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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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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外表文弱,但实际上比绝大多数的人都强壮得多。 但他孤身犯险,毕竟是一件太危险的事。 那也难怪,常言有道,初生之犊不畏虎。 常笙是个武功极高的年轻剑客,但慕容棠又岂是平庸之辈? 风萧萧。 园子里的气温也仿佛被一种无形的杀气所冻结。 但常笙的手仍然很稳定…… ▼第三章 玉皇大帝的老朋友 (一) 喝西北风并不是一件有趣的事。 尤其是在马鞍上千里奔驰,西北风夹着黄沙尘土一起涌到嘴脸上的滋味,更没有趣。 但无论有趣也好,没趣也好,司马纵横都不在乎这一点。 他已换了三匹马,每匹马都几乎跑断了腿。 他并不是个残酷的人。 尤其是对于马,他向来都很爱惜,绝不肯让马匹跑得太过疲累。 但现在他却是无可奈何,他几乎把跨下马匹的所有力量都使了出来。 幸好每当马儿快要支持不住的时候,他总是幸运地到达一些市镇,而这些市镇又刚刚好有贩卖马匹的马场。 司马纵横前后总共花了七百两银子,换购了三匹快马。 七百两银子换三匹马的代价不能算少,但也绝不算太多。 司马纵横愿意付,而且也付得起。 就算要花费七千两去换马,他亦绝不会皱起眉头向马贩讨价还价。 讨价还价这种事是司马纵横最不愿意干的,除了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之下,否则他绝少与生意人讨价还价。 他认为讨价还价太浪费时间了,买就买,不买就不买,同样地,卖就卖,不卖就不卖,在买与卖之间虚耗时间,实在是麻烦顶透的事。 所以,他绝对不适合经营生意,他并不是生意人。 何况他现在正在赶路,就算贩马商的价钱狮子大开口,他也会毫不考虑就照付可也的。 但事实上,贩马商的价钱已开得比平时大得多,他们都已看出这个年轻人是在赶路,急于要换马。 赶路的人,风尘扑面在所难免。 尤其是连续赶路的人,他所吃的风砂尘土也就越多。 所以,当司马纵横赶到泰方大街的时候,他的一身白衣都几乎完全变成了淡黄之色。 泰方大街虽然名为大街,但在开封府来说,这条街只能算是一条很普通的街道而已。 但泰方大街之所以被称为“大街”,就是因为这里有一间大酒家的缘故。 这间酒家的名字很特别,任何人看见一次之后就很难把它忘记。 它的名字是:“烂醉如泥大酒家”。 烂醉如泥是不是一件好事。 这一点很难说。 有人说喝醉酒是痛快的。 但也有更多的人说喝酒是痛苦的。 痛快与痛苦之间的分别,有时候很大,但有时候却很少很少。 这一间酒家的名字,最少有数以万计的酒客大加赞赏,认为这个名字“他妈的好极了”。 好极了就是好极了,又为什么要加上一句粗话? 那却难怪,凡是喝醉酒的人,就算平时斯文得像大家围秀,但到了七八分醉意的时候,就很容易变成了另一个人。 那时候不讲粗话的也讲粗话,平时已讲粗话的人更加像粗话批发商似的,不断把粗话一堆堆倒出来。 当然,也有些平时不讲粗话,就算喝醉了也绝不讲粗话的人。 例如养猪居士就是这种人。 (二) 养猪”和“居士”这四个字,在一般人心目中,简直就是不能相连在一起的。 居士这两个字:本身就具有一种脱离尘俗的雅气,世间上大多数的居士,他们的名号都非常的清新脱俗,例如清竹居士,浮云居士,鹤梅居士,晚霞居士等等。 这些居士,都是当今武林中雅逸之士,他们淡薄名利,不是隐居在大山泉林之间,就是有如闲云野鹤,逍遥自在地遨游四方,过着神仙般潇洒惬意的生活。 但在开封府里,居然出现了一个养猪居士,光是这个名号,就已经不伦不类之至。 人人都认为养猪的就不是居士,居士就不应该去养猪。 居士是雅洁的,但猪却是肮脏的。 猪肮脏,养猪的人也同样肮脏,肮脏得就像是粪夫。 但养猪居士独排众议。 ——养猪的人最干净,因为猪根本就不肮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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