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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九


  喧嚷的鼓噪,随即又淹没了楚云的声音——

  沙漠仍是炙热与一望无际的,金黄色的沙粒如一颗颗的火钻,散发着刺目的光辉与热力。

  楚云牵着坐骑,疲惫的在沙地上踽踽行走,他身后,尚跟着一个魁梧得如一头巨牛般的异装大汉——哈察。

  楚云回头向身后一望,吁了口气:“哈察,这两天来,我总算尽了最大努力,不但治好三十多个三年以下的麻风患者,甚至连六七个患病超过三年的病人也治愈了,现在,我们离开那麻风谷有多远了?”

  哈察迈动那双沉重的牛皮靴,急急跟上两步,恭敬地道:“主人,我们离开麻风谷已有十多里了,不知主人要到哪里去?”

  楚云伸手抹去脸上汗渍,低声道:“哈察,你可知道有个拐子湖么?”

  哈察像忽然想起一件事似的跳了起来,急声道:“对了,主人不提,我倒险些忘了,主人啊,你为我治病时用的那枚指环,是否名叫‘喉罗指环’?还有你身上佩的长剑,是否名叫‘苦心黑龙’?”

  楚云闻言之下,微微一怔,奇道:“咦,你怎么知道?连我都不晓得这指环和长剑的名字呢。”

  哈察又向楚云索来指环细细一瞧,再把着长剑端详了片刻,连连点头道:“不错,不错,是了,一定是了,这便是五年前那摔了我一跤的奇装老人告诉我的东西……”

  他没头没脑的一讲,更使楚云满头雾水,急切地问道:“哈察,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说得详细一点!”

  哈察双手奉还指环,追忆地道:“主人,老实说,前天被你打败,那是我第二次吃亏,在五年之前,当我正要参加蒙古各旗联盟摔跤大会之前不久,在一次酒醉之后,借着酒兴一连摔翻了二十多个牧羊人,而就在此时,一个全身黑衣,胸前背后各绣有一枚金色太阳的六旬老人飘然而至,讽笑我只有一身笨力气,专门欺侮老实人,我那时骄狂无比,自大已极,大怒之下,便与那异装老人打了起来——”

  楚云一笑道:“于是,你输了?”

  哈察面上一热,有些微窘道:“是的,摔不了几个式子,我便被他跌翻地下,但是,他的技艺及手法我却十分佩服,因此反而成了朋友,我们握手言欢,喝了一夜,他大约酒后异常兴奋,不但授予我极多摔跤秘技,还告诉我他是出来寻访他们的首领,而他们的首领已失踪了四十多年了,他更托我留心携有‘喉罗指环’及‘苦心黑龙’长剑的人,因为这两样东西,都是他们首领早年的随身珍物,更是他们隐居拐子湖诸人最大的希望……”

  楚云颔首道:“那么,这位老人告诉过他们首领的名字?”

  哈察肃然道:“是的,他们的首领好像十分神圣,有如我们的大神一样,那位老人在提及他的名字时,竟面朝西方跪下,告诉我,他们首领的名号叫‘无畏金雕’武血难!”

  楚云闻言之下,不由大叫一声,双膝向着海的方向跪下,双臂高举,仰首向天:“使我恢复生存信心的老朋友,你果然便是武林中的尊圣无畏金雕,老朋友啊,我早已与你的情感在冥冥中融合了,你赐给我一切,更使我在极端的颓丧中有了精神上的寄慰,时间与空间只是大自然中的必然过程,而我与你,老朋友啊,我们的心永远联系,你看着吧,你等着吧,我会尽力使你的旧部得到你以前给予过他们的温暖。”

  于是,楚云垂首深沉的默祷,半晌,他回过头来,却发觉哈察也似半截铁塔似的愣愣地跪在他的身后。

  楚云笑着要哈察起身,说道:“哈察,你可知道拐子湖的确实方位么?”

  哈察点头道:“主人,天下之大,只有绥境有个拐子湖,而那位异装老人更告诉过我拐子湖的大概方向位置,因为他要我万一遇到那携有指环长剑之人,可以带他到拐子湖去!”

  楚云略一沉吟,道:“是的,我也早已打听到天下只有绥境有个拐子湖,不过,大家对这地方俱是十分陌生,甚至告诉我拐子湖坐落方位的那人,也仅是多年前经过那地方一次而已……哈察,你去过么?”

