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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四


  浣纱道:“大姊!我家的魔王是谁?”

  贾仙儿道:“就是十郎,他专会找人麻烦,支着我跑东跑西,连黄衫客都说我着了魔。”

  浣纱道:“爷是太不应该了,大姊既不在官,又不吃俸,没理由管这些事的。”

  霍小玉笑笑道:“这当然也只有大姊才办得了,何况每办一件事,不知要造惠多少百姓,比行侠除一个恶人功德大上不知多少倍,十郎知道大姊是非常人,心情思想与常人不同,才敢以这种非同寻常的事相烦,要是说声谢谢,反倒俗气了。”

  贾仙儿高兴地道:“妹子,瞧你那张嘴,简直跟十郎是一个论调,说到我心里去了,为了你这一番知己之情,老姊姊也要为你卖上一次命,好了!我走了!”

  不速而来,说走就走,影子一飘,就不见了人,浣纱道:“贾大姊这一身本事实在叫人钦佩,这副热心也着实叫人感动,她到底是个侠客……”

  霍小玉轻笑一声道:“不错!她是个女豪杰,只可惜早生了几年,比爷大上了十几二十岁,否则的话,那位黄大侠也轮不上这个福气,娶到这位女飞卫了。”

  浣纱一怔道:“小姐,你说什么呀?”

  “傻丫头,我说的又不是胡人的番话,你难道听不懂?”

  “我懂是懂,可是又感到迷糊,小姐,你的意思是贾大姊对我们爷也有情,那怎么会呢?”

  “怎么不可能,贾大姊是个心高气傲的女人,雄心万丈,就跟男子汉一样,以前心目中只看得起一个黄衫客,委委屈屈地嫁过去做个侧室,黄大侠要她放弃一切,老老实实在家,那是她最无法忍受的,这是一。黄大侠生性恬淡,不近功利,那是合不来的第二个原因……”

  “贾大姊也不是冀求富贵的人呀!”

  霍小玉笑道:“江湖游侠,不为荣利所动,却免不了受名缰所羁,贾大姊是值不甘于平淡的人,她要是别人的尊仰崇拜,十郎摸准了她的心,投其所好,专挑一些她喜欢的事让她去做,她怎不引为知己呢!”

  “那可不是什么男女之情呀!”

  “男人跟男人,知己之情可以舍命以赴,尤其是江湖侠士,为朋友抛头颅,洒热血是常有的事,至于男人与女人之间,就更微妙了,她对十郎的感情说不上是男女之情,但也不全是朋友,这一份情在彼此心里……”

  浣纱道:“小姐,你越说我越胡涂了,既不长情人,又不是朋友,到底是什么呢?”

  霍小玉苦笑道:“我也不知该怎么说才好,这份情在若有似无间,虽然不会假男女之情以表示,却比男欢女爱更为恒久有力,任何人若是伤害了十郎,她都会去拚命,任何艰危她都在所不辞,但是她本人对十郎却一无所求,只要能为十郎做点事,尽点心,就是她最大的满足了!”

  浣纱的确难以理解这种感情的,但霍小玉却是深深地了解到,这是人间的一种至情,也是最崇高最珍贵的一种奉献的感情,她深深地叹了口气:“有这样的一个人在照顾十郎,我撒手离去也放心了否则我真有点悬心,十郎他的年纪太轻,发迹太早,锋芒太露,在他未来的岁月中,不知将会开罪多少人,树下多少的仇敌,假如没有一个有本事的人去照料他,实在是太危险了……”

  “小姐,你自己病成这个样子,还要为别人去操心。”

  霍小玉的脸色一沉:“浣纱,十郎不是别人,是你我的一切,将来我死了,他就是你的一切,一个像十郎这样的男人,是值得我们为他如此的,像贾大姊那样的人都能为他贡献出自己,更何况是你我,以后不许这么说了。”

  浣纱没有再分辩,她的心中也建立不起这样一份情操,因为她只是一个平凡的女人,无法像贾仙儿那样去激赏李益的优点,更因为她的一份感情都贯注在霍小玉的身上,再也无法匀出第二份来给李益了。

