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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四


  秦汉道:“怎么不可怕,你刘五公子为了女人才跑到这边塞来,到了撒马乐罕部,被她们磨得壮志消尽,弄得这一身肥肉,想起我就怕!”刘笑亭道:“胡说八道,那有这回事!”

  秦汉道:“是真的,这都是玛尔莎弄的,她是族里的女医,你变得这么胖,就是她用药物治的!”

  刘笑亭一怔道:“有这回事吗?”

  秦汉道:“绝不会错的,是她的妹妹玛尘莎告诉我的,所以把我吓跑了!”

  玛尔莎低下了头道:“是的!王妃,不过这不是我的意思,是族里长老们的公意。”

  天峰一怔道:“为什么?”

  “因为他们唯恐王爷要离开,共同请求我设法留下王爷,把秘制的药粉渗在食物中,使王爷日渐肥胖,人一发富,就懒得行动了。”

  刘笑亭道:“还会有这种药?”

  玛尔莎道:“有的,这是回疆的秘方,叫皇帝散,配方很机密,只有各族的祭师才能知道配法,而且这种药极其名贵,也只有族长以才够资格享用!”

  天峰道:“我怎么不知道有这回事?”

  玛尔莎叹了一口气道:“这是祭师才知道的秘密,因为回疆把肥壮的男人视为尊贵之相,所以回疆每一个王都是腰圆体壮,以显示帝族的尊贵,这都是由祭师造成的,那种药服下去对身体没有别的影响,因为那完全是补药,除了使身体发胖外,还有延年益寿,旺健精神的神效!”

  刘笑亭叹了口气道:“我说怎么回事,我才住了三年,怎么像是吹一样,身子足足粗了一倍,想不到是拜你之赐!”

  玛尔莎歉然道:“王爷,对不起,这是族人对你爱戴的表示,并没有恶意,而且您会发现发福以后,精神体力反而会较以前旺盛,百病不侵……”

  刘笑亭终于一笑道:“对我来说,那没什么,可是却害了你自己,否则的话,秦汉也不会跑了,他是被你吓跑了的。”

  玛尔莎微感歉咎地道:“臣妾自己倒没什么,只是对王妃感到非常的歉咎,原来臣妾是想挽留王爷的,那知道反而促成了王爷的加速离开,而且一别二十年……”天峰叹了口气道:“表妹,王爷是为了秦叔叔而走的,他跟秦叔叔情胜手足,两个人发誓不分手的,我知道这是你的责任,不能怪你,只是你怎么会把秘密让尘莎那个小鬼知道了呢?”

  玛尔莎:“尘莎对秦爷十分崇拜,她是次度祭司对皇帝散的是知道的,她见到我对秦汉十分倾心,唯恐我会对秦爷也使用皇帝散,所以才悄悄地告诉了秦爷,秦爷跟王爷走了后,她又向我后悔认罪,我还叫到中原去找秦爷,那知道过了两年,耐不住寂寞嫁了人了!”

  天峰一叹道:“表妹,我不知道怎么说你,你对男人的了解不够,要留下一个男人,只有用真情,绝不能用手段,你用了皇帝散,反而促成了王爷的更早离开,你抛弃了我的另一个孩子,却造就了龙生的一番遇合,在族人而言,我该感谢你,但是在刘家而言,我实在该恨你。”

  玛尔莎道:“是的,臣妾遵论,臣妾心话秦爷,所以这二十年来,臣妾不谈婚嫁,一直守着秦爷!”

  天峰叹道:“你太傻了,我是责任丢不开,你却是不受约束,应该早点去找秦叔叔的!”

  玛尔莎道:“臣妾知道王爷之去,是臣妾之过,王妃未曾与王爷重聚前,臣妾不敢为自己打算!”

  龙千里笑道:“玛尔莎,我们是该谢谢你的,如果不是你把秦兄吓跑,拖走了刘兄,就无法促面八骏的结盟,也不会有今天了。”

  裴玉霜道:“你那皇帝散还有没有?”

  “没有了,我自从王爷走后,就把存的药散都倒掉了,把配方也烧掉了!”

  裴玉霜道:“那太可惜了,否则倒是该给平兄弟吃几付,让他也胖起来,不那么潇洒,不然的话,我怕他真地再勾引几个女孩子做老婆的。”

  气氛被他这一句笑话冲得缓和了。

  大家走了一天,入夜,在一个靠水草的地方扎下营,司炊的工作完全是由天峰王妃跟玛尔莎的。

  她们虽是一族之尊,但是对家务操作,却十分内行,这使得几个女中豪杰感到很惭愧,

  最倒霉的是刘思汉,他是唯一的晚辈、长辈们分别归帐休息了,他却还要守值。因为晚上在沙漠,经常有狼群出没,人是不怕,马匹却受不了惊吓,他主要是守护着马匹。

  这是他第一次担任警戒的任务,警觉性自然差一点,因此有一批蒙面人悄悄地掩近了帐幕,他仍然没有发现。

  这一批蒙面人个个带了黑布的面罩,穿了灰衣服,而且是武功很有底子的人。

  否则要瞒过刘思汉的耳目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刘思汉的武功平平,他却是在沙漠上长大的。

  沙漠上求生的是件很难的事,只有最坚强的人能活下去,也就只有最机警的人才能活下来。

  因为沙漠上的危险很多;每一种动物都在危险中求生存,而且除了半羊骆驼外、这些动物都是肉食者。

  天上飞的兀鹰与大鹫雕,地下有凶猛的虎豹,残忍恶毒的豺狼,连狐狸与老鼠都能吃人,还有那些毒蛇。

  它们袭击的方法都是在悄无声息中发动突击,袭击的对象以牛羊居多,但牛羊也是人倚而为生的食粮。

  因此;在弱肉强食的沙漠上,是人与兽争食的世界,那些掠夺者也把人当作了攻击的对象。

  在沙漠上成长的人,一定要非常机灵敏,才能保护自己的生命,也要有灵敏的感觉,才能保护自己的财产——牛羊与马匹。

  沙漠上人的信回教居多,而回教是不吃猪肉的,这虽是一种宗教的限制,但地形与环境上也会造成这种趋势,沙漠上根本无法养猪,这些动物在沙漠里根本无法生存。刘思汉在看护着马匹,他并没有打瞌睡,没有疏忽,全神贯注地守卫呢?可是这些人的来到,却能不惊动刘思汉,只有轻功卓绝,武功很高的人,才能行动如风,落地无声地通过刘思汉的警戒,只有人才做得到。

  刘思汉能够老远就嗅出兽类的气息,即使没有声意,也不可能瞒过他而接近他,嗅觉是沙漠上求生的重要技能之一,但刘思汉的嗅觉却不包括人的气息在内,因为爱好和平的牧民们对人从不戒备。

  幸好那些马匹却不像他这么爱和平,它们的警觉中,人也是对象,除了它们的主人的气息,已经习惯了,陌生人的气息是瞒不过它们的,何况八骏友的八匹骏马,有七头在这儿,它们的感觉更敏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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