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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卞于梁当然对柳随云充满信心,他也笑道:“柳少侠武功非凡,人又聪明,再大的困难,他都可以解决的。”

  卞子梁叹了一口气,又道:“自从他救出我后,我还没来得及感谢他,今天,我一定要当面谢谢他。”

  温正豪微微一笑,道:“他救出你是他应该做的事情,你没有必要谢他,他也不会接受你的感谢的。”

  卞子梁又一次叹息不已,对柳随云更增加了好感,他看了看挂在厅角的沙漏,道:“现在才是酉时,离今天的结束,还早得很呢!”

  温正豪微微一笑,从桌子上取过一杯酒,递给卞子梁,笑道:“卞兄,你且饮下这杯酒,就算是为你压惊。”

  卞子梁羞愧地笑了笑,道:“小弟不才,不幸落于敌手,幸得温兄相救。”

  温正豪正色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卞兄一时不察,落入敌手,又何必自惭呢?”

  卞子梁生性豪爽,听了此言哈哈一笑,道:“温兄说的是,人有失手,马有失蹄,小小挫折,并不能把我怎么样。”

  温正豪微微一笑,道:“这就对了。”

  言谈间,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大厅中已亮起了灯,无数支粗如儿臂的红蜡烛在厅的各个角落亮起,灯亮时,大厅已明如白昼。

  恰是春天,春天的夜晚是迷人的,大厅外的夜色正浓,一弯新月已露出云端。

  望着无边的春夜,温正豪却在心中叹了一口气。

  星光更明了,夜也更深了,温正豪紧锁双眉,厅上的宾客也在焦急地等待。

  时间过得很慢,好像已经停止了,等人实在是一件不太好受的事情。

  “梆、梆”两声,外面传过来了更声,是二更,再过一个时辰就是子夜了,子夜一过,今天就算结束了。

  温正豪算是一个很能沉得住气的人,他现在能够端坐不动,而不是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已算是很不简单了。

  时光慢慢地流逝了,每一个人都有一些失望了,他们实在已等得不耐烦了。

  若不是看在温正豪的面子上,这些人中的大多数恐怕都要溜走了。

  “双手刀”卞子梁皱了皱眉头,道:“温大侠,现在已经快三更了,柳少侠还没有来。”说到这里,他叹了一口气,又道:“滇边多诡计,柳少侠会不会出事了?”

  他的想法,也是大多数人的想法,温正豪正不知该怎么回答,忽听“梆、梆、梆”三声梆响,竟已到了三更。

  厅上的人都骚动了起来,因为今天已经过去,可是,柳随云还没有来。

  忽地——

  一个黑乎乎的东西从门外抛了进来,落在厅上的地毯上,那是一个包袱,包袱散开,竟滚出一个人头来,在座的虽然都是在刀头上过着舔血生活的好汉,但乍见一个血淋淋的人头,也不禁吃了一惊。

  人头血肉模糊,但被切割处却很平滑,是被人用一把快刀一刀割下的。

  人头抛进来之后,众人的目光很快就看着门外,他们在奇怪,这个人头是谁抛进来的。

  从门外走进来一个身着紫袍的年轻人,烛光照耀下,可以看出他很疲倦,想必已经几天没睡觉了,他的衣服也很脏,想必走了许多的路,眉宇间掩不住风尘之色。

  众人一见到这个年轻人,若不是碍着身份,几乎就要欢呼起来。

  这个年轻人就是柳随云。

  温正豪微微一笑,在心中吁了一口气,彷佛卸下了一个沉重的包袱,他看着柳随云,心中充满了自豪。

  柳随云走到温正豪面前,双膝跪倒,禁不住心中的喜悦,道:“弟子幸不辱使命。”

  “劈哩啪啦”,大家都鼓起掌来,这个场面太富戏剧性了,也太有看头了,每一个人都觉得,今天除了白喝一顿酒外,还能看到一出好戏,总算是没白来。

  温正豪也很激动,挥了挥手,道:“排香案。”

  拜师收徒在古代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天地君亲师”,师长是很尊贵的。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拜师就和认个老子差不多,宾客们不敢放肆,都安静下来。

  柳随云从地上站了起来,肃立在一边,宾客们都纷纷让开,但有一个人却没有让开。

  这个人身材很矮,又很瘦,穿着一件破烂的衣服,根本就看不出衣服的本来颜色,他的头发更是乱蓬蓬的,胡乱地塞进一个破烂的帽子里,他浑身上下脏兮兮的就像个小乞儿。

  他的年纪最多十三、四岁,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总是骨碌碌转个不停,好像整天在打着什么鬼主意。

  温正豪和丐帮的人也有交情,所以以为这小孩是丐帮的人,并没有注意他。

  柳随云的到来,大家都为他高兴,只有这个打扮得像小乞儿的小家伙却满肚子意见。

  别人拜师收徒,又碍了他什么事?

  如果你知道他是谁,就不会奇怪了。

  原来这个小乞儿就是子午岭“金龙社”大当家的弟弟,少林方丈悟心大师的侄儿,四川唐门掌门唐竹的大恩人秦英的宝贝||秦宝宝。

  别人拜师,秦宝宝为什么要生气呢?

  秦宝宝当然是有道理的,最起码他自己认为是很有道理的。

  首先他认为柳随云不应该穿紫袍的,紫袍是“金龙社”兄弟的专利,柳随云凭什么穿?

  你看看,这是什么道理?这是不是有点霸道了,紫袍除了“金龙社”兄弟,别人竟不能穿?

  这只是秦宝宝的第一个理由,他的第二个理由也很充分,就是他看柳随云不顺眼。

  刚才那个人头,差一点就要让秦宝宝昏过去,这种哗众取宠的行径,秦宝宝是最看不惯了。

  不过,他的第三条理由(哇!居然有三条)才是最主要的。

  大厅中的气氛太不活泼,一点都不好玩,如果再加上一点小小的插曲,岂不很有趣?

  看来,秦宝宝的前面两条理由,都是他为第三条理由预备的,他是在给自己找一个胡闹的藉口。

  自从被杀手马婆子劫下山去,又脱险了,秦宝宝好像蛟龙入水,一时半刻不想回子午岭了。

  在子午岭上待得太久,都快把他憋坏了,如今有这样一个机会,正好可以到江湖上透透气。

  他可以透透气,别人可就透不过气了,柳随云实在不幸,居然遇到了秦宝宝。

  看到别人都为柳随云让出地方,秦宝宝就偏不让,不仅不让,而且还将身子向前凑了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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