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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二


  “好凉快的风。”轻轻掠了一下散置在前额的几根乱发,春若水仰首当空,有意装胡涂地把对方发自体内的气机当成空谷来风,避开了对方那双“讳莫如深”的眼睛。

  “是么?”长身姑娘微微笑道:“再试试看吧!”

  一面说时,脚下大大前踏了一步。陡然间,大片风力平地而起,呼啸一声,引得地上残枝败叶悉数腾空而起,刷然作势,一径穿林而入,惹得萧萧林叶,纷纷坠落,看上去就像是下了一天的怪雨,其势越是惊人。这一切无疑是长身姑娘所卖弄施展,看在春若水眼里,焉能不为之惊心?

  长身姑娘以充沛内元真力,逼行体外,露了这么一手,虽不曾与对方真的动手过招,却也达到了“不战怯人”之功,内力猝然回收之下,一天枝叶悉数为之坠落。

  一起一收,层次鲜明。满空枝叶猝然落地,一时万籁俱静,再没有一丝微风,一片飞叶。

  春若水即使存心装傻,却也不能“无动于衷”,神色间便自现出了悻悻表情。

  长身姑娘嫣然含笑地向着她点了一下头,挑动着长长的眉毛:“今天有点不大对劲儿,看来这个架是打不成了。说真的,我们能有今天这一见,也算有缘,我就住在城里的‘玉荷香’,一半时还不会离开。欢迎你随时来玩。”说完了,她随即掉身而去。

  走了两步,却又停住,姗姗回过身来。春若水兀自睁着双大眼睛盯着她。

  “有句话忘了问你,”长身姑娘脸上现出了一抹微笑:“刚才跟你在一起谈话的那个人可是姓君?”

  春若水微微一怔,这才知道,敢情自己与君无忌的一番邂逅,也落在了她的眼里。虽然说她与君无忌之间,在感情上来说还谈不上什么发展,但是不可否认的,他在她的心里却占着极重要的位置,这是属于她自己的一份隐私,自不欲为外人所知。长身姑娘忽然有此一问,虽然极其自然,并不似有任何影响,却在春若水心里激起了一番波动。这种感触极其微妙,等到春若水有所警觉,镇定下来,显然已无了痕迹。

  “你——”春若水略似窘迫地道:“为什么要问这个?”

  “为什么不能问这个?”长身姑娘眨了一下眼睛,道:“他就是那个君探花吧?”

  春若水心里一颤道:“你认识他?”

  “如果认识也就不问你了!你觉得奇怪?”长身姑娘笑了笑,继续接道:“其实一点也不奇怪,这里人都在谈他,我难道就不能问问?”

  春若水想想无话可答,长身姑娘却含着浅浅的笑,转身自去。

  桃林里已现出沉沉的暮色,大群的麻雀叽叽喳喳在附近几棵树上乱嚣地叫着。

  春若水不自觉地发了一阵子呆,忽然想到要问她到底是谁?姓什么、叫什么?容到她追过去时,却已经失去了她的影子。

  凉州城大军云集,汇集着各路而来的北征人马。

  早在一个多月以前,就听说皇帝亲率大军,分兵五路由北京来了,可是直到如今,还没有迎着老人家的龙驾。这会子来了消息,说是圣驾已到了兰州,就要起驾北上了。

  说来可笑,“北征”的目的,只不过是对付“瓦剌”一族区区四万人马。曾经归顺受封为“顺宁王”的瓦剌部族首领“巴图拉”,因为“献玺”不成,恼羞成怒的在边界虚张声势,部署了一些人马,可怜朝廷,只以为他是有所异图,这便又一次“御驾亲征”,未免是小题大作了。

  也许是当年被蒙古人统治怕了,一点风吹草动,也能令大皇帝寝食不安(作者按:成祖对北用兵,前后总计六次之多,除第一次派大将邱福担任主帅之外,剩余五次皆御驾亲征,其本人于第六次亲征,班师回朝中死于中途)。为了抵抗想象中“死灰复燃”的元军,成祖不惜在北京大兴土木盖置规模宏大的宫殿(即今日北京故宫),着手将国都由南京迁来北京,他要亲自坐镇,立志肃清沙漠,不再给蒙古人任何可乘之机。

