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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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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和写作人之间,有一定的关系。不少写作人直接参加了电视台的工作,如编剧、宣传等等,担负的责任相当重大。也有的写作人和电视台不发生直接的关系,但是发生间接的关系,例如作品被电视台改编为电视剧之类。 作品被改编为电视剧,正常的程序是:电视台先向写作人洽购电视剧的改编版权。在西方,这可能是一笔相当大的支出,但以香港一般情形而论,数字不大。这种小支出,对庞大企业如电视台者来说,应该是微不足道的。可是怪就怪在这里,往往为了省那一笔小钱,而甘冒抄袭、盗取版权之名的事,常有所见。把人家的作品,情节故事原封不动搬过来,只改改名字,有时甚至连名字也懒得改的情形都曾有之,真看得人瞠目结舌,不信世间竟有如此公然的这般行为。 曾和几个朋友提起,有的解释说:电视高层可能不知道,是那些把人家东西当自己“创作”的人干的事,那只有天晓得。近日和古龙提及他的小说被改头换面一事,古龙说:“可怜他们!” 真要可怜这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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