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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三


  (二)

  五更未至,四更已残。

  星隐月沉。

  大地漆黑。

  这正是一夜之中,人们最好睡的一刻,也正是一夜之中很少有暴力事件发生的一刻。

  尤其是业已经过一番骚扰的“及时乐”和“金元宝”,更不会想到黎明前的这一刻,还有事情发生。

  就算他们一直都保持着高度的警觉,到了最后这一刻,眼看天快亮了,他们的戒备,也会于不知不觉中松懈下来。

  人是血肉之躯,不是一把胡琴,没有人能将神经像胡琴那样一直崩得紧紧的。

  那样做只会使人崩溃、发疯。

  这是血肉之躯天生无可补救的弱点之一。

  丁谷选定在这个时刻一举扑灭“及时乐”和“金元宝”两处的“鼠群”,便是利用了这一弱点。

  他们跟灰鼠帮的人力,相差过于悬殊。

  要以少胜多,就必须具备两个最起码的条件。

  奇谋。

  奇兵。

  所以,他一开始就不主张贪功急进。每次采取行动,他首先要考虑到的,决不是战果,而是如何设法减少己方的损失。

  当两路人马先后回到沙家酒坊时,除接来怪道人,为七鹰疗伤外,他要求每一位负有黎明攻击任务的人,立即上床安歇。

  二更上床。

  四更起床。

  四更,一点整队,二点出发,人马仍然分为两组。

  惟一不同的,是这一次由战公子那一组进攻“及时乐”,而改由丁谷这一组进攻“金元宝”。

  丁谷没有说明更改的原因,但大家心里都有数。金元宝这边的敌人显然要比及时乐那边难对付得多。

  战公子的一组,少了一名七鹰,而战公子本人也已苦战过两场,当然应该改挑较轻的一副担子。

  没有星月光之,也没有火把。

  不是为了印证武技,也不是为了争名夺利,更不是为快意恩仇。

  只是为杀人而杀人。

  杀掉少数几个人,以免更多的人被杀。

  这是一场可怕的杀戮,悲惨、残忍,一片血腥。

  但为了不使很多人因沉迷赌场而倾家荡产,为了不让一些弱女子掉进火坑,为了不叫少数人将享乐建筑在大多数人的痛苦上,只有这帖良方。

  以罪恶的手段消灭罪恶。

  发生在及时乐和金元宝的这两场大厮杀,虽然惊目惊心,但毫无精彩可言。

  别的不说,只举一个例子便够了。

  及时乐的十一号瘟鼠杨长老,当时正跟罗老头的五姨太太尤青霞拥卧一起,战公子冲进房间时,他连内裤都没来得及穿上,便给一戈砍掉了脑袋。

  瘟鼠的武功,自非等闲,但根本就出不了手,那跟不会武功的人又有多大分别?

  十八鹰金牡丹虽然泼辣,但毕竟是个女人。

  她没有动手杀人。

  她不杀人并不是心软下不了手,而是为了忙着救人分不出时间。

  她出发时听说要去及时乐,立即咐咐十三名鹰死士,备了十三匹快马,各带现银二百两,候她使唤。

  结果,除了胆子太小,以及不愿离开的,她共计救出二十六个可怜的姑娘。

  她吩咐那些死士,一定要在天亮前将她们送出百里之外,每人给予一百两银子,如有人吓出了病,须照顾至能够自己行动,才可以回来销差。

  木钟笑她傻,说这只是一种妇人之仁。她认为这些姑娘懒散惯了,已无法干苦活儿,一旦积蓄花光,很可能又走上老路子。

  金牡丹抬腿便踢,但没踢到。结果还是口水有效,呸了老公一头一脸。

  “死人,你替我记住这句话!”

  木钟当然不会在意自己老婆的一口口水。

  所以,他拭脸时还在笑。

  但等到金牡丹骂他死人,要他记住这句话时,这位金鹰老大虽然没有变成一个死人,但脸色已变得比一个死人好看不了多少。

  以后的发展,没人知道。

  三鹰吴太乙说他听到黑暗中当时传来两声清脆的耳光声,他肯定金牡丹没有动手打人。

  他也肯定这两个耳光是打在木钟脸上。

  事后大家听到这个有趣的小插曲,无不笑得前仰后合。三鹰吴太乙的两段论证法,连金牡丹也给逗笑了。

  如果所有的黑道人物,都像十八金鹰这般于亡命生涯中仍不失赤子之心,谁说江湖险诈可怕?