  这次亲征,虽不似第一次号称六十万大军那般强大,可也人数不少,兵分五路,声势极见浩大,比较特别的是,这一趟随同他御驾亲征的,除了次子“汉王”高煦之外,还带着他心爱的皇太孙朱瞻基同行,要他长长见识。

  也许不欲过于招摇,或是恐怕引起百姓的猜疑,军次兰州,朱棣皇帝临时心血来潮,一纸手令,免了汉王“征北大将军”的封号,要他不必跟随自己北上亲征,暂时率部警戒河西,只等着大军凯旋而归,一同班师回朝就得了。

  就只是这道朱砂御笔亲批的手令,为“汉王”高煦带来了一番意外的惊恐与臆测。跪接圣旨之后,高煦特别把宣旨的中军主将郑亨让至花厅,传筵盛待。筵中,高煦把盏不饮,久久无语。

  郑亨旁敲侧击,早已看出了王爷的心事,他与高煦交非泛泛,当年“靖难”之役,郑亨为前朝密云卫的指挥佥事,即为高煦所招降,日后得能封侯,亦多赖高煦从中斡旋美言,这一次侍驾亲征,也是高煦在父皇面前力荐其勇,才得拜将侍驾同行,对于汉王的知遇隆情,郑亨百死无能为报。眼前倒似机会来了。

  “恭喜王爷!这一次御驾亲证,定当旗开得胜,班师回京后,论功行赏,王爷便是第一大功,圣眷之隆,便是当今太子,也是难以望其项背——”说时郑亨离座站起,双手捧盏,笑嘻嘻地道:“卑职恭敬王爷一盅,先干为敬,请!”一面仰首,便自将手中酒饮了个干净。

  高煦望着他意图阑珊地笑笑,手里的琥珀玉盏,拇指上的汉玉扳指交映生辉。“是么?我看并不尽然,你归座吧!”

  郑亨应了一声,回座坐好。

  高煦把一只琥珀酒盅儿滴溜溜在桌面上打着转儿,一双眼睛乜斜着郑亨道:“怎么会忽然改了主意?准是谁在老爷子面前玩了舌头,你可知道?”

  “这个——”郑亨想了想,摇头道:“以卑职看还不至于,这些天圣上一直都还在惦记着王爷,五天以前的全鹿晚宴,他老人家特别还提到您,说是王爷您最爱吃鹿肉,要赏您一只鹿腿,是杨大人说王爷远在凉州,这条腿怕是到不了就馊了,圣上哈哈地笑了!”

  高煦聆听之下,脸已大为转和,轻叹一声道:“说的也是,从靖难之役起,我父子就一直没有分开过,他老人家一直还是惦着我。”微微一顿,他坐正了道:“怎么,杨荣也来了?”

  “来了!”郑亨说:“圣上要他一路上给太孙上课,怕太孙耽误了功课。”

  高煦冷冷地哼了一声道:“这就是我哥哥聪明的地方,他知道圣上疼爱这个孙子,而他本人人缘又不佳,把儿子往圣上跟前一送,皇上一疼孙子,他这个太子也就固若盘石了,不用说这是胡广、杨荣他们出的主意了!”

  “这——”郑亨垂下头道:“卑职可就不清楚了。”

  “哼!一定是!”高煦一只手攥着手里的酒盅,瞪大了眼道:“谁好谁坏,谁存心跟我捣蛋,我心里清清楚楚,想弄个毛孩子把我给砸下来,做梦!你们走着瞧,倒看看鹿死谁手?”

  郑亨一声不哼,只是在一旁赔着小心。

  高煦看在眼里,忽然一笑道:“你对我好,我是知道的,有朝一日,错待不了你。”

  “是。”郑亨离座肃立,一副军人本色。

  “坐下,坐下!”高煦笑着拍了一下手道:“给将军看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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