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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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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慕华笑道:“天下像这样的土霸多看呢,那杀得尽?不瞒你说,归德堡我是要进去的,不过却不一定是去刺杀土霸。” 宇文雄道:“好吧,不管你进归德堡干些什么,我陪你去!” 叶慕华道:“你忘记了你在路上不能耽搁的么?一个土霸算得了什么,值得你去冒险?要是你失陷在归德堡,谁人能够替你办事?” 宇文雄瞿然一惊,心里想道:“不错,我是要赶到小金川去为师父处置叛徒的,多少抗清义士的性命悬在我的手上,我岂能为了一个土霸耽误我的大事?”同时心里又觉得有点奇怪:“我从来没有向叶大哥透露过半点口风,他却怎的好似猜到我此行的任务了?” 宇文雄想了一想,说道:“既然如此,你又何必去冒这种无谓之险?你虽然武功高强,但给耽误了路程,也是不值得的呀!” 叶慕华道:“我的确是有我的事情,而且也不一定就会在归德堡动手的。你是绕道,我是从归德堡穿过,走的直路。说不定明天还是我先在乌龙铺等你呢!” 宇文雄与叶慕华虽然是同行了几日,而且是意气相投,但毕竟还是属于他私人的事情,宇文雄也就不便多问了。于是说道:“好吧,那我就先走一步了。你的江湖经验比我多很多,我只希望你更多一些小心。归德堡虽然不是龙潭虎穴,但你一个人进去,寡不敌众,总是以多加小心,避免无谓的纠纷为宜。不知我可说得对不对?” 叶慕华道:“很对,很对。我也希望你多加小心。这匹坐骑,今晚我用不着,你将它带走吧。”宇文雄骑上自己的坐骑,将叶慕华那匹枣红马牵在后面,说道:“好,那么我走了。明日在乌龙铺相见。” 宇文雄因为自己刚才不费吹灰之力就打倒了那个少堡主的随从,所以并不怎样把这归德堡放在心上。他以为叶慕华的武功远胜于他,他所担心的只是叶慕华多管闲事而耽误路程,至于对叶慕华可能遭遇的危险倒不怎么担心的。但其实他并不深悉归德堡的情况。 要知“归德堡”号称“雄霸关中”,“盛名”之得,岂由幸致?老堡主归古愚狡猾如狐,不但足智多谋,而且本身的武功,在江湖上也算得一流好手。别看他的儿子归少灵只不过三招两式就给叶慕华打下马来,他的儿子最多不过得他三成本领而已。以叶慕华的武功造诣,江湖上等闲之辈,是连他一招也接不起的。 “归德堡”之得以雄霸一方,又还不仅仅是由于堡主本身的武功,更重要的是由于财雄势大,“手面”通天。归古愚一方面与官府有紧密的勾结,一方面与黑道上那些只知打家劫舍的凶横之辈,也有往来。他明里是个拥有良田万顷的“大绅士”,暗里又是个坐地分赃的“大头子”。他手下的四个“护院”,就是江湖上的独脚大盗出身,各人都有着一门足以称雄江湖的独门武功的。以他与“黑道”上的关系,这次竟然有人敢于“黑吃黑”,在他的“太岁头上动土”,他为了维护“雄霸关中”的威名,必然广邀帮手,这也是可以料想得到的。 这些情况,宇文雄并不知道,但叶慕华却是知道的。然则他又何以轻于冒险,在自己身有要事的情形之下,还要“多管闲事”呢? 宇文雄走后,叶慕华独立山头,遥望那气象雄伟的“归德堡”,也不觉一片茫然,自己也觉得有点好笑。心中想道:“我怎么会有这样古怪的想法的?倘若我料得不对,那“女匪首”并不是她,这可就真是多管闲事,闹出大笑话了。” 原来叶慕华是心有所疑,疑心那个向“归德堡”挑战的“飞凤山女匪首”就是那个他曾经三度相逢,莫名其妙的成了“仇人”,直到如今还未曾知道她的来历的那个耿秀凤。 他的怀疑也不是全无根据,第一,他曾经在几天前遇见耿秀凤,知道耿秀凤是在这条路上出没的。耿秀凤说过还要在前头路上找他“晦气”,可是直到如今还未出现,是不是耿秀凤给更紧的事缠着了身子呢?第二,他对这一条路的绿林情况颇为熟悉,不过半年之前他还走过这一条路,却并未听说有什么“飞凤山的女匪首”,那么这个“女匪首”当然是新来的了。耿秀凤是个极有本领的女人,因而也就引起了他的猜疑。第三,耿秀凤那四个手下都是使狼牙棒的,而那“飞凤山女匪首”在路上埋下的也就正是“狼牙桩”,直插的那根狼牙棒和耿秀凤手下那四条大汉所使的兵器一模一样。固然“埋桩做案”是绿林中惯用的一种通知同道的暗号,但却不一定是要用“狼牙桩”的。 另外还有一个近乎“直觉”的,连他自己也感到有点可笑的“理由”,耿秀凤的名字中有个“凤”字,军中迷信,“大将怕犯地名”,绿林中也有这个讲究,安窑立万,要选择与瓢把子姓名配合的地名,迷信“犯地名者亡,合地名者昌。”耿秀凤是不是因为“飞凤山”这个地名对她“有利”,故而才占山为王呢? 但尽管叶慕华有许多“理由”足以支持他的怀疑,但这许多理由却打不破一个事实——耿秀凤是朝廷总兵的女儿! 岂有总兵的女儿会做强盗头子的?只这一个事实,就使得叶慕华犹疑起来,自己驳自己道:“是不是我的想法太怪诞了!” 月亮从山谷间升起来了,月亮又大又圆,今晚的月色倒是十分明朗。叶慕华在月光下把那两支金钗取了出来,把玩一会,终于是忍不住好奇之心,“不管是不是她、这件事我恰巧遇上了,总得去看个明白。要不然若是错过了岂不可惜?”他为什么这样想见耿秀凤呢?只仅仅是为了一念好奇么?这个内心的秘密,呵就连他自己也感到茫然,答不上来了。 月光下,叶慕华取出一颗易容丹,混和了一些泥土,用山泉化开,涂在脸上。把一张俊秀的面孔化成带了几分古铜色的脸庞,他身上本来穿的是一身灰布衣服,临流自照,除了眉宇间透出的英气之外,已经完完全全像一个普通的庄稼汉子。 那座牌楼锁着路门,从正路进去是不可能的了,但归德堡的路口总不能全部封锁,它是两边靠山的,山形险陡,山路崎岖,在险陡的地方甚至根本就找不到路,但这只能阻碍普通的行客,却阻不住轻功超卓的叶慕华。 叶慕华特地从最险陡的地方下去,一路上果然无人阻挡,虽然有时发现附近的山头有幢幢黑影,但既不是挡着他的去路,叶慕会也就不去理它。而且只是他发现对方,对方根本就没有发现他。 直至下到半山,叶慕华的行藏才几乎给人察破,那两个巡逻的堡丁可能是比较有本领的江湖人物,听得草间有些微的“猎猎”声响,其中一人登时警觉,说道:“你听这是什么声音,不知是野兔还是人?过去看看?”他的同伴笑道:“那会有人敢这么的大胆,独自前来?” 那个人道:“说不定就是飞凤山的那个女匪首呢?这女匪首听说是轻功、暗器、刀法样样高强的!”他的同伴哈哈大笑道:“饶她本领怎样高强,她不率领大队,就敢来进犯归德堡吗?”说话之间,又来了两个汉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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