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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戏娇救美

  近乡情怯的感觉,充塞在他的心头。

  同样的山,同样的水,也只有这里的山水,能给予他亲切温柔的感觉,虽则这里的山水,比不上其他名山大川那样巍峨壮丽。

  任何人经过八年离乱,八年刀头舔血的生涯,在尸堆里入睡,在死神的掌心跳舞,一旦活着归来,重新嗅到故园草木的芳香,重新看到生长的地方,心头难免会涌起这种强烈的感情,除非他是一个毫无感情的人。

  八年,恶梦似的八年。

  白衣军、铁骑兵、江左盗寇、蜀汉顺天王……十三年的动乱,血流成河,他竟然参与了最后的八年烈火焚天的世代,经历了八年血海生涯。

  他活过、他死过、他爱过、他哭泣过……

  终于,他回来了,活着回来了,重回他生长的故园。

  离开时,他十八岁,乳虎似的黄金岁月;现在,他觉得自己好老好老,至少心境已不复当年。

  临汝镇已消失在后面的山崖后,前面便是故乡的地界。大道一分为二,道旁竖立着指路的将军箭。

  右走河南府,左走伊阳县。

  蹄声得得,枣骝驰上左面的大道。

  这条路其实不能算是大道,因为平时行走的商旅相当稀少。这里,统称伏牛山区,其实在地理上,应该称之为外方山区,以南才是伏牛山。

  其实,附近千里内千峰万峦,到底是什么,谁也弄不清楚,每座山都有好几个土名,随便你怎么称呼,反正就是那么一回事。

  不管是哪一座山,人走在山间的道路上,除了需防备猛虎、金钱豹、熊、狼之外,就是亡命在山中的土匪、强盗、亡命……

  丛山峻岭中,唯一的好处是不管天下战火漫天,血流成河,都与山里面无关,决不会成为战场,没有可“争”的城镇,更不值得“争”。因此,尽管天下汹汹,烽火漫天,这一带依然保持着原来的风貌。

  但像临汝镇,可就没有这样的幸运了,白衣军三度过境,边军铁骑也七次往来,全镇只剩下十余栋稍完整的房舍,十室九空。

  盛夏时节,但山区里近午时分,依然可感到清风徐来,带来清新的草木芳香。

  喀勒勒……喀勒勒……

  蹄声打破了山野的沉寂。

  他这匹枣骝并不太雄健,是从汝宁府买来的坐骑,好在他是最优秀的骑士,所以控制自如。

  大道在汝河的北岸伸展,在山间蜿蜒,不时与急湍的河流会合,然后又分开。

  他并不急于赶路,八年都过去了,有什么好急的?

  喀勒勒……喀勒勒……

  蹄声逐渐清晰,原来后面有坐骑赶路,速度比他的马快得多。

  凭他的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远在三里外,他便估计出至少有十匹健马,正从后面向西赶,而且不是走在一起的。

  “最好不是山里面的好汉。”他自言自语。

  不管是些什么人,他都得提防。

  八年的刀山剑海生涯,经验告诉他,任何时、任何地,都必须保持警戒,时时提防意外。

  因为,他就是从事杀戮生涯的人。

  他将遮阳笠的前檐拉低,掩住他上半部面孔。

  解开青直裰的外腰带,露出里面穿的黑色骑装,那六寸宽的皮护腰相当精致名贵,一颗颗银钉耀目生花。

  更耀目的是,刀插上端那一排光亮的飞刀靶。

  五寸柳叶刀,细而沉重,致命的玩意。

  左胁旁扣带上,佩了另一把刀,长仅两尺二寸,倒有点像匕首,但确是刀。狭锋、弧度小,一看便知道这种刀不能用来挡架,太轻太短,像女人的饰剑一样,中看不中用,排不上大用场。

  这种刀也称尖刀,仅适宜切割。

  谁要是认为他这把刀中看不中用,派不上大用场,那就错得不可原谅,鞘黑、靶黑,知道这把刀的人不少呢。

  三匹健马出现在他身后,清一色的枣骝,比他的枣骝雄骏得多。

  他向右靠,让对方超越。

  三骑士竟然慢了下来,第一名骑士与他并骑缓驰。

  他鼻中嗅入一丝颇为高雅的幽香。

  当然,对方在后面百步左右,他便已发现是三位女骑士,坐骑鞍后带有长程马包,当然不可能是山里的强盗。

  山里面,也不可能有这么美丽的女强盗。

  “请问。”女骑士银铃似的悦耳嗓音像唱歌:“到伊阳还有多远?”

  问得相当客气,落落大方毫无女性的忸怩矜持,予人十分好感。

  “二三十里。”他用马鞭向前一指:“前面有座小村庄,可以午膳。”

  “什么二三十里,到底有多远呀?”

  “四十里只多不少。”

  “你怎么乱说?”女骑士显然要大发娇嗔了。

  “一点也不奇怪,天下有一大半地方,向人问路就会有这种含糊的答复。只要路没走错,走就是啦!诸位,连指路碑上所刻的里程也靠不住,何必问。”他善意地说。

  “这天杀的贼胚!”第二名女骑士可就不好说话了,策骑急驰数步,一面大骂一面将马鞭抽出:“他定然是混世魔王那群强盗的媒子,揍死他……”

  鞭突然被抓住了,同时一声惊叫,手腕也被扣住,脚离镫臀离鞍,被拖飞过坐骑,毫无反抗的机会,变化太快措手不及。

  “哎……唷……你……”女骑士尖叫,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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