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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再讨论韦小宝这个人(1)


  ▼第二章:鹿鼎记

  一 再讨论韦小宝这个人

  为韦小宝辩护

  怎么又看《鹿鼎记》了?

  《我看》中看过,《再看》中看过,还要再《三看》?

  是的,因为:

  在金庸小说之中,《鹿鼎记》排名第一。

  也因为《鹿鼎记》的修订版,已经在港台两地同时出版,当真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盼得人的颈子,如关云之长。书一出版之后,读者捧书狂读之际,眼睛必如诸葛之亮。

  在这之前,《鹿鼎记》从来也没有正式出版过。读者除了当年在报纸上看连载之外,看的全是翻版书。香港出的翻版书还好,台湾出的翻版书,换了一个书名叫《小白龙》,将韦小宝的名字改成“任大同”(真是任你奶奶的大同),不堪至于极点。正式的版本出来了,自然要贺上一贺,再来评论一番。

  更因为,金庸自己写了一篇题为〈韦小宝这小家伙!〉的短文(编按:见本书附录),发表在《明报月刊》第一九〇期上。在这篇文章中,金庸将韦小宝称为“市井小流氓”,本人看了,大为不服,非反驳不可,所以,更要写《鹿鼎记》了。

  或曰:连金庸自己都说了韦小宝是“市井小流氓”,你怎么还能不服气?当然可以,有书放在那里,我们可以从书中寻章摘句,摆事实,讲道理,金庸却又怎地?那天,问他为甚么将江飞虹删了,他就记不起那个曾为蓝凤凰抹了脖子的苦人儿了。

  有一篇幻想小说,写莎士比亚再来人世,在大学修文学,有关莎士比亚的课程,就硬是不及格。一部小说,伟大的小说,作者在写作之时,必然孕育着许多意念,将这许多意念,通过各种不同性格的人物的各种各样活动,表现出来。

  这许多各种不同性格的人物,要是写得活了,他们的活动和表现,往往会逸出作者的控制之外,作者原先要这个人成为君子的,结果可能不是君子,作者本来要这个人成为小人的,结果,这个人也可能不是小人。

  这种情形,无可譬喻,勉强要譬喻的话,只好用电脑来比一比:将许多资料输进电脑去,这些资料,有时会自行组合,不受控制,而有意料之外的结果出来。

  人脑的活动,更加复杂,不受控制的情形,在不知不觉中产生的情形,绝不罕见。作者自己未刻意去这样写,但是写了出来之后,却有这样的效果,而作者自己未曾注意到有这样的效果,别人反倒看出来了,那有甚么稀奇?

  所以,必须为鹿鼎公韦小宝辩。

  金庸的〈韦小宝这小家伙〉一文,其实也是在为韦小宝辩。《鹿鼎记》一书,是金庸小说中最多争论的一部,甚至在报纸上连载发表之际,就有不少人说:“这部小说,可能不是金庸写的吧!”

  金庸的读者,对金庸是爱护备至的,一看到金庸的作品之中,有自己不喜欢之处,就一口咬定,是“有人代写”的,也有更多的人会猜:“多半是倪匡代写的。”有一日忍不住,大声回答:“倪匡要是能写出这样的小说来,哼哼!”

  旁边的人问:“哼甚么?怎么样?”

  回答是:“朝小说完成,夕死可矣!”

  现在,大家都明白了,《鹿鼎记》完全是金庸的作品,而且是金庸小说之中,最出类拔萃的一部。

  可是,《鹿鼎记》的主角人物韦小宝,却仍然为很多人所不喜欢,金庸的〈韦小宝这小家伙〉一文,主要为韦小宝辩护之处,是想说明人的复杂的性格,传统的道德观念和韦小宝的作为之不同,等等。这其实是绝无必要的,更何况在这篇文字中,金庸还用了不少对韦小宝非议的词句。

  不喜欢韦小宝的两类人

  不喜欢韦小宝这个人的读者,大抵分成两类:

  第一类:女性读者。并非全部女性读者不喜欢韦小宝,但有相当多的女性读者不喜欢韦小宝。不喜欢的原因,很简单也很直接,因为韦小宝有七个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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