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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〇


  汉子用纯粹的家乡口音说道:“俺名马铁军,老家是江苏徐州府。兄弟,你请坐。”

  万斯同含笑坐下,心忖久闻苏北之人,勤俭耐劳,雄健朴实,看这位老兄倒真是不虚。

  当下这马铁军为他斟上一杯酒,万斯同见那下酒的菜,只是一包花生米,七八块豆腐干,可是他却吃得极香,酒已醉了八成。

  本是萍水相逢,用不着彼此深交,二人你来我往,互相饮着酒,吃着花生米,豆腐干。

  万斯同才知道那汉子是一个布商,专门跑布的生意,他由苏北家乡,自山东郯城、枣庄等地转载府绸土绸,到苏北贩卖,获利虽不多,一家老小却也不愁衣食,只是这种生意却是极为辛苦,在外的时候多,在家的时间极少,因此他才客中感伤,唱出了悲情的歌。

  他又问万斯同的身世,万斯同只略略说了个大概,马铁军不禁十分吃惊,上下打量了他一番,睁着一双半醉的眼睛道:“看不出来老弟你还是个身上有功夫的人,真是失敬了!”

  万斯同不免客气了一番。二人正在杯酒交欢之际,忽听得岭陌上有一串铃声,哗啦啦的,直向这边驰来,那串铃的声音,极似在杭州道上,遇见龙十姑的小驴上发出的声音。

  万斯同不禁吃了一惊,慌忙向岭陌上望去,但见两匹马,正飞快地向这边驰来,他们像是取道直上的样子,那铃声,正是自坐骑的颈上发出来的。

  二马一黑一白,刹那间已至近前,万斯同见白马在前,其上坐着一个锦衣公子模样的少年,后面黑马上却是一个青衣小厮。

  那公子身披银色羽毛披风,内着紫红色劲服,背插宝剑,生得长眉秀目,唇红齿白,十分俊逸,尤其是那匹白马的颈上,那一串铜铃,每一颗都有核桃大小,金光闪闪,煞是好看!跑动起来,铜铃一齐晃动,哗啦!哗啦!声闻数里。

  万斯同本是随便地一望,只是这一望却令他心中一动,因为少年这份容貌,他竟好似在何处见过一般。

  忽然他就立起身来,脑子里顿时想起来,这个人正是在冷碧轩内墙壁上所悬挂的画中人物,就连他身上所披的这一领羽毛披风,也是极其仿佛,万斯同不禁心中立刻紧张了起来。

  最奇怪的少年容貌,竟真的是和自己极为相像,万斯同与马铁军坐处正是这茶馆通道的道边,离着路边不过尺许远近。

  那马铁军不禁口中“咦”了一声,他猛然站了起来,往前几步,睁大了眼睛道:“这人怎么和老弟你……”

  说着他又回过头来打量万斯同,又扭头去看那骑马的彩衣少年,愈看愈觉得奇,他的眼睛就愈发睁得大了,他简直不敢相信世上竟有这么相似的人。

  刹那之间,那两匹马已跑近了,马铁军口中啧啧地称奇,竟忘了自己所站的地方了。

  等到他发现那彩衣少年的马已经到了眼前,才发现自己处身的危险,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万斯同这时才突然惊觉不对,他猛然伸手去拉他道:“小心!”

  可是那彩衣少年放马如飞,竟是如人无人之境一般,万斯同伸手拉马铁军之时,也正是他挥鞭打人之时。

  但听得他口中叱道:“该死的东西!闪开!”

  “叭”一声,这一马鞭,抽在了马铁军的脸上,马铁军真想不到,对方少年竟是如此蛮横,居然敢下手抽打自己。

  由于他是在无备之下,这一马鞭,正抽在他那大而红的脸上,立刻皮开肉绽,鲜血顺脸而下。

  他痛得大叫了一声:“哎哟!”

