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龙乘风 > 金爪煞星 | 上页 下页


  他外表文弱,但实际上比绝大多数的人都强壮得多。

  但他孤身犯险,毕竟是一件太危险的事。

  那也难怪,常言有道,初生之犊不畏虎。

  常笙是个武功极高的年轻剑客,但慕容棠又岂是平庸之辈?

  风萧萧。

  园子里的气温也仿佛被一种无形的杀气所冻结。

  但常笙的手仍然很稳定……

  ▼第三章 玉皇大帝的老朋友

  (一)

  喝西北风并不是一件有趣的事。

  尤其是在马鞍上千里奔驰,西北风夹着黄沙尘土一起涌到嘴脸上的滋味,更没有趣。

  但无论有趣也好,没趣也好,司马纵横都不在乎这一点。

  他已换了三匹马,每匹马都几乎跑断了腿。

  他并不是个残酷的人。

  尤其是对于马,他向来都很爱惜,绝不肯让马匹跑得太过疲累。

  但现在他却是无可奈何,他几乎把跨下马匹的所有力量都使了出来。

  幸好每当马儿快要支持不住的时候,他总是幸运地到达一些市镇,而这些市镇又刚刚好有贩卖马匹的马场。

  司马纵横前后总共花了七百两银子,换购了三匹快马。

  七百两银子换三匹马的代价不能算少,但也绝不算太多。

  司马纵横愿意付,而且也付得起。

  就算要花费七千两去换马,他亦绝不会皱起眉头向马贩讨价还价。

  讨价还价这种事是司马纵横最不愿意干的,除了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之下,否则他绝少与生意人讨价还价。

  他认为讨价还价太浪费时间了,买就买,不买就不买,同样地,卖就卖,不卖就不卖,在买与卖之间虚耗时间,实在是麻烦顶透的事。

  所以,他绝对不适合经营生意,他并不是生意人。

  何况他现在正在赶路,就算贩马商的价钱狮子大开口,他也会毫不考虑就照付可也的。

  但事实上,贩马商的价钱已开得比平时大得多,他们都已看出这个年轻人是在赶路,急于要换马。

  赶路的人,风尘扑面在所难免。

  尤其是连续赶路的人,他所吃的风砂尘土也就越多。

  所以,当司马纵横赶到泰方大街的时候,他的一身白衣都几乎完全变成了淡黄之色。

  泰方大街虽然名为大街,但在开封府来说,这条街只能算是一条很普通的街道而已。

  但泰方大街之所以被称为“大街”,就是因为这里有一间大酒家的缘故。

  这间酒家的名字很特别,任何人看见一次之后就很难把它忘记。

  它的名字是:“烂醉如泥大酒家”。

  烂醉如泥是不是一件好事。

  这一点很难说。

  有人说喝醉酒是痛快的。

  但也有更多的人说喝酒是痛苦的。

  痛快与痛苦之间的分别,有时候很大,但有时候却很少很少。

  这一间酒家的名字,最少有数以万计的酒客大加赞赏,认为这个名字“他妈的好极了”。

  好极了就是好极了,又为什么要加上一句粗话?

  那却难怪,凡是喝醉酒的人,就算平时斯文得像大家围秀,但到了七八分醉意的时候,就很容易变成了另一个人。

  那时候不讲粗话的也讲粗话,平时已讲粗话的人更加像粗话批发商似的,不断把粗话一堆堆倒出来。

  当然,也有些平时不讲粗话,就算喝醉了也绝不讲粗话的人。

  例如养猪居士就是这种人。

  (二)

  养猪”和“居士”这四个字,在一般人心目中,简直就是不能相连在一起的。

  居士这两个字:本身就具有一种脱离尘俗的雅气,世间上大多数的居士,他们的名号都非常的清新脱俗,例如清竹居士,浮云居士,鹤梅居士,晚霞居士等等。

  这些居士,都是当今武林中雅逸之士,他们淡薄名利,不是隐居在大山泉林之间,就是有如闲云野鹤,逍遥自在地遨游四方,过着神仙般潇洒惬意的生活。

  但在开封府里,居然出现了一个养猪居士,光是这个名号,就已经不伦不类之至。

  人人都认为养猪的就不是居士,居士就不应该去养猪。

  居士是雅洁的,但猪却是肮脏的。

  猪肮脏,养猪的人也同样肮脏,肮脏得就像是粪夫。

  但养猪居士独排众议。

  ——养猪的人最干净,因为猪根本就不肮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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