  哈察一伸舌头,道:“谁敢去?听说那拐子湖湖水如缎,四季澄清,湖旁有座奇山,上面建着宫殿般的玲珑轩阁,但拐子湖周围三十里之内,却冥无人烟,据说住在拐子湖的一些奇士,不准外人前往窥探,如被发觉,重则丧命,轻则成残,有不少边陲好汉,便曾受不住诱惑而冒险前往,结果一个个无声无息的完蛋大吉,这都是我在听过那神秘的异装老人诉述后,片断打听到的一些事情……”

  说到这里,哈察又补充道:“不过,那位异装老人虽然告诫我不可冒险,却特别声名,如万一寻着那携有‘喉罗指环’及‘苦心黑龙’长剑的人,则大可堂皇前去……”

  楚云默立不动,深深忖思,他将在孤岛中遭逢的奇事细细回忆,又将日来接连遇到有关“无畏金雕”及“拐子湖”的种种传闻连贯,终于,由片段而成了一个整体,那便是:回魂岛上神秘的主人,必是那位武林中的第一奇才无畏金雕武血难,而他的留书指示是完全正确无误的,他昔日的部下,果然正在忠心耿耿的等候着他!

  楚云深沉的感叹,是的,时间虽然是如此悠久,却依然不能隔绝无畏金雕部属对他的深挚怀念,依然无法淡漠他们对昔日领袖的热诚爱戴,谁说人世间,尽是生冷与薄幸呢?

  哈察摸了摸脑后小辫,道:“主人,我们这就去么?”

  楚云忽然仰天长啸一声,豪气飞扬的道:“是的,即刻便去,我愿老朋友的部众,能对我这陌生的浪子有相对的感情,让我们共同在江湖上轰轰烈烈的干一场!”

  于是,仍是二人一骑,在阳光下,在沙漠上,迈开大步,昂然行去。

  ▼第十九章 赶尽杀绝 拐子湖畔

  沙漠的气温变化是诡异而离奇,在白昼,火伞高张,有如炙热的烙铁,而一到夜晚,便寒冷得宛似严冬。

  此刻,正是接近黄昏的时候。

  浩瀚的大漠,那落日的景象,是凄凉而壮丽的,浑圆的夕阳,如一团艳红又加上迷蒙的火球,是那么遥远,是那么鲜艳,却又如此带着落寞的意味。

  天色黯了,大地逐渐晦蒙。

  脚步也缓缓停了下来,这是四只脚,加上后面两双马蹄。

  不错,朋友们知道,那是楚云与他的伙伴——蒙古的“红带金牛首旗武士”哈察。

  楚云抹拭了一把额角的汗水,吁了一口长气,遥望着西方的落日,轻缓地道:“哈察,黄昏的景致一向是凄迷而艳丽的,而沙漠的夕阳余晖,更美得令人难以忘怀,你有这个感觉吗?”

  哈察愣头愣脑的想了一会,瞧着西方的晚霞半晌,有些尴尬地道:“主人,咳咳,大概是我看这景致看多了,或是——或是我太笨,因为,我从来没有感觉到这沙漠的黄昏有什么美处,假如一个花姑娘,我就可以说出她是美在那脸盘上呢,还是娇在那腰肢上,至于这黄昏,咳咳,每天都一样嘛——”

  楚云哑然失笑,摇摇头,改变话题道:“哈察,我们已走了差不多一天了,还有多久才能到达拐子湖?”

  哈察极目眺望了一阵,又沉吟了片刻,低声道:“明天太阳爬到半天的时候,我们已可以望见拐子湖湛蓝的湖水了,我是说,假如我的记忆力不错的话。”

  楚云淡然一笑道:“希望你的记忆力不错,否则,在这一望无垠的大漠上散步,却不是一件好消受的事呢。”

  说着,二人已哈哈大笑起来,哈察到马背上拿下食物裹囊及水袋,过来放在楚云面前。

  裹囊内装着数只卤好的整鸡,及晒干的熟牛肉、火腿、鹿脯等等,另外,尚有一大瓶美酒。

  楚云正待食用,却发觉哈察盘膝坐在一旁,规规矩矩的目不斜视。

  “咦?哈察,你怎么不吃呢?”楚云奇怪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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