  虽然她的心中称李益为爷,但也是为李益是霍小玉的男人而已。

  虽然李益也曾跟她有过肌肤之亲,虽然她曾经侍候过李益,但是在她而言,那都是为了霍小玉而做的,在她与李益之间,始终无法建起直接的连系的感情。

  ***

  不过李益倒是欣赏她这种性情的,他此刻在重重护卫下,兼程疾进,赶回长安的途中。

  而李益心中所想的几个女人中,却是浣纱的比重占得最多,这种心理连他自己都感到难以理会。

  这个少年得意的年轻人,现在踌躇满志了,功名事业,无不得心应手,在感情上,他更是个无往而不利的成功者,他相与的女人,没一个不是人间绝色,而他却毫不费心地手到擒来,这还不说,他更值得骄傲的是他征服的女人,每一个对他都是忠心耿耿,矢志不移的。

  像霍小玉,像卢闰英,那一个不是艳冠长安,即使是他最初相与,年纪比他大上一截的鲍十一娘也都是红袖翘楚,平康里巷的花中魁首。

  可就是这个小女人,似乎对李益这样一个不平凡的男人无动于衷,假如她是别人的妻子,心已有所属,倒也罢了,而浣纱偏偏是李益收在身边的侍儿,在她的生命里,李益是第一个男人,也可能是唯一的男人了。

  在这种条件下,李益居然无法征服这个小女人的感情;对李益的骄傲而言,那是一项挑战。

  一路上,李益突在想着,这次回到长安,可能就此安定下来,不会再外调了,他该想个什么方法把这个小女人对霍小玉的感情虔诚与执着,转移到自己身上来。

  一面想,一面感到困惑,因为李益实在想不到有什么可以特别打动浣纱的地方。

  那不是他的长处太少,李益曾经很客观地分析过自己而再与别的男人再作一番比较。

  才华盖世,无人能及,这是李益可以自信的,他的诗文并不比人逊色,而他的事功,极少有人能做得到,品貌英俊,人物潇洒,这也是可以自信的,他是个美男子,这也是大家一致承认的。

  有的男人斯文而近乎怯弱,也有些男人魁伟而粗鄙,而李益却是俊美的伟丈夫。

  他的性情温和,言语趣味,很了解女人,既能给人以最大的快乐,也能令她们刻骨相思。

  他的事业得意,富贵在握,而且更还有了权势。

  凡此种种,一切能令女人动心的条件,他几乎都具备了,为什么?为什么就是打动不了浣纱那颗麻木的心呢?

  这个问题一直盘萦在李益的心里,使他赶路更急,一心想回到长安去看看阔别一年多的这个小女人,是否还对他那么的满不在乎。

  李益的消息很灵,而他判断极准,刘学镛还没有呈上辞表,只是拿了那封警告函,入宫诉状,碰了皇帝一鼻子灰,限令他自动请致的消息传出来,李益已经打点动身了,所以当刘学镛的辞章当廷奏准时,李益已经在路上两天了,再等霍小玉她们知道他已启程回长安时,李益实际上已经是离都门百里远近的地方了。

  如果加紧赶一阵,换过驿马,他可以在两个时辰内到达长安,可是他没有那样子赶,反而在驿馆里住下来。

  因为他想到了上一次途过都门,为形势所逼,悄然绕道就任那回事,虽然无损以他的体面,但是毕竟有点窝囊。

  这一次他可以称是衣锦荣归了,不能再像上次那么丢人了,至少要让长安的人知道一下,我李君虞回来了。

  他要在扈从簇拥下,堂而皇之地,风光地回到长安,要在长安的权贵迎迓下进入长安城。

  住下后,他已先遣急足,通知了长安,高晖自然是第一个要通知的,此外如郭氏兄弟,翼国公的世子秦朗,这些人平时跟他已有交往,而现在李益所担任的职务,与他们更有直接的休戚相关,他们应该来接一下。

  还有一些人,无论是辈分也好,官位也好。都比他高出很多,虽然不敢惊动他们,但是礼貌上应该先循个请安的帖子,告诉他们自己回来了,想他们也应该出来应酬一下的,有几个人李益预料他们还不敢不来。

  把这些工作做完后,他遣出第二批的急足,同时也把致赠的馈仪,随同帖子一起叫人送去,这是很重要的一点,否则自己还没入都门,没理由就先去告诉人家的。

  他睡了一个很舒适的觉,第二天还刻意地修饰一下,才从容轻装启程,以悠闲的速度,缓缓地上道。他计算过距离,也计算好时间,恰好是在未申之交到达长安,那些人应该都接到了自己的帖子,也来得及赶到城门口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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