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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六


  钱易之也自知失言,为了七十株儒的事,一再揭过去疮疤;如不说,又词不达意。黄逸公既已表示明白了,忙转口道:“几乎忘了维正老弟,我却为七个矮子伤脑筋呢……”

  黄逸公道:“这也是老弟惟一专长,负责尽心之处,微风起于萍末,大祸伏于无形,能处处小心,才无错误!我也是最近才彻悟此理。”

  钱易之窘然道:“如非逸老提起,我也会再‘痴’下去,十几年啦!真是处事不易!”

  金紫凤道:“好了,那七个矮子,再坏,也不过是矮子肚内疙瘩多罢了,作不了什么怪的,我只问维正师哥……”

  钱易之忙道:“我说,我说!”

  接着,他把派去暗中保护辛维正上官衙的堡丁不断报来的经过有条理地叙述着………

  在岳阳府的公堂上。

  岳阳知府端坐如仪,当衙役把“杀官重犯”辛维正解到时,如此大案,例必清场,不容百姓听讯。

  可是,也许因为辛维正来自“金汤堡”,与一般人不同,也可能是官方认为杀害朝廷命官乃“叛逆”大案,有意立威,大开公堂,只命衙役划地为界,摆出了“肃静”的铁牌,保持了公堂的一定范围,在界限之外,准百姓听讯。

  因此,公堂外廊,人头拥挤,有水泄不通、人满为患之势。

  却无人敢越铁牌界限一步。

  那个年头,官大如天,官威之下,老百姓只有俯首听命,惟惟诺诺的份儿,根本不敢稍有反抗或异议。

  大约因为“金汤堡”在岳阳人的心目中,充满了崇敬与神秘感觉;金鹏举在世时,又是地方巨富大户,善人土绅,身份特殊;现在,辛维正来自金汤堡,犯了“杀官”大案——在百姓心目中,真是“造反”了,轻则杀头,重则诛连九族的事,那还得了,都想看看这个“杀官”重犯的面目。

  难得知府大老爷如此恩典,准许百姓旁听侦讯,当然迅即哄动全城,当作天大的热闹了。

  岳阳在当时为江南大州府之一,三湘重镇,知府衙门也是气象万千,公堂大逾亩许,外廊也占地很大,却是人挤入,连转身也难。

  鸦雀无声,没有一个人敢于咳嗽,更说不到喧哗了。

  知府升座后,循例由当值师爷吩咐下去,两排衙役,喊过“堂威”,法杖拄地,一片肃杀气氛。

  当案孔目一声:“人犯带到!”

  带上刑具的辛维正被押上公案石阶之下。

  知府大人一拍惊堂木,喝道:“抬起头来!”

  辛维正本是严守师命,作忍气忍辱的打算,有啼笑皆非之感,这时,他不得不屈膝,心情反而平静下来。

  闻声,他抬起了头。

  知府呆了一下,刚说了一句:“好大胆的……”

  他说不下去了。

  为何?

  凡是为父母官者,那个年头,问案讯刑之前,例必先问清人犯年龄、籍贯、姓氏等等,由师爷先一一记录,呈阅。

  当正式问案时,主问官就是知府或知县。他们有不成文的惯例,多少都读过“洗冤录”与“麻衣风鉴”之类,当要犯人抬起头来,就是先为犯人看相之意。

  辛维正是以本来面目上堂的。他的英俊,他的气概,都是风姿超群,挺秀得使人刮目的。

  如此端正容貌,英俊少年,会是杀人犯吗?

  知府大人第一眼的概念,就否定了这一点。

  因此,他那一句官腔“好大胆的凶徒……”也说不出口了。

  一则,依照知府大人的经验,像辛维正这种满面正气,眸子清亮,毫无浮光及斜视的人,绝对不会是“杀人凶徒”,何况是“杀官”大罪?

  二则,凡是做官的人,都深知“为政不得罪于巨室”的老规矩。

  “金汤堡”在岳阳,不论是那一任父母官的心目中,皆是既敬且畏。

  敬的是金汤堡的主人豪富而正派,俨然“人望所归”。

  畏的是金汤堡是武林中名人,也是地方上的巨室,论财富,可使知府大人咋舌不已。

  论权势,在法理上,当然有权管理,金汤堡也是士庶土著。

  可是,在官府的心目中,金汤堡不管官府,已是最客气了,官府那里敢惹金汤堡?还敢管它?

