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龙乘风 > 江南少帅 | 上页 下页
三五


  鬼圣帮不断利用这两个人,一到形势有异,就不再顾这两人的死活。

  至于詹玉娘那边,也发生了可怕的变故。

  ——飞鱼塘在五年前发生了一次惊人的大火并,那一战,一般人都认为是这家族内斗演变而成的悲剧。

  ——但真正的原因,乃是由于岳一儒挑拨离间,并暗中派遣杀手促成的。

  ——那一役,使‘万臂神君’詹常生身首异处,门下绝大多数高手也拼得玉石团焚,元气大伤。

  ——自此之后,詹玉娘就重返娘家执掌令符,再也没有回返玉池山庄。

  但现在,詹玉娘正躺在床上,她的脸好白好白,只有宝宝儿才能令她的脸绽开笑容……

  ***

  “娘亲——”这是宝宝儿有生以来最亲切的一声呼唤。

  詹玉娘笑了,从心底里笑出来。

  她渴望听见这一声呼喝,已经整整十二年。

  现在,她终于听见了,她很欢喜很欢喜。

  “宝宝儿……”她欢喜得迸出了眼泪说道,“你以后要乖乖的跟着你爹,知道吗?……”

  “我会跟着爹的,但也要跟着你……”司马宝宝说。

  “不行了?……”詹玉娘勉力睁开眼睛,但眼前景象已是一片模糊。

  轩外忽然传来一阵笛声。

  笛声从深邃而宁静的池边传来。

  那不是飞鱼塘,只是珍珠城里的一座小小池鱼。

  这笛声好寂寞,人更寂寞。

  司马征人从轩内望出去,已望见了这个寂寞的人!

  欧阳千异。

  笛声悠悠而来,又彷似在远处娟媛而去,任凭是谁都抓不着它。

  生命岂非是一样吗?

  ***

  詹玉娘瞑目而逝了。

  她死在司马征人怀中,死在她最疼爱的宝宝儿身边。

  司马宝宝大哭,而司马征人却没有流泪。

  他死也不会忘记,玉娘是怎样死的?

  ——在飞鱼塘,姓詹的家族终于难逃刽数。鬼圣帮不但令这个家族发生内斗、大火并,甚至索性要把飞鱼塘加以毁灭!

  ——也只有岳一儒那样的人,才可以狠下心肠,先杀岳丈,最后连妻子也不放过。

  ——司马征人是在半路途中遇上詹玉娘的,那时候,她已受了重伤,只能给一个木讷的青衣人用马车载着她逃亡。

  ——那青衣人原本也是负责攻击飞鱼塘的,但他无法下得了手,又而在詹玉娘最危急的时候,把她救了出来。

  ——那青衣人就是“松鼠一平荣。

  ——现在,平荣已成为岳一儒门下的叛徒,岳一儒要杀他,鬼圣帮上上下下所有的人都要杀他。

  ——岳一儒竟已一不做、二不休,公然宣称自己就是鬼圣帮的新帮主!

  ——他知道,这样会使江湖上掀起一股澎湃的怒潮,但他更相信,他雄霸中原武林的日子已经降临,他无须再畏首畏尾,大可以向天下苍生大声疾呼:“岳某就是鬼圣帮帮主,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正因为有了这个转变,他第一刀要斩的地方就是飞鱼塘。

  他已不能再容忍姓詹这一家,更不能容忍自己的妻子在外面勾搭男人,甚至连孩子都生了下来!

  他本来甚么都不知道,但就在司马征人带走宝宝儿之后,他忽然间甚么都明白了。

  当然,他也不是绝对肯定的,所以,他要去攻打飞鱼塘,要向詹玉娘逼问出一切。

  詹玉娘直认不讳。

  岳一儒立时破口大骂,骂她是个淫妇,背着丈夫跑到冰天雪地的长白山勾人。

  詹玉娘甚么都承认了,但却也反问了他一句:“司马征人给人逼落深渊,是不是你的杰作?”

  岳一儒先是一怔,继而哈哈狂笑:“好啊!你所知道的事情也不少了,这么说,咱们算是扯平了?谁也没有对不起谁,是不是这样?”

  詹玉娘没有和他争辩下去,她早已对这个伪君子深痛恶绝。

  岳一儒也没有再说甚么了,他已经运凝内力,准备亲手把眼前这个“贱人”除掉。

  就在这时,飞鱼塘内年纪最老,平时行动最迟钝的水伯有如鬼魅般闪了过来。

  水伯,在飞塘鱼里负责看守三大九小总共十二个鱼塘,平时给人的印象总是老态龙钟,好像连饭碗也捧不稳似的。

  五年前,飞鱼塘发生了一场可怕的大火并十二个鱼塘最少有八个染得一片血红。

  那时候,谁也没有看见水伯!直到血战过去后,才有人看见水伯从外面回来,只见他手里捧着一只空空如也的酒瓶,满嘴都是醉话。

  谁也没有去理会他,也没有人去怪贵他。

  甚至有人为他感到庆幸。

  在大火并发生之际,这老人若还在飞鱼塘里,恐怕就只有白白送命的份儿。

  谁也想不到,一个平时只会给人叱喝斥骂的老头儿,居然是个深藏不露的大行家。

  若不是水伯及时掩护过来,詹玉娘绝对不是岳一儒的敌手。

  只见岳一儒单掌推出,一股青烟般的掌劲,已有如狂台般向詹玉娘涌了过去。

  这一股青烟般的掌劲,就是当年司空无面威镇武林的绝技“鬼圣青风手”!若不是亲眼目睹,便连詹玉娘也很难相信,岳一儒已练成了这种邪门之极的掌上功夫。

  倒是那水伯反而好像一点也不觉得诧异,不等岳一儒这一掌全部攻出,已挥拳向这股妖异的掌劲硬闯。

  掌有掌劲,拳也有拳威。


虚阁网(Xuges.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