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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五


  尤其是在推定与祭者方面,复社更是掌握着绝对的影响力,国学的座师是个拘谨方正的老好人,平时也不太管事,所以把这件工作交给复社一些少壮派去商量了。

  大祭是钦定的重典,文武百官都要来参祭的,而这一天偏偏又是以士子为主,因此参祭时位次的排列,不以爵位及官衔的尊卑为序,乃是以本人在士林中的声誉为主,因此很可能高倨首席的是布衣平民,而当朝一品却被安在末座,甚至于还挨不上边儿。

  选列首位并没有什么好处,这只是一种荣誉,但是被摒诸门外,却是个很失面子的事了。

  所以每年到这时候,总是有些不太愉快的纷争,学师虽然清高,但毕竟是官,官就难免有人情关说。

  所以这位学官王老师为了省得麻烦,干脆把这个邀列陪祭人员的工作交给这些名流们去商讨,而这一些名流则又由复社的人员为主,事实上也就是等于复社在操持一切。

  不过大典究竟不是儿戏,被选出来的人,多少也要能孚众望的士林前辈。

  由文人名士合议邀选的与祭人员也有个好处,他们都是真正的读书人,不会有那些不识之无以及无实之徒,凭仗权势而混迹其中,因而闹笑话了。

  明伦堂则是文庙议事的地方,读书人有了文字笔墨的纠纷,就在那儿请座师出面,邀了地方名流列席,双方各自陈述理由,展开辩论,听候公决。

  大家都在明伦堂,一定是讨论大祭的事。

  朝宗也曾参加过一次大祭,不过那时他是以生员的身份参加,站在外面生员的行列里随众行先拜而已。

  但就是这项资格也不容易,必须要进过学、所谓进学,就是要郡试及第,拜在郡里学官的门下,成为附生,也就是取得秀才的资格。

  有了这种资格,才能进文庙的门,在明伦堂上站进一脚的地位,他才能穿上一领青衿,算是读书人。

  中了秀才才能被人尊为先生,虽然仍是布衣,却已有了地位,这也是一种荣誉。

  朝宗想今年自己至少可以弄到个与祭的资格了,那虽不算什么,却是一种荣誉,也可以取得相当程度的尊敬,本来是绝无问题的,但是有了阮大铖乱说话,很可能会受影响,利用大家都在的关系,应该去解释一下,所以又急急地走到文庙去。

  夫子庙离贡院不远,而妙的是旧院也在附近不远,秦淮河就在邻近,朝宗暗骂自己糊涂,多用脑子想想,早该知道他们会在明伦堂上,这两天他们一定是最忙和最起劲的时刻,岂不是少跑好多冤枉路了。

  远远看到文庙,再看看贡院,朝宗的感触又多了,四年前他就是在这儿应试的,那时意气风发,自其必中,那知居然会名落孙山。

  这次却是为避乱而已,本来也是想再度赴试的,那知为了流寇的关系,把考举停了。

  前途茫茫,而自己却又情牵孽缠,真不知要如何才好,想到这儿,他停住了脚,没有再走过去。

  这是一个阴天,没下雨,却有一层薄薄的雾,不远处的秦淮河在烟雾里隐约着,使他不禁兴起了一股莫名的哀愁,使他感到异样的沉重。

  他不承认自己颓唐,虽然他流连在烟花中,然而他的红粉知己香君却是个深明大义、忧时爱国的女子,他的腻友郑妥娘更是个积极愤慨的女性,她们虽身在风尘,她们的心却在天下。

  她们比起那些醉生梦死的家伙,不知要好多少倍,甚至于比起那些只会唱高调的书生们,也高明多了。

  像吴次尾他们整天嚷着要报国要除奸,可是他攻击最厉的人却是阮大铖——一个趋炎附势的小人而已。

  比阮大铖更可杀的人还多得很呢,吴次尾他们倒不是不敢攻击,这些复社的书生们发作起来,倒是百无禁忌,任何人都不顾的。

  他们只是蒙塞了耳目,不知道谁才是该杀的人而已。

  他们局促在南京,不知道天下大事演变到什么情形,不知道朝中发生了些什么事,完全靠着道听途说的一点消息作为根据,然后就高叫着该打倒谁,该杀些什么样的人来以谢天下。

  靠这样子就能救得了国家吗?救得了天下吗?