  丁谷领组的这一边,进行得更顺利,也更谈不上精彩。

  他一马当先,见人就是一枚卒子镖。如果命中的不是要害部位,后面的金鹰,便会补上一刀或一棍。

  结果,及时乐那边溜掉一个金如山,他们这边也只溜掉一个无尾狐纪登癸。

  他们的损失,只是五鹰高桥挨了一镖,十六鹰金石断了三根肋骨,伤势都不算太严重。

  两场厮杀虽不精彩,战果却极辉煌。

  回到沙家酒坊,天才蒙蒙亮,每个人都很兴奋,连断了三根肋骨的十六鹰金石脸上都布满了笑容。

  战公子主张一鼓作气,继续进攻花酒堂,众鹰全部赞成。

  但是,丁谷反对。

  战公子道:“你怕了唐魂那对师徒?”

  丁谷笑笑道:“是的,我是有点怕,但怕的绝不是那对师徒。”

  战公子道:“你怕的是谁?”

  丁谷道:“我怕的不是人,是刀。无名刀!”

  战公子皱起眉头,不开口了。

  他知道丁谷说的不是笑话。

  老魔唐魂组建灰鼠帮,进军关洛道,也许别有居心,而血公子石中玉对谋占花酒堂一事所感兴趣的,无疑便是为了一把无名刀。

  只有惯使兵器,且有过实战经验的江湖人物,才会深切的体会到,一支名剑或是一把好刀对一个武人的重要。

  致命的利器,在它的主人来说,实际上就是保命的利器。

  一般说来,武人决胜,大部分仗恃的是招术与功力。

  但如果双方都使兵刃,有时候只须双方兵刃一亮出来,胜负之数,也就差不多可以决定了。

  丁谷道:“这把无名刀是家师珍藏之一;所以我也比别人更清楚它是怎么样的一把刀。”

  战公子仍然没有开口。

  丁谷接下去道:“这把刀如果落入普通江湖人物手里,问题并不严重。但如果它为一名武林高手,像血公子这样的人物所取得,问题就不仅严重,而简直可以称之为一场浩劫了。”

  木钟谨慎地道:“请教丁少侠,当今武林中,有没有何种兵刃可以压制得住这把无名刀?”

  丁谷思索了片刻道:“能压制这把无名刀的兵刃,恐怕不多。不过,据家师说,跟这把无名刀威力不相上下的兵刃,倒有两件。”

  木钟道:“哪两件?”

  丁谷道:“也是两把刀,一是赤壁大侠郝天平的无敌金刀,一是黑刀帮帮主流星刀厉闪的天虹刀。”

  木钟默然。

  战公子道:“黑刀帮主的天虹刀谁也无法可想,郝大侠的那把无敌金刀,我也许可以动动脑筋。”

  “这个脑筋怎么动法?”

  “郝老头跟家师为莫逆之交,我可以打着家师的旗号,去跟他借用一下。”

  丁谷摇头:“兵刃为武人第二生命,江湖上向别人惜兵刃的事,我还是头一次听到。再说,你纵然能够借得到,这一往一返,时间上也来不及了。”

  战公子道:“那怎么办?经你这么一说,路路不通,真叫人泄气。还有你那一手卒子镖,难道都是用来吓乡下人的,一点也派不上用场?”

  丁谷苦笑了一下道:“严格的说起来,卒子镖并不是一种杀人的暗器,它的穿透力有限,只有命中敌人眼、耳、脑、喉等要穴,方能显出威力,若是面对血公子那样的敌人,应付一把无名刀,已叫你喘不过气来,你还有发镖的机会?”

  战公子道:“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谦虚起来了?”

  丁谷笑道:“我这是就事论事,不是谦虚。如果老起脸皮,自吹自擂可以解决问题,我担保一次可以吹死十条大公牛。”

  战公子道:“如果你想吹死一条牛,你吹牛的什么地方?”

  丁谷翻眼睛,好像没听清楚。

  这不是一个该在这时候提出来的“问题”,也不是一个像战公子这种身分的人出得了口的“问题”。

  所以,丁谷很意外,以为自己听错了。

  战公子大笑。

  他一肚子火,一下平息得干干净净。只要能占到丁谷一点便宜,他就会像抢了别人玩具的小孩那样高兴,其他方面,受多少委屈,他都不会计较。

  如说武林八大名公子的战公子竟是这样一个人,有谁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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