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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


  十六这一天,城里的商户照例打牙祭。南城川口巷的许本道吃了三家大户的酒席,已有了八九分醉意,由他的两个心腹弟兄搀扶着,醉步踉跄进了巷口,要返回他在巷尾的家。本城有三位吃八方的地棍头头,北城有一南城有二,他就是本城两个中的一个,绰号叫镇八方。镇八方的绰号不是自取的或吹来的,五年前他落叶归根返回故里之前,在江湖就闯荡了十五年,二十闯道就小有名气,手中一把泼风刀确曾红极一时。会过不少名家,斗过白道十杰的两杰,虽然未能获胜,但也因此而身价高涨。返回故里做地棍头头,在他来说未免太委屈了。但本地的子弟硬要捧他出来做司令人,情面难却,他不答应也得答应。从一个江湖风云人物,沦落成地棍头头,自有他的苦衷。原来他受了内伤,伤了肺筋难以治愈,打一趟拳,肺部就有缺氧现象气喘难平。他的酒量很不错,九分酒意还不至于让他耍死狗。脚下虽然不太稳定,仍然倒不了。

  他挣脱心腹弟兄好意的扶持,亲自上前叩门,没想到刚叩了一下,大门便吱嘎嘎打开了。返乡的第二年,他就到邻里霍丘带回一位女人。据熟悉的人所知,那是一个有五七分姿色的三十岁过气粉头。这女人姓安,是真是假没有人知道。好在安氏自从跟了他之后,一直就无怨无尤地跟他平平安安过日子,平时很少出门,也很少与他的弟兄或徒子徒孙应酬,给人的印象是打扮像个有风度的主妇、不苟言笑,不准买丫头雇仆妇,亲操井臼默默地过日子。堂屋里一灯如豆,门内站着安氏朦朦胧胧的身影。两个弟兄很识相,站在门外不进来。“老大喝多了,嫂子招待些。”一个泼皮说:“已经喝了醒酒汤,好在还没吐。嫂子,明天见。”

  “好走,谢谢你们送他回来。”安氏用她那死板板的嗓门说,平时她对人说话,就是这般死板板的。

  两个泼皮走了,镇八方也跨进门限,信了掩门上了闩,慢慢支撑着往后堂走。“其实只喝了五成。”他似乎清醒了些:“如果不装醉,那就脱不了身。唔!娘子,我似乎嗅到了一些特殊的气味。”跟在他后面的安氏,突然噗嗤一声轻笑。他猛地一怔,酒又醒了一两分。这是前所没有的事,同居四载,安氏从来就不会发过这种不同韵味的笑声,平日即使在闺房之中,也只是微露皓齿含蓄地微笑而已。

  这时两人已踏入天井,内堂的灯光照亮了天井。他讶然转身,灯光刚好可以照亮安氏的面庞。不错,是他的床头人安氏,徐娘半老,风韵已不似当年,身材、打扮、面庞、都是他熟悉的床头人。有一点不一样,那双平时目光柔和的眼睛,似乎突然明亮了许多,不一样就是不一样。“咦!你今天怎么啦?”他已看出那点不一样的改变,用怀疑的口吻问。“该说今晚怎么啦。”安氏纠正他的语病,领先进入里屋。

  又一点不一样,他终于嗅出那特殊气味的来源了,是从安氏身上散发出来的。他又醒了一两分酒意,错不了,那是爱美的姑娘们,身上所散发的淡淡脂粉香或熏衣香。他清晰地记得,安氏自从洗净铅华,跟他返乡愿意清苦过一辈子之后,四年来与脂粉完全绝了缘。这是一个失败的女人,她忘了女人洗净铅华粗头乱服,不但抓不住男人,而且会失去男人的注意,失去了自己的魅力。这淡淡的幽香,引起他的本能冲动。他紧跟两步入堂,伸手去拉安氏的手膀。内堂供有神位,不是卿卿我我的地方。安氏像灵巧的小鹿,轻盈地窜入后面的上房,动人的轻笑令他血脉贲张,今晚似乎一切都反常了呢!内房中一切都走了样,华帐锦衾焕然一新,银烛高烧,幽香满室。

  他几疑走错了房间,不是到了黄面婆古旧朴实的内房,而是一头撞进大户人家的千金闺阁里了。妆台旁站着同居四载的安氏,没弄错,面部轮廊和身材一点不假,但水汪汪的明眸与巧笑倩兮却大异往昔。“这……这这……你……你你……”他呆住了,有点语无论次。“你看出来了?”安氏笑问。“看……看出什么?”他傻傻地反问。安氏俏巧地将头上的妇人髻解开,轻摇螓首,秀发飞扬,一双纤手三挽二抹,便成了秀发披肩楚楚动人的俏模样。接着解下腰裙信手一抛,土蓝色的腰裙像蝴蝶般飞落窗台下。他又楞住了,醉眼生光。安氏里面露出绯色罗裙,露出裙下的是绣花弓鞋。宽大的土蓝布外袄脱去之后,里面是月白色窄袖子春衫,隐约可看到衫内的绣团花抹胸,抹胸上部隆起的半部酥胸玉乳令人想入非非。

  “你……你不是安……安窈娘……”他终于象着了魔叫,起来。“是吗?”安氏俏巧地,妙曼地在他面前转了一圈。“你到……到底……”

  “是狐仙,对不对?”