  朝宗忽而对文庙中的那一群人,也感到十分的不耐,觉得跟他们一起混,也是很无聊、很幼稚的一件事。

  他感到窒息,这是一个闷死人的地方。

  他突然萌起了一股豪情,他要走,他要离开这个地方,离开这个安乐的、太平的、快要腐朽的地方。

  到前线去、到军中去,在左良玉的军中,他也没有直接参与战事的机会,但总算是尽了他的一分力量。

  再者,他自认并不是一个文弱的书生,他也学过拉弓射箭、盘马挥刀,必要时他也能挺身一战,何况他读过兵法,脑子灵活,那就是所谓的韬略,他相信自己在左良玉那儿,一定有更好的表现。

  想到这儿,他胸中豪情四塞,盈溢而出,他觉得不必去到文庙,去跟那些人厮混,浪费时间了,回去带了香君,立刻就到栖霞山去,在那儿两个人好好地厮守一阵,然后立刻就动身。

  不必向谁去解释,也不必去要求谁的谅解,清者自清、浊者自浊,随便他们怎么去想,反正将来我拿事实的表现来给你们看看,才是最有力的说明。

  他有了这个想法,相信香君一定会谅解的,还有妥娘,一定会赞同的。

  到了栖霞山,要把地点告诉妥娘,虽然不能接她去共渡一个月,但是要她想办法,抽出两三天的空,到那儿去聚一聚,相信她是办得到的。

  对这个女人,他有着深深的怀念,虽然他们有过肌肤之亲,也有过缠绵之夜,但是却没有爱情,不但没有那种男婚女嫁的终身厮守的爱情,就是连如火如炽,如痴如狂的男欢女爱也谈不上。

  但是他们之间,却有着极深的感情,一种超乎一切,至深至上的友情。

  这种感情比爱情更为隽永,更为坚贞久长,更为有力。

  没有任何誓言的约束,十年、二十年不见,这种感情不会变质,不会褪色,也不必重逢见面,依然是互相关切,互相怀念。

  遥远传来一个讯息,得知对方有了什么困难,不必对方提出什么请求。(通常对方是绝不会提出任何要求的,甚至于还会亟力瞒下自己的困境,不让对方知道)只要是能力所及,一方必然会不计一切地帮助对方。

  这种伟大的感情,极难发生于男女之间,但是居然就发生了。

  女人很少能具有这种情怀的,因为她们的胸襟太窄,生活的圈子太小。

  只限于包围在她们身边的一些人,丈夫、子女,往往已是她们的一切,能够推及到兄弟、姐妹、亲戚,那已经是十分难得了。

  她们没有朋友,因此不会有友情,她们根本不懂得这种感情。

  现在,居然有了一个郑妥娘,不但懂,而且还懂得十分的深刻,这是多么可贵的一件事。

  朝宗怎么觉得妥娘可爱之处,简直是无可比拟的,连香君都不能比。

  早上,为了还阮大铖的银子,香君还去向她挪借了一百多两,她毫无犹豫地就拿了出来。

  那是她的私房体己,是她含泪市笑,一点一点地积存起来的,而她却毫无吝惜地拿了出来,明说是借,却是心照不宣的赠与,这是不要还的。

  朝宗觉得自己亏欠妥娘的太多了,香君为他所作的牺牲也是不少的,但那是可以偿还的。

  只有对妥娘,这亏欠将永远无法补偿。

  虽然在妥娘而言,他接受了帮助,就是最好的补偿,能够为自己所关心的人尽一点心力,解决对方的困难,这种心里的满足是无以比喻的。

  可是朝宗却不能这么想,究竟,他还没有那么厚的脸皮,认为理所当然地接受下来。

  他心中萌起了一个冲动——看看妥娘去。

  至少,也该谢谢他去。决定了,朝宗就舍了文庙,又改向旧院走去,但又怕太早,找了个没人的小馆,用了饭后来到了妥娘的香闺,却听见里面闹哄哄的,好像人很多,朝宗皱皱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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