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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


  可是,李百箫不愧是魔道中之刀王,他已看出了这一点。所以,他拼着一死,也要在不设防守的恶劣情势下,全力出击,一刀刺向花濛濛的前额。

  他估计花濛濛一定会退后收剑。

  只要花濛濛稍退半步,李百箫就可以连消带打,抢得先机将花濛濛杀败。

  每一个人都几乎在肯定地猜想:“花濛濛必退。”

  因为如果他不退,就会在前额上立刻开了一个大洞。

  但柳月圆却立刻闭上眼睛,不忍再看下去……

  ***

  任何人处于花濛濛这种情势下,都必会收剑后退。

  但花濛濛却并不如此。

  因为他知道,魔刀无影的厉害。

  如果他后退,无疑暂可保存性命,但恐怕今生今世,永远都难再有机会杀李百箫了。

  因为现在他攻出的一剑,已是他毕生在剑法上最大的一注本钱。

  如果连这一注本钱都不能将李百箫买下,将来死的只会是自己,而绝不会是李百箫。

  何况这是他毕生第一次用剑去诛灭奸邪。

  他又怎能让自己的朋友面目无光,狼狈落败?

  剑,就是花濛濛的朋友。

  一个永远值得自己信任尊重的朋友。

  更何况谷雨调刚刚为了自己而死,他若后退,如何对得起这位泉下亡魂?

  所以,花濛濛绝不退后。

  他宁愿在前额上被刺穿一千个大洞,也绝不后退。

  李百箫终于佩服花濛濛的勇气。

  他惨笑一声,说道:“好剑法,好勇敢。”

  他说这六个字的时候,他的心脏已完全被寒星剑刺得稀烂,而他手里的魔刀,也不再在手里。

  魔刀不在李百箫手里。

  魔刀插在花濛濛前额上,几乎直至柄没。

  花濛濛没有怨恨自己,更没有怨恨柳月圆。

  因为如果不是柳月圆把寒星剑偷出来,他可能一辈子都不会领略到剑刃奸徒的痛快滋味。

  终于,李百箫死了。

  花濛濛也死了。

  决斗并不因此停止,也许这仅是开始的一幕而已。

  ***

  俗谚说得好:“曹操也有知心友,关公也有对头人。”

  好人有好朋友,坏人,也有他的好朋友。

  胡优悠是李百箫的好朋友。

  所以胡优悠死了,李百箫立刻就要替他报仇。

  现在,李百箫死了,他也有一个好朋友要替他报仇。

  这个人就是苏木学。

  苏木学是一个少说话,也少做事的中年人。

  平时,很难得见他讲几句说话,也难得见他做点什么事情,除了吃饭自己动手之外,连洗澡都要找两三个大姑娘来服侍他。

  照理,一个气派这么大的人,必然是非富则贵的了。但事实上这个人一点也不有钱,出身更是寒酸无比,据说他父亲是个叫化,而他的母亲也是个女叫化。

  苏木学虽然少说话,也少做事,但却有一多。

  杀人杀得多。

  他曾说过:“杀人和捏死一只蚂蚁,都是同一样的事情,半点分别也没有。”

  所以,他的外号就叫“杀人如蚁”!

  李百箫是给花濛濛一剑穿心杀死的。

  但花濛濛也已死在李百箫魔刀之下。

  苏木学要替李百箫报仇,当然不会向一个死人打主意。

  他冷冷望着柳月圆。

  这笔账,他居然算到柳月圆头上。

  因为如果不是柳月圆将寒星剑弄出来,李百箫就必不致死。

  柳月圆当然明白苏木学的心意。于是,他站了出来,道:“你就是杀人如蚁苏木学?”

  苏木学连头都懒得点一下,右手却缓缓从衣袖里摸出一根尖尖长长,锋锐无比的钢锥。

  这种钢锥,杀伤力之强,犹在刀剑之上。

  但柳月圆一点也不吃亏,因为,他所用的月圆铁笔,杀伤力又在这一根钢锥之上。

  苏木学忽然说了两个字:“动手!”

  跟着,只听“嗤”的一声,锐风响起,苏木学伸锥如剑,急点柳月圆左右“肩井穴”。

  他说动手就动手,劲力深厚势疾绝伦,对手若是反应稍慢半点,此刻大概已变成一个废人。

  但柳月圆乃何等人物,岂会一招便让苏木学得手?就在钢锥距离他穴道不及五寸的时候,月圆铁笔已向钢锥尖端部位激射而至。

  只听得“当”一声响,铁笔钢锥交击,爆出几颗火花,柳月圆与苏木学皆倒退两步。

  但顷刻之间,两人又拼在一起。

  使用铁笔的柳月圆,与使用钢锥的苏木学,都是时下最负盛名的黑白道两大高手,这一战,自然甚是可观。

  但这个时候,九指狮王彭广又已经开始与公孙好发生冲突,展开剧斗。

  跟着,终于演变成为一幕群斗之局,黑衣城大战红彩帮。

  封一杰手执刺鲨追魂枪,勇不可当,连毙八名黑衣城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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