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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门前流水白苹花,
  岸上无人小艇斜;
  商女经过江欲暮,
  散抛残食饲种鸦。

  唱歌的人载歌载舞,一手横笛,一手击鼓,身后众儿扬声以和,飞袂睢舞,其音协黄钟羽末,如吴之声,含思婉转,有淇濮之艳,而少北地之慷慨激昂,间以眼前之皑皑白雪,大地冰封,却是大相径庭。

  除了为首状似疯癫的歌者之外,身后众儿男女,尽是本地人家,当此残雪未融,冬阳初现的一霎,一行人舞竹击节,踏着眼前这条蜿蜒的青石板道,一径的迤逦而下,载歌还舞,渐行渐远。歌声下,那裂人肌肤的冬风也似欲振乏力。

  两只灰毛狗夺门而出,直认着前行人狺狺而吠,阔口獠牙,十分狰狞。

  有人闻声而出,却似晚了一步。

  “咦,这是从何说起?”管二老爷直着一双眉毛,啧啧称奇地道:“这是皇甫松的‘竹枝’令,巴蜀之音,怎么会在咱们这个地头上流行起来?怪事怪事,那领头唱歌的人好嗓音,是谁?你们谁见过?”左右看了一眼,无人答腔。

  “咳!二老爷是说那唱歌的君探花?小人倒是见过几次。”搁下了手上的煤车,老刘打对边走了过来,一面向发须斑白、衣着讲究的管二老爷拱手问安。

  “君探花?”二老爷脸上透着希罕:“难道他还是个探花?”

  “这就不清楚了。”老刘搓着生有厚茧的一双粗手讷讷道:“反正大家都这么称呼他,有人还管他叫状元呢,说是这个人学问可大了。”

  “荒唐,”管二老爷一面扣好了身上的扣子:“这个人以前怎么没见过,他是打那里来的?”

  “回二爷的话,这可就不清楚了,”老刘挤巴着一双见风流泪的火眼,思索着:“许是南边来的,来了总有个把月了,就住在河对边,说是写得一手好字。只是人怪得很,不太爱搭理人。二老爷是不是要传他到衙门里问话?”

  “那倒不必,人家也没犯案。”

  说着,管二老爷挥挥手,支开了老刘。身边的跟班儿赶上来递上了一袋子烟,二老爷接过来抽了一口,一径的迈着八字步,踱向面前白雪覆盖着的流花河岸。

  河水冰封,像是千万里长的一条大银龙,一径的迤逦而西,把眼前大地雪原,一切为二。

  长久以来,这流花一河,无负于河西四郡,给了当地居民多少富庶!土壤赖以滋润,人民赖以为生。春化之后的河水,永远是那么清澈,清得连水底游鱼都历历在眼,更别说绵延两岸的千里杏花。所赋予人们的诗情画意了。

  冰封的河面上,有人用冰橇子在载运东西,老大的红木树干,总有一人来高,拉拖在冰上滋滋作响,真怕那将解的春冰不胜负荷,一下子裂开来,连人带牲口全数完蛋,人的命恁地不值钱哪。

  管二老爷一袋子烟下了肚,算是过足了瘾,啐了一大口浓痰,这才想起来回头招呼小跟班儿套车,却不知一阵子寒风袭来,打树梢上簌簌落下了一天的花瓣儿,散落了他满头满身。

  仰起头来看看,花色嫣然,纷红一片,却不是那几株老树盘根的腊梅,敢情是早生多情的桃花绽放了。

  “这才多早晚,怎么连桃花都开了?老天爷,时令不对呀。”

  看着,想着,管二老爷满脸透着古怪。

  也说不上是什么真的古怪,只是管二老爷心里却久悬不下,他疑惑着像是有什么祸乱,即将要在这片平静的地方发生了。

  手里提着只活蹦乱跳的兔子,这个人老远地打山那边过来,时间总是在“未”时前后。

  一身灰布长袄,像是名贵的“灰背”里儿,却有好些地方都已光板少毛,灰色的罩袍,都已磨得发了白,可是穿在他身上,倒也不显得寒酸。

  固然是“人要衣装,佛要金装”,可是穿衣服总得要有个架子,有了架子再看气势,也就是所谓的“气宇”,这一点最是重要。否则徒具其表,而无内涵,可就是所谓的“穿上龙袍不像皇帝”了。

  皇帝不见得个个漂亮,更不一定身材魁梧,有的甚至于还很丑,其貌不扬,只是有一样——“穿上龙袍就是像皇帝!”

  这阵子雪下了总有个把月了。

  好像就是在开始下雪的那一天,这个人就来了,一头扎进了老梅盛开的山洼子里。动手搭了两间竹屋,他就住了下来,再也懒得动弹,一住个把月,直到现在为止,却没有丝毫要走的意思。

  人人都知道,流花河岸盛产名贵的红毛兔子,就是所谓的“赤兔”,小小一块兔皮,只要腹背无损,总能值上两把银子。运气好的猎户,若能整个冬季收集到百张赤兔兔皮,制成整张的皮裘桶子,只此一笔生意,一家大小来年全年衣食无缺,说是发上一笔小财,应该不为过,只是细数流花河岸,每年来因以致富的猎人,却是凤毛麟角,简直未之闻也,整个冬季下来,即使最称干练的猎人,能够有上十张八张的赤兔免皮,已经是很不错的了。

  比较起来,倒是“狐”还要好猎些,即使上好的“银狐”也远比赤兔要好猎得多,人称狐狸最狡猾,这小小的“赤兔”却比狐狸更为狡猾,妙在聪明的人,却偏偏放它不过,要吃它的肉,剥它的皮。

  这个世界上,谁要是与人斗智,肯定是要失败的。因为被称为“万物之灵”的人,才是最狡猾的。

  “他”捉兔子手法甚为巧妙,可以称得上一手“绝活儿”,在细长的竹竿尖上,打上一个如意绳结,往兔穴附近雪地里一插,附近撒上一些玉米星子,这就得了,第二天过去看看,准有一只活蹦乱蹦的红毛兔子吊在那里。

  一天一只,多了他也不要。

  别人看在眼里,硬是羡煞,想学样,也来上这么一手,偏偏就是不灵,不要说一点点玉米星子了,就是整筐地往地上倒,也是白搭,还蚀了许多粮食,看看不是好买卖,也就没人再学样了。

  他一径地来到了“流花酒坊”。

  三五面粉红布招猎猎作响,斗大的“酒”字,在风势里真是施出了浑身解数,此时此刻,谁要是停下脚步来,抬头向它多看上一眼,准能引动了那条蛰伏在你胃里的“馋”虫。

  把兔子交到了左手,右手掀开了厚厚的老棉布门帘子,那股子浓重的酒肉香气,便自扑面直袭了过来。

  “君爷,您来了,请坐,请坐。”

  不只是酒保曹七、二掌柜的,所有座头上二三十双眼睛,情不自禁地全数都集中在这个人的身上。

  二十来岁的年纪,挺斯文洁净的一张脸子,浓黑的一头长发,绑扎成儿臂粗细的一截短辫子,斜甩在右面肩上,俊俏中不失英挺,那么魁梧的身子骨,端的是一条好汉子。

  “好一张‘玉儿红’!好货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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