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卧龙生 > 女捕头 | 上页 下页 |
一八四 |
|
这种人有职业上的感觉,眼看一群围了上来,立即挥动长鞭,啪地一声响,慢下来的车速,突然加快,四匹健马鼓起余力,放蹄开跑。可惜,晚了,曲大风一个箭步跳过去,左手抓住了车夫手中的马鞭绳,右掌一个推手,把车夫拉推下车去,滚在一边的草地上。 四匹马发起暴来力量奇大,曲大风感觉控制不易。 突然一扬右手,寒光闪动,四匹健马套在车上的皮带,索绳全被斩断了,健马狂奔而去,却把篷车留了下来。 五狼人看了曲大风出刀的快速、稳准,忍不住回头看了素喜一眼,青狼还一伸左手大姆指,因为右手已戴上了狼爪套。 事实上,五粮人的右手全都套上了狼爪套,左手也拔出了腰藏短刀。 一开始就亮出所有家当,准备全力出击了。 就这么一缓气,车中刺出的两只长剑距离就差一点没有够上,也被红狼、白狼右手的爪套挡开。 小文、小雅随剑跃出,挡在车门前。 “他是我的!”素喜人随声到,一剑刺中土狼。 好狠的一剑,剑尖由后背直透前胸,土狼只叫出一个:“你……”人就倒了下去。 这是心脏要害呀! 以素喜的技艺在人全无防范的背后出手,只怕天下很少人能够躲得开的。 不杀青狼杀土狼,是素喜心中恨透了他! “杀……” 黑狼暴喝一声,狼套幻起一片寒芒,罩向素喜。 一把刀卷飞而至,挡住了狼套,是陈同。 这位苦练技艺少林弟子,终于得到了机会一展身手,出刀扑实,凌厉,和黑狼恶战在一起。 陈同的身手,使得练刀五十年的曲大风,也看得暗暗赞许,小文、小雅全有着意外之感。 这是一位初露头角的年轻高手。 素喜抽出长剑,在土狼衣服拭去血迹,暗暗忖道:谁说刑部除了三女无高手,这陈同的武功成就,恐伯就不在我之下了。 曲大风找上了青狼,小文小雅接住红狼、白狼。 狼爪套配合短刀,攻势凶、猛、狠,但曲大风对敌经验丰富,刀法稳实,以守为主,倒也应付裕如。 小文、小雅却是剑风凌厉,着着抢攻。 杀了土狼的素喜,反而没有了敌手,袖手旁观了。 她看得专注,大部分集中在小文、小雅的剑法上,她想看个虚实出来。 二女的武功是否高过她? 此后要长日相处,要掌握多了解二女一些的机会,自不会放过这等机会了。 青狼一面猛攻曲大风,一面大声骂道:“素喜,你这个千人骑、万人压的臭婊子,坑我们哪!” 骂得恶毒至极,但素喜却不应不理! 她已和江湖凶人对抗过多次,也听过更恶毒的咒骂。 青狼急怒交加,不是心疼土狼之死,而是五狼合击的五行阵法,因土狼之死,无法施展。 那又是五狼压箱底的本领。 事实上,就算土狼不死,五狼也很难联手对敌,因为小文、小雅奇厉的剑招,已把红狼、白狼逼离大车一丈多远,似是准备下杀手了。 两位小姑娘技艺精进,已不耐和人鏖战。 果然,小雅娇叱一声:“去死吧!”跃飞而起,击出一剑。 是的,“射月三剑”第一招出手了。 白狼手中狼套、短刀并舞,就是对不住小雅的剑势,一剑穿心而过,尸体栽倒。 好凌历的一剑,素喜看得心头一跳,忖道:只此一剑,就比我强多了,这一招我也封招架不住,不死也得受伤。 回头看小文,杀红狼手法更绝,右手剑势逼住了狼套、短刀,左手拍出一掌、掌距前胸还有两寸,一把飞刀射出,刺入了红狼前胸,红狼疼得一怔神,倏然右手回扫,剑势划过了咽喉。 “抽中刀”,素喜吃惊极了! 小文怎么也会“袖中刀”? 其实,以弹簧机具等控制的暗器,只要体会出发射的要快,练熟了,就可能派上用场了。 小文挨了一记“袖中刀”觉得它非常实用,下工夫练习它,白天练,晚上想,被她想通了,也练得能用了,这套机具也是言府中假冒桂花丫头的,被小文全部没收了。 这是万宝斋中教席千手刀王的奇技之一,素喜也学过,只不过没有那一套发射它的机具。 于是,素喜下了很大的决心,要暗中苦练武功,准备不耻下问,向姑娘和小文、小雅讨教了,也要把自己知道精绝的技艺,奉献出来。 所谓知道的意思,不一定是习练有成的武功,包括听到的、看到的,有宝献宝,全部说出来了。 青狼和曲大风、陈同和黑狼,仍然打斗得十分激烈,但三女没有出手助战,只是站在旁边欣赏。 但站的位置却是似有意、若无意地封住了逃走去路,小文、小雅脸上还带着淡淡的笑意。 心中有把握呀!两狼如是脱开对手搏杀,准备逃走,她们就一击取命。 兵刃交击,刀光飞闪,加上地上躺着两具淌血尸体,过往的车、马行人就不敢停下看了,兵刃无眼,伤到了怎么办? 陈同功力扎实,刀法正中有奇,是由少林正宗杖法演化而成,越打越见精神,已隐隐占了上风。 一品刀曲大风曾是北六省第一名刀,数十年丰富的对敌经验,已使他不急不躁,也不受四外环境的影响,少了那份争强好胜之心,沉着、稳健封住了强敌的凛冽攻势。 青狼是五狼之首,也是五人中武功最强的一位,一开始招招抢攻,曲大风不争先机的打法,给予了青狼充分展现狼爪套技艺的空间。 这种世间绝无仅有的兵刃攻势特色,是一出手就是一大片寒光罩下来,比一般刀剑的攻势还广,招架上十分不易。 曲大风一度被迫得全力出刀,以阻攻势,招招硬碰,刀刀击实。 |
虚阁网(Xuges.com)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