  那少年抽打了人,竟还似不能泄恨,只见他单手一带马缰,身子旁侧,猛地一脚直向马铁军头上踹去。

  他脚下是镶有白钢扣花的牛皮短靴,这一脚要是踹在了马铁军的脸上,可是非同小可。

  所幸万斯同此刻在一边目睹情形,他的怒焰激涨,这一脚是如何也容不得他踹上去了。

  他在马铁军的身后,蓦然伸手把马铁军向身后一带,少年这一脚却踹了个空。

  彩衣少年本有十分把握,这一脚一踹一个准,他万也想不到,这地方会有什么能人。

  这一脚由于力道过猛,踹了个空还不说,自己身子却猛地向前一送,那只踹出去的脚,却正好到了万斯同面前。

  万斯同一时怒起,哪里还顾到其他,只见他陡地一伸手,不偏不倚,却正叼住了少年的脚,就势向外一带,冷叱了声:“你给我下来。”

  彩衣少年一身超人的武功,却因为一时太大意,才致眼前吃了大亏,万斯同伸手出去,他并非没有看见,只是由于身形前耸,再想收足,已是来不及了。

  只听“噗”的一声,却为万斯同抓了个紧,那少年手中皮鞭“唰”的一声同时抡下来,他口中叱道:“小子你敢!”

  结果呢,他的皮鞭抽在了万斯同的肩膀,而自己却也为万斯同拉下马来。

  少年鲜丽的一领披风,也为鞍子挂破了,人也摔在了地下,还险些为马蹄子踩着。

  这时他身后那个小厮也赶了上来,这小子仗着他主人的势力,又会些拳脚,一向是目中无人,这时眼见主人为人拖下了马,如何能依得?

  当时由鞍旁“呛”的一声,抽出了一口刀来,自后而前地向着万斯同背上斩去。

  万斯同如今功夫,要说对付那彩衣少年,或许不及,可是拿来对付这个小厮,却是游刃有余,太轻而易举了。

  这一刀劈下之时,一边的那徐州大汉马铁军,吓得大声吼道:“兄弟当心呀,刀!”

  万斯同也早已听到了金刃劈风之声,只见他身形向前一俯,那小子的钢刀,已离着他背上不及半尺。

  马铁军已吓得哇呀呀大叫了起来,他以为万斯同再想逃得活命,真是万难了。

  可是他估计错了,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间,就见万斯同陡然缩肩现掌,他并不回头看,只凭着特有的听觉能力,竟是认得极为清楚,这一掌正抓在了那小厮砍下来的刀背之上。

  那小厮名唤魏七,外号叫“红眼七”,因其双目一年四季都是红红的,像害眼病一样,所以才得了这个外号。

  至于那个鲜衣彩帽的美少年,正是如今冷碧轩主人葛金郎,也是花心蕊的丈夫。

  他因每数月都需至天台山其父魔官去探望一次,也不过逗留几天就回来了,可是后来逗留的时间却是愈来愈长。

  这一次他带着红眼七回返天台,因为发生了一件意外的事,所以多逗留了些时间,而这件意外的事,却和心蕊有关,葛金郎十分愤怒,正打算回来之后,要好好地责问心蕊一番,共谋对策。

  所以他们的马特别快,却想不到在自己已经到了雁荡家门的时候,竟会发生了这件不愉快的事情,主仆二人都是素来欺人已惯,一点也不能吃亏的,如今怎能咽下这口气,俱不禁大怒。

  那红眼七一刀砍下,非但没有砍着人家,却为人家把刀给抓住了。

  这小子就知道遇见了厉害的人了,他口里还不干净地骂了一声:“他妈的!”

  一面用力地往回抽刀,可是那口刀就像是嵌在了石头里一样的坚固,休想抽动分毫。

  红眼七就知不妙,手一松回头就跑,可是敌人已如同旋风一般地转过了身子,一掌向他打来。

  那一边的葛金郎蓦地腾了起来,可是却已经晚了一步,只听见“砰”的一声!

  红眼七口中叫了一声,直跄出去八九步,才一交栽倒,他口中又叫了一声,就昏了过去。

  这时候葛金郎身子已经落了下来,见状用力地顿了一下足道:“好小子!你敢下毒手?今天少爷要制不了你,也愧为鬼面神君的传人了!”

  万斯同原想问问他和心蕊之间的关系,本不想这么贸然出手,可是此刻却是势成骑虎,再想善罢甘休,已是来不及了。

  同时葛金郎这种气焰和狂横的行为,不禁激起了他的侠义个性。

  当下冷冷一笑道:“这是他自己找死,怪得谁来?”

  他说完了这句话,突然想起了“鬼面神君”这个名字,不禁大大地吃了一惊。

  鬼面神君葛庭这个名字,他是很早就听说过了,知道此老乃是天地间的一个极怪之人,所练武功,无不是怪异绝伦,而且生性残酷,动辄杀人,武林中人提起他来,无不谈虎色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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