就座,堂下有两列有靠背的方凳,两人在施明秀身后站立,像保镖也像侍女。

  “你早已知道我们追赶你。”施明秀脸上的微笑恢复自然,似乎内心的戒意消失了,笑容比先前可爱些:“我们一定要追上你,身不由己。”

  “我知道,我犯了贵教的大忌。在你们来说,只许有一种结果。我无所谓。我本来就是游戏风尘玩命的浪人,何时玩掉老命懒得计较。目前我想到的是,是如何才能和你结世俗情缘。上次我已经向你表达情意。我走遍天下,见过无数天仙似的美女。而你,却是最美丽出色的人间尤物……”

  “该死的……你……”施明秀大发娇嗔,薄怒的神态不但不丑,反而半添几分醉人的风情。

  人间尤物这句话,绝不是赞美漂亮女人的赞词。

  “呵呵!别生气,我是真心赞美你呀!”

  “狗嘴……”

  “我是用庄子一书的解释使用这句恬,你却用左传一书的影射听这句话,那就难怪我欢喜而你生气啦!不要去想令人生气的事,抛开血腥是非。你美丽可人,我一见钟情,你我郎才女貌,应该享受眼前的欢乐人生。哦!你在贵教地位一定很高。”

  “不错。”

  “地位当在巡察以上。能充任各地巡察的女性巡察,都必须曾经在总坛担任过三献主祭职务,属现任教主的亲信,甚至更亲些。这是说,你的歌舞必定艺冠群芳。”

  “胡说八道,你根本对我们并无所知。”施明秀口中说他并无所知,尴尬的眼神却表示出言不由衷:“你听谁说的巡察和三献主祭?抑或是你充内行信口开河?”

  “哈哈哈!你我心知肚明,不必点破。”高大元大笑:“自古以来,任何一个秘教,都有各式各样的组织,作为发展的工具。祭神的组织,也是其中之一。这种祭神的组织和祭仪,在盘古初开时便存在了,后代所有的歌和舞,都是从那时衍生出来的。千年万载以来,一直就是人心复古的暗流。不同的是:古代由女性控制祭仪和组织,现在是由男人控制女人执行;因为女人失去主宰权,恐怕已有万年以上了,改由男性当家啦!”

  “你在胡说些什么呀?”施明秀惑然问。

  “我在设法消除剑影刀光呀!谈风花雪月,绝对比谈刀招剑术愉快。我们谈歌听歌,如何?”

  “这……”

  “施姑娘,叫你那两位同伴,把剑佩好不要意图拔出,大家快快乐乐相处,不比举剑挥刀惬意?”

  另两位女郎,确有拔剑的表情流露。

  “好吧!暂时抛开仇敌的念头,我们也不急。”那位左腮有一颗美人痣的女郎,把搭住剑靶的手挪开嫣然微笑:“反正你知道,往下拖,对你愈不利,我们的人将会陆续赶来会合。”

  “届时再说吧!呵呵!”高大元的打算就是等,免得费神到处去找敌人:“不谈舞,谈歌。我知道的是,是最原始的歌,咿咿呀呀已经无人能懂。然后演变为诗,再变为乐府,正式与歌舞联合发展。最后发展出词,与曲结合大放异采。最初的诗三百,老实说,十之八九是歌,原始的歌,古代十五个大部落的民俗歌谣。我想想看,这里该是那一个部落……”

  “你到底在说些什么呀?”施明秀斜视着他忍住笑。

  “你知道我在说些什么,因为你是歌舞的卓越专家。”高大元隔案握住施明秀的手,轻柔地抚摸:“想起来了,那些诗歌,都是周朝都城以南的部落所有,范围在大河以南,不及大江。大江那时好像称荆蛮,发展出吴歌,已经是诗三百以后千年左右的事。贵教的总秘坛,一度曾经建在承天府,你该知道吴歌吧?”

  “承天府是楚。”

  “差不多啦!多走几步就可入吴。江西九江府,就是吴头楚尾。呵呵!有一首子夜歌,你听:宿昔不梳头,丝发披两肩。腕伸郎膝上,何处不可怜?揽枕北窗卧,郎来就依嬉,小喜多唐突,相怜能几时……”

  “闭嘴!”另一位瓜子脸特别显得精明的女郎,冒火地伸手拍案叱喝。

  “咦!朱姐,你怎么啦?”施明秀一怔,扭头讶然问。

  听称呼,这位女郎的身分不比施明秀低。

  “这坏蛋在有意调戏你。”朱姐狠瞪着高大元,不解风情:“他握你的手,那不是你腕伸郎膝上,何处不可怜。你看,你我都不曾梳头……”

  “唷!你也懂嘛!”高大元放了施明秀的手,笑得邪邪地:“吴歌十之七八,是歌男女情怀,非常的优美,你可不要想歪了。你如果想听涉及男欢女爱,涉及情欲诗的歌,我就唱几首一代名诗妓,本地大美人史凤的迷香洞诗给你听……”

  “他把我们看成妓女。”朱姐真的冒火了,手动剑出鞘,像发威的雌虎:“施小妹,他在鄙视你。”

  高大元跳离交椅,闪在一旁背着手无意拔刀。

  “天地良心。我是游戏风尘的浪人,与在风尘打滚的倡优是知己知音,那会鄙视妓女?”高大元怪腔怪调:“古代部落沟通人与神的灵媒,就是实际的领导人巫女。也称神女,是男性讨好示欢的膜拜对象,地位极为崇高,能歌善舞人见人爱。大文豪宋玉的《高唐赋》中,所称的高唐神女,寄托在巫山,就影射与憧憬古代的女巫。妓女被称为神女,出典在此。我告诉你,天下唾骂名妓史凤的人,十之八九是假道学人渣,缺乏人味。如果史凤活到现在,那些假道学一定会来这里喝闭门羹。好了好了,有你一个不懂情趣的女伴在场,动不动就动手拔剑,无趣之至。其实,你们都是情江欲海中的魁首,只知道直接了当的男欢女爱,诗情挚爱对你们是天外的天。施明秀,我要带你走。”

  古代的女巫,是部落的精英,是人与神的中介灵媒。

  那时的男人没有地位,母系社会女人当家。女巫可以接受男人的膜拜求欢,男人也就必须向女巫(神)奉献财产猎物,女巫便成为可接受馈赠的特殊人物。因此,女巫必须美丽,能歌善舞聪明富机智,这种女人才能有与神沟通的能力才华,既要讨神的欢心,也得让膜拜她们的男人,心甘情愿承献更多的财物。一旦年老色衰成为巫婆,便得由早已培植的下一代漂亮女人继承。

  直至父系社会建立,宗教种类也百家争鸣,女巫的崇高地位逐渐化为云烟,被男人所制造的歌舞伎所取代。

  然后,格调低滥以欲为主的娼妓,又逐渐取代了歌舞伎的地位。男人与女人的战争,女人算是不幸地失败了。

  如果留心观察,现在仍可隐约看到斑剥的历史遗痕。由女巫演变而成的娼妓,是男人一手所刻意造成的,却受到男人用恶毒的词句唾骂。怪的是男人对娼妓的需要与时俱增。这段女巫变娼妓的转变期,前后可能经过漫长的四五千年。

  迄今为止,在世界某些原始地区部落社会中,仍存在着这种远古时代的遗痕,女巫仍然主宰着部落的生活,扮演着人神并喜的灵媒,她是神喜爱的聪明美丽的代言人,也是男人喜爱膜拜的神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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