  “你……”安氏取下腰帕,腰帕有一段是湿的,在脸上一阵抹揉。奇迹出现了,眼角的鱼纹消失了,稍带苍白的脸色渐变成肉红了,本来稍向下弯的嘴角,反而向上稍翘了……一张年轻姑娘的美丽面庞,比原来的徐娘安氏美丽三倍,动人四倍。“你不喜欢我吗?”假安氏嫣然笑问。“我不信狐仙。”他清醒了:“这一切,为了什么,你到底……”

  “为了你。”

  “我?我只是一个过了气的江湖浪人……”

  “但你在光州本乡本上拥有实力,有人有权势。”

  “这……”

  “培植根基,一个地头蛇比一个武林第一高手更管用,一个土地神比一个大菩萨更能派用场。”

  “你是……”

  假安氏从怀中掏出一片以数层红绸缝合,两寸宽四寸长,两面各绣了一双五彩鸳鸯的软牌,放在妆合的烛台旁,映着烛光,发出刺目的血红光彩。那双五彩鸳鸯,更是五彩缤纷,鲜明浮现在血红的光芒里。“血鸳鸯令……”他毛骨悚然的惊呼。他表面上脱离江湖五年,其实并未与江湖断绝往来,地棍头头虽说是地方上的混字号小人物,但必须与江湖人打交道,所以消息仍然灵通。血鸳鸯令出现江湖已有二十年之久,那时他还没有脱离江湖。江湖道上,有许多稀奇古怪的神秘组织。血鸳鸯令,是某一群可怕的黑道男女的信记标志,专向一些保镖护院巨室大户勒索,甚至屠门洗劫。对那些胆敢追查的高手名宿,进行惨烈的无情报复,血鸳鸯令出现处,鬼哭神号。

  过去,曾经有一批白道高手武林耆宿,联手在天下各地进行搜索追查,不但一无所获,而且参加的人先后遭了横祸飞灾,有不少人不明不白地失踪或死亡。公愤变成了恐惧,恐惧会让最勇敢的人逐渐变成懦夫。这几年来,敢于追查血鸳鸯令底细的人,好像没有几个了,用谈虎色变四个字来形容江湖人的心态,可说是最确切不过了。江湖朋友不敢追查,甚至不敢提及,但官府却不能不追究,因为过去漫长的岁月里,百十件血案皆与巨室大户有关,压力来自这些高阶层人士,巨室大户仍是主宰天下政令的权力中心。各地的权贵们,也不惜巨资聘请高手追查,法网步步收紧,但成效不彰,迄今仍未揭开血鸳鸯令的底细。他的运气真好,有幸见到血鸳鸯今,看到了怀有血鸳鸯令的人,这人甚至冒充他的床头人。

  “现在,你知道你目前的处境了吧?”女人收了血鸳鸯令,美丽的面庞仍然绽放着可爱的笑容。“想不到我镇八方穷途末路之后,居然幸运地获得血鸳鸯令的光顾,委实深感荣轧”他苦关:“镇八方宝刀已老,你们对我这条命不会有兴趣,该怎办,姑娘请开门见山说好了。”

  “我们要在贵地建秘密根基。”女人向他走近,吐气如丝,语声细腻:“对贵地的情势,我们早已经过多时的观察和调查。对地方的人士,同样下过研究的工夫。要站得住脚,必须获得当地人士的合作,上起具有实力的权贵,下至能发生作用的下九流脚色,皆必须安排一些人暗中控制他们。在下九流人士中,你是最佳的控制人物。”

  “由我出面招引他们……”

  “不是由你出面招引他们,而是由你直接有效地控制他们,绝不让他们知道你是我们的人,你只从我这里接受办事的指示,分派他们去忠实地执行。从现在起,把血鸳鸯个忘掉,好吗?”

  “如果我……”

  “我明白你的意思。”女人打断他的话:“只要找到好的绣工,谁都可以绣一面血鸳鸯令来招摇撞骗。”

  “这……”

  “问题是,弄不好会送命的,风声一传出去,必须能自保才能冒充,对不对?”

  “那……你是……”

  “现在我是你的同居人安氏安窈娘。”

  “你把窈娘怎样了?”他长叹一声:“她是个好女人,不要为难她。”

  “你对他倒是够情义的。”女人娇媚地靠入他怀中,一双粉臂蛇一样缠住了他的脖子,幽幽阵阵的火热胴体几乎挂在他身上了:“今后,你对我也有份情义吗?”

  “哦!好人,我……我会的……”他含糊地说,紧拥住这令他血脉贲张的火热、丰盈、年轻的可爱胴体,气息急促地像打了十趟拳,忘了人间何世。

  这天,李蛟经过城桥,在桥中段劈面碰上了妙手灵官曹捕头。妙手灵官仍然不穿公服,带了两名手下捕快。李蛟对本州的捕快几乎全认识,他是一个什么人都交得来的花花公子。可是,这两位捕快中的一个,他觉得眼生,可能是刚补上缺的,因此他并没有留意。“喂!曹头,好几天不见,怎么气色有点不对了?”李蛟含笑打招呼:“是不是公忙累惨了?”

  “是有点累,别提啦!”妙手灵官笑得僵僵的:“小兄弟,忙些什么?回南城?”

  “刚在陈员外家出来,无事忙。哦!曹头,姜大爷庄子里的事,调查得怎样了?”

  “小事一件,用不着查啦!小蛟,你怎么关心起姜大爷的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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