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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


  §第十八章 奋斗图存

  船身微晃,舱面突然传来人声:“启禀小姐,山区传来正确消息,周夫子一群人,确曾擒住庄怡平酷刑迫供,以惨绝的竹刀阵对付他,但恰好碰上人魔与鬼母争夺俘虏,双方拼杀时庄怡平失踪,地面留下爬行的血污,恶贼们仍在山区穷搜。”

  “注意侦察。”卓姑娘向外叫:“随时禀报。”

  “属下遵命。”

  船身一沉一浮,禀报的人登岸走了。

  公孙云长心中暗惊,一个传信的人,竟然能轻易地在岸与船之间往返,可知一个传信的小人物,也比武林世家功力不凡的高嫣兰高明。高嫣兰名列武林三女杰之首,也无法飞渡四丈空间。

  他心中暗暗叫苦,不知道自己落在什么人的手中了,除了知道这位美绝尘寰的少女自称姓卓之外,便是卓姑娘的长辈有快活刀其人,其他便一无所知了。

  他搜索枯肠,希望能找出一些头绪来。可是,毫无印象可寻。

  江湖上除了武林四杰、风云四霸天、江湖六怪……实在找不出其他具有强大实力,人人功臻化境的武林巨孽了,这姓卓的姑娘,到底是何来路?

  知己不知彼,大事不妙。

  以快活刀来说,有关快活刀的主人是谁,人言人殊,甚至根本不知是谁。多年来,江湖朋友只能认刀不认人,因为使用这把妖刀的人,很少露出庐山真面目。即使露了,也从不通名,相貌也各有说法,谁也不知道快活刀主人的真正身分来历。

  现在快活刀突然在此地出现,刀确是那把七星妖刀,而人是不是二十年来江湖朋友闻名变色的刀主呢?恐怕把江湖上消息最灵通的人找来,也不知是或否。

  “现在,我们再来谈庄怡平。”

  卓姑娘重拾话题:“不管他是否死了,是否化为鬼魂在此地出现,我都要调查他的底细,希望两位衷诚合作。”

  “其实,在下知道的事有限得很……”

  公孙云长无可奈何地将所知道的事一一说了,当然只限于他自己所经历的片段印象,少不了加油添酱,把怡平说成是拔山举鼎的奸细,甚至是个好色之徒,不明来历的恶棍。

  ***

  怡平早已走了。

  已经是近午时分,他活的时辰已经不多了。

  在他向船上纵去的剎那间,他想起白莲花窃走江西袁州严府大批金珠宝玩的事,所谓盗亦有道,白莲花是盗中之王,最富正义感的贼王,怎会对侠名四播,专与那狗官为敌的公孙云长下毒手?人既然在船上,那用得着他担心?双方一照面,他那有好脸色看?

  好厉害的白莲花,一眼就看出他是为高嫣兰而来的,只有女人才能看穿一个在情海中沉溺的男人。

  他在这剎那间下了赌注,赌白莲花对高嫣兰不会有恶意,赌白莲花对他有欣赏而无仇视之感。

  他是从水下走的,神奇的轻功加上超尘拔俗的水性,他贴舷入水,远潜出两百步外,利用湖岸的草丛掩身,向北面的府城移动,远出两里外,方爬上岸扬长而去。

  接近府城,他的衣裤已经干了,仅脸上重敷的药末仍是湿的,没有人再认得他是庄怡平了。

  山区中,只有一些三流小人物在找他,稍有地位的人,已不屑留下寻找一个伤得失去人形,不久将去见阎王的人啦!

  他回到客店,发现江南妖姬和纯纯尚未返店,不由心中大急,立即前往寻找岳州的地头蛇打听消息。

  蛇有蛇路,鼠有鼠路,他就有门路找到他要找的人;一些仇视走狗的,具有正义感的江湖好汉讨消息。

  午牌末,他出现在北门月城的广教寺。

  而江南妖姬与纯纯,正在南门外镇湖桥附近,焦灼地打听他的消息,一南一北,错开了。

  城内已没有高阶走狗逗留,巡捕们对这些家伙明里恭顺,暗中恨之切骨,对要求合作的事阳奉阴违,有些捕快甚至避得远远地不加理睬。

  他已经没有多少顾忌,因为他已打听出有一批首脑人物,已经乘船走了,去向是下江。

  广教寺香火并不旺,位于一条小街尾端,距城根不远。两进大殿,一排客室与禅房,平时仅有十余名穷和尚在内苦修,表示香火有限,是一座名气小得很的古寺,来挂单的走方僧自然也限于毫无名气、没有地位的所谓走方钵僧──靠化缘为生的苦行僧。

  他换穿了青袍,脸上仍有一层油膏,像个落魄的私垫夫子,也像个穷极无聊的帮闲──拿人钱挨了揍的帮闲。

  谁也没想到,大名鼎鼎江湖六怪之一的游僧法元,会在这种窝囊地方挂单。

  原因很简单,游僧法元是个酒肉和尚。大寺院管理严,不守清规的和尚无法立足。

  偏殿的东首,是一座小院子,对面有一座静室,是和尚们偶或犯了过,来这里反省坐闭的地方。

  静室内没有和尚反省,却有和尚在吃肉喝酒。

  静室是按规矩设置的一张草席,一只夜壶,别无长物。而现在,草席堆在壁角,夜壶失了踪。

  两个和尚席地而坐,僧服已泛冷灰色。上首那位年已花甲出头,寸长的花白头发中,可看到四排戒疤的影子,是正式受过戒的和尚。满脸横肉,铜铃眼朝天大鼻,满口半寸长的乱须桩。

  但那一口的森森尖利的牙齿,比年轻小伙子的牙齿更健康,更完整,所以一张嘴,真像成年的大青狼。

  身旁,搁着一柄代用的方便铲,窄而长的铲身,有锋有棱,一看就知道不是用来掩埋路旁人兽尸体的方便铲,而是用来杀人的杀人家伙。

  这就是游僧法元,俗家的姓名无人得知。在江湖上,与灵怪齐名,人见人怕的恶僧。

  另一位和尚正相反,尖嘴猴腮,干瘪瘦长,望之不像有道高僧,倒像荒年三载未进水米的瘪乞。

  对面也坐了一个人,一个精壮的中年大汉,膀阔腰圆,暴眼虬须,腰间所佩的雁翎刀分量够沉,可知功力必定十分惊人。

  中间方砖地面上,五六只摊开的荷叶包,有鸡、有肉、有酱鱼、有烧卤……

  一坛酒已喝掉了一大半,每人肚子里已有了两斤以上,酒用碗盛,另有一只可盛两斤酒的酒钵,以便盛从坛里倒出来的酒。

  “法元道友。”干瘦和尚吞下一块大肥肉,眯着老眼说:“即然拔山举鼎来了,你去接他也是应该的,不然岂不表示你心胸容不了物?”

  “去他娘的!”游僧法元露着白森森的尖牙粗野地咒骂,哪有半点出家人的味道:“我游僧成名,江湖风云四霸天,还在三流的圈子里鬼混打滚呢,我为何要去接他?谁知道他是否真的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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