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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七


  这一家骨肉的团聚,可说是一件奇迹,他们都真情流露,有欢笑也有眼泪。

  朱宗潜等了好一会儿,这才大声说道:“师娘,弟子斗胆插口请问一件事。那就是你昔年分娩之时,沈千机可知道?”

  卓夫人道:“门……沈二叔?他当然知道,还送了许多用物……”

  朱宗潜肃然道:“那么他可曾送一件贵重的饰物给少爷?”

  卓蒙道:“叫他小麟,他岁数比你小。”

  卓夫人道:“有呀,你如何知道的?”

  朱宗潜道:“弟子敢断定必是一件可以随身佩戴的名贵玉器,是也不是?”

  卓夫人道:“是呀!”声音中不胜讶异。

  朱宗潜向师父作个手势,阻止他开口,又道:“这件玉器,一则价值连城,二则避邪挡灾,所以麟弟一定长年佩挂在身上。现在请麟弟拿给我,我有极大的用处。”

  卓小麟立刻从衣袋内取出一块心形翡翠,有金链子镶好,挂在脖子上。他递给朱宗潜之时,也露出迷惘之色。

  朱宗潜接过之后,看也不看,就道:“师父,假如是你,拿了这块翡翠,有何反应?”

  卓蒙已有点会意,道:“我一定用力摔在地上,把它摔个粉碎。”

  朱宗潜点点头道:“沈千机也这么想法,所以他费了无穷心力,在这颗巨大翡翠的金质托座内,暗藏一粒祝融高手徐炎精制的阎王火,您一掷之下,方圆十丈之内,休想有人逃得性命!”

  卓蒙自然晓得阎王火的厉害,面色大变。卓夫人、卓小麟却犹有不信之意,于是他们四人,带着雪狸,退出这座神庙。

  朱宗潜把翡翠交给卓蒙,卓蒙不用多说,运足功力,扬手向空中力掷。

  在黑暗之中,这颗翡翠已失去影踪,但只在剎那间,这颗翡翠从半空中掉落在殿堂之内,顿时霹雳一声,火焰四射,照得数十丈之内都明如白昼。

  卓蒙长叹一声,道:“沈千机的为人,固然是古今罕有的恶毒凶狡。但宗潜你的智慧,亦是冠绝当代,无与伦比。这一场斗智,其间的微妙凶险,平常人只怕不易领略得出……”

  ***

  翌日,可就只剩下了朱宗潜单身匹马的追蹑沈千机了,这是因为卓夫人和卓小麟必须有人保护之故。

  朱宗潜从襄城折向西南行,经南阳、新野,这一日已出了河南地界,踏入鄂境。

  此时他已换回平时的衣着,骑着马,鞍边挂着一个竹篮,雪狸就是在篮中蜷伏,偶尔跃落地上,走上一程,然后又回到篮中。

  朱宗潜一出了河南地面,认识他的人可就少得多了。

  他一路上暗自揣测沈千机逃到何处?但总而言之,沈千机逃得越远,就越是可知他必是孤身潜逃,如若和安顺他们在一起,那一定是逃向东南方才对。

  竹篮中的雪狸突然昂起头,喉中发出低微的咆哮声。

  朱宗潜精神大振,知道这是表示那沈千机已在十里之内的意思。

  他看看天色,还未到正午,却见前面有座村落,大路边挑出酒帘,迎风招展。

  他催马过去,这间酒店盖在树下,轩窗四敞,甚是凉快。

  朱宗潜下马入店,要了酒菜,自斟自食,看来似是出门游玩的贵家公子,全无半点心事。但他左手压住的长形包袱内,却是天王刀和芙蓉剑,这显示他并不是无忧无虑,相反的却是刀光剑影,血溅头落的生涯。

  他把竹篮放在桌下,雪狸此刻静伏篮中,动也不动。

  朱宗潜背向着店门,但却刚好可以从后窗望见那村落的风光,使他不至于感到单调。

  几个酒客看来都是附近村子的人,唠叨着一些鸡毛蒜皮的新闻。

  他们初时对朱宗潜相当注意,其后见他独个儿喝闷酒,久而久之,也就不再瞧他了。

  朱宗潜耳中并没有放过他们的谈话,因此,不久就知道这一家字号鸿盛的酒肆,在附近十余里之内,最是著名,不但酒好菜好,而且地点适中,最是顺脚。

  此外,由于店东早已发财,所以各乡之人,差不多都可以赊账,一年才结一次也不要紧。

  因此生意特别的好,许多乡人都是从老远跑来喝。

  朱宗潜听他们谈起一些庄稼之事,觉得别饶风味,心中毫无烦厌之感。

  忽然听得一个人道:“瞧,金老板来啦!”

  掌柜的接口道:“金老板天天都来一趟,人家可真是见过世面的,但要是好酒,一尝就知。”

  另一个人道:“他是做什么生意的?”

  掌柜的道:“少打听,人家是大财主,家里什么生意都有……”

  片刻间一个步履沉重的人踏入店内,与所有的酒客打招呼,他的步声显示出他体型肥胖,说话时是四川口音,声调和蔼亲切,果然是个地道的生意人。

  朱宗潜头也不回,只听那金老板跟掌柜的说还要带一斤老酒回去喝等语。

  他突然间厉声道:“金老板,你住在哪儿?”

  说话之时,仍然没有回头瞧看对方。

  店内的人惊讶顾视,因为朱宗潜的喝声不但震耳生疼,同时也透露出来势不善的意味。

  金老板一楞,道:“……我就住在周村,仁兄你贵姓呀?找我有事吗?”

  朱宗潜仰天长笑,道:“安顺,我是朱宗潜,谅你早已得知,难道说朱宗潜这三个字还不足以代表照妖镜吗?你说,你说……”

  金老板呆住不动,但显然是在考虑什么问题。之后他要掌柜连忙拿出一柄伞交给他。朱宗潜直至此时,尚不转头观看,又冷冷道:“安顺,你居然费了不少时候考虑要不要承认的问题,足见你的才智比沈千机还弱一筹。不过假如是他的话,我也不会使用这等手法了。因为他不是立刻出手,就是马上逃走,使我多费不少气力,然而你却坐失了两次良机……”

  话未说完,那肥胖的金老板眼中已射出凶光,谁知一条黑线从桌底电射而至,神速无比。

  金老板感到风声有异,赶往店外跃退。“嗤”的一声,裤管已经破裂。目光一瞥之下,敢情是一头黑色的猫,肥壮异常。

  但他已无暇多看,因为朱宗潜业已起身,刀剑皆已出鞘,面向着他,大步走了出来。

  他那步伐之声,好像是钉子一般钉入所有的人心中,使人没由来的感到极为紧张。

  当此之时,那金老板已经没法逃遁了,除非自信脚程比朱宗潜稍快。如若不然,由于逃遁之时,败势已成,若是让朱宗潜追上,那可是连招架之力都没有了。

  这金老板虽肥胖,但却与安顺全然不相似。

  不过朱宗潜却十分笃定,耳中虽然听到有人匆匆奔出酒肆,竟连一眼都不望。

  金老板道:“好吧,我是安顺,但你总不至于为了对付我之故而放过了沈千机吧?”

  朱宗潜道:“原来那掌柜的去通风报信了,是也不是?”

  安顺沉吟一下,才道:“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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