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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罗庚传奇(1)


  何日重生此霸才

  一百四十一年前(一八三九年),清代大诗人龚自珍路过元和(今江苏吴县),写了一首诗,怀念当地一位以博学著称的学者顾千里,中有句云:“湖山旷劫三吴地,何日重生此霸才?”顾千里最长于“目录学”,但史称他“读书过目万卷,经史训诂,天文算学莫不贯通”。当然,这“霸才”二字,只是指在学术方面的才能而言。

  龚自珍此问,当日谁都不敢作答,但现在有答案了。“喜见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材!”①人材降在金坛,金坛位于江苏南部,也算得是包括在广义的“三吴地”之内的。这个人材就是华罗庚。

  ①原句为“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材”。

  在美国出版的《华罗庚传》(作者Stephen Salatt )就称华罗庚为“多方面名列世界前茅的数学家”,他的《堆垒素数论》,他的《数论导引》,他的《典型域上的调和分析》,以及他和万哲先合著的《典型群》等等数学著作,无一不引起国际数学家的震动。他在学问上的成就,比之顾千里已是不知要超过多少倍!岂只“名满三吴”,而是名副其实的“誉满天下”了。

  平凡方显不平凡

  但我不知华罗庚看了本文题目,会不会皱起眉头?

  尽管他名满天下,他是自居于平凡人的。而“传奇”是不是多少有点把他当作“奇人”看待?

  我在英国伯明翰和他初次会面,他就曾经说过一句话:“我们不是怪物!”这句话他是有感而发的,有感于一些写科学家的文章,往往把科学家写成“不近人情”的“怪物”,好象科学家的某些“怪癖”是与生俱来,没有这些“怪癖”,就不成其为科学家似的。其实科学家也是人,是有血有肉的人,并非头上涂上光圈的“不可理解”的“神人”或“怪物”!而平常人也并非就全无“怪癖”。

  但我还是要说,他是既“平凡”又不平凡的!

  他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家庭,父亲是个小小杂货店的店主。你知道他的名字的由来吗?他父亲四十那年生下他,生下来就用两个箩筐一扣,据说可以“生根”,容易养活。“箩”字去了“竹”是“罗”,“庚”“根”同音。贫穷人家的父母,最担心的儿女长不大,华罗庚的名字,就正含着父亲对他的祝愿啊!

  他的学历,不过是初中毕业,另外加上在职业学校读过一年半。(未毕业即因交不起学费,而被逼退学。)而且他在二十岁那年,还因一场伤寒病而变成瘸子!

  一个初中毕业生,又是一个瘸子,如果他稍微少一点毅力,那就必将是庸庸碌碌过这一生了。

  但他凭着这点“可怜”的学历,通过自学,变成了大数学家,这还能说是“平凡”么?

  可堪孤馆闭春寒

  还要补充一点的是,他出生地的金坛是个小镇,能够提供给他自学的条件,也是很“可怜”的!

  他是一九一零年出生的,在他的少年时代,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已经把人们的视野扩展到新的宏观世界和微观世界,欧洲的数学正进入攻坚克难的阶段,哈代与拉伊特的数论导引已经在数学的领域获得新的突破。而华罗庚在开始自学的时候,能够得到的只不过是一本代数、一本几何和一本只有五十页的微积分。

  “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这是古代一位词人的慨叹。比起科学先进的西方,金坛这个小镇,那是落后得太远了。两年前有一位记者访问华罗庚,得知他自学的背景之后,在文章中写下这样一句:“其状况(指金坛的落后状况)和现代科学相距遥远,恍若隔世!”(见理由的《高山与平原》一文。)上引的两句词,虽然写的不是“做学问”的处境,但我想,也可用在华罗庚身上吧?“孤馆”倘若比作与现代科学隔绝的小镇,假如自己不求“突破”,那恐怕是只有在鸣声凄切的杜鹃声里,平淡过这一生(斜阳暮)的。

  但华罗庚是不甘于只听“杜鹃凄切”的,他要做翱翔在暴风雨的海燕。“可堪”是反问语,华罗庚已经用他的自学回答了。他在许多人眼中,是“充满传奇性”的人物,但恐怕很少人懂得,他的“传奇”也是他自己的努力争取得来!

  数学曾经不合格

  也是龚自珍的诗:“廉锷非关上帝才,百年淬厉电光开!”诗中说的“廉锷”是刀剑的锋棱,引伸为宝刀宝剑。宝剑如此,人材亦然。华罗庚无疑是数学天才,但他的“天才”也是经过磨练,“锋芒”始显的。

  你大概想不到,这大数学家也曾在数学这一科考试不合格吧?这是他读初中一年级时候的事。我曾问他是不是因为他曾触犯那位老师,老师故意不给他合格,他说:“不是,我小时候是很贪玩的,常常逃学去看社戏。试卷又写得潦草,怪不得老师的。”

  经过这次教训,从初中二年级开始,他就知道用功了。一用功锋芒立显,数学老师每逢考试的时候,就把他拉过一边,悄声对他说道:“今天的题目太容易,你上街玩去吧。”

  看出胡适的逻辑错误

  另一件他在初中念书时大显“锋芒”的事,是他看出胡适的逻辑错误。

  初二那年,他的一位国文老师,是胡适的崇拜者,要求学生读胡适的作品,并写读后心得,分配给他读的,是胡适的《尝试集》。

  华罗庚只看了胡适在《尝试集》前面的“序诗”,就掩卷不看了。那序诗是:“尝试成功自古无,放翁此言未必是,我今为之转一语,自古成功在尝试。”

  他的“读后心得”说:这首诗中的两个“尝试”,概念是根本不同的,第一个“尝试”是“只试一次”的“尝试”,第二个“尝试”则是经过无数次的“尝试”。胡适对“尝试”的观念尚且混淆,他的《尝试集》还值得我读吗?

  当时他只是一个十三岁多一点的孩子,就看得出胡适的逻辑错误,这也可以见得他是有缜密的“科学头脑”了。

  在学术上有成就的人,大都是敢于独立思考的人,倘若只知盲从前人的见解,那就只能说是“思想的懒汉”了。“思想的懒汉”,进步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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