  金汤堡也等于是巨室中的巨室。

  历届知府上任之前,就已知道:“金汤堡”。上任伊始,例必先行拜访堡主,名义上是礼敬士绅,骨子里是表示对金汤堡的敬畏。

  下车人署后,自有幕友、捕头之流,向上司报告地方情况,金汤堡被说得活灵活现,堡主之成功,被渲染得天下第一。

  在知府心目中,就不得不敬畏有加了。

  实际上,金汤堡从无仗势欺人之事,只有打不平,主正义,才赢得人人尊重的。

  自金鹏举建堡岳阳以来,历任知府,没有一个是贪官酷吏非是不贪,不酷,而是不敢贪,不敢酷,怕“金汤堡”的堡主开口说话;如再动手过问,吃饭家伙难保!不止于丢掉纱帽而已。

  在这种心理作用下,知府大人想发官戚,打官腔,也有身不由己,口不自主之感。

  辛维正虽不清楚官府底细,但他是绝顶聪明人,心中有数。

  因此,他只好沉着地不作表示。

  他奉乃师再三叮嘱,第一点就是不必在言语上冲撞官府,但可据理力争,两者之间,稍有一言不合,遘用不当,就成了“矛盾”。

  知府循例翻阅着文案师爷送上的档案,再正式鞠讯,一拍堂木,打起官腔道:“大胆逆徒,目无王法,火速从实招来!”

  辛维正沉声道:“大人要草民如何招法?”

  知府喝道:“为何在宜昌府行刺朝廷命官?行止动机何在?经过情形如何?一一从实招供,本府看在你年轻无知份上,或可法外施恩,减罪一等。”

  辛维正道:“草民近半月里根本未离开岳阳一步,如何能够在千里之外犯案?尚望大人明察。”

  知府又一拍惊堂木,喝道:“满口胡言,血书留字,不是辛维正么?胆大包天,还图狡辩?左右!大刑伺候!”

  堂下“嚓”一声响应!

  衙役一同发起“堂威”,刑具抛地,一阵响,胆小的闻声胆裂,确能收到唬人之效果。

  辛维正平静地道:“刺杀朝廷命官,乃叛逆大罪,隐瞒惟恐不及,谁敢留下姓名?显系有人存心嫁祸草民……”

  知府怒道:“这正是你大胆妄为之处,本府素知江湖人物,敢作敢为,你可是要借此扬名武林是么?快快招来!”

  辛维正道:“大人明鉴,草民根本末离开岳阳,如何能在宜昌做案呢?……”

  知府哼了一声:“这是你的事……”

  辛维正抗声道:“古人有言,朝廷立法,廉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岂能凭堂上一己之意思,妄罪无辜?窃为大人所不取……”

  知府大怒,连拍惊堂木,叫道:“罪民还敢逞口舌,咆哮公堂!看刑!叫你知道三木之下……”

  辛维正又抗声道:“三木之下,自求不得,但大人勿忘举头三尺,自有神明,不为清誉着想,也当为子孙积德……”

  知府喝道:“狡辩!任你舌利似刀,先让你尝尝官法如炉滋味……”

  一伸手,去拔签筒。

  辛维正道:“钢刀虽利,不斩无罪之人,请堂上三思!”

  他这几句话是贯注了罡气,专对知府而言。

  一入知府之耳,嗡嗡大震,字字如沉雷,震得知府耳膜发闷,就像雷打鸭子,目瞪口呆。

  那只伸出的手,也僵在那里。

  其他的人,都莫名其妙。

  辛维正已瞥见那个“刑名师爷”,一翘八字鼠须,像“蹑足张良”似的快步走到知府座后,附耳低语了一会。

  知府如梦初觉,惊魂回窍,拍案大怒,喝道:“大胆刁民,目无王法,左右,看大刑!”

  辛维正凝视了那个退回原位的“刑名师爷”一眼,对方状如未见,只顾低头整理公事档卷。

  辛维正迅忖道:“据师父说,近二十年来,岳阳知县与岳阳知府,从无贪官酷吏。现任知府,素有贤声,为何昏聩至此?中一定另有文章,十九是那个狗头军师在暗中做了手脚